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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工作规则》学习体会六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工作规则》学习体会六篇
【篇一】
这份《规则》是我们党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大举措,是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总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经验,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要求。
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让我们每位党员身体力行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
作为一名居民区党务工作者,我从中领悟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同样要把党的相关制度切实从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相关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岗位上,我们每位党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通过自己的率先垂范,示范引领,去影响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使每位党员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这样才能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篇二】
近期,在支部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此次会议的重要内容是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从中得到了深刻的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的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总结党的xx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可以说,《规则》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大举措和内部管理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应深入学习领会《规则》,增强自律的担当和决心。
在学习中,我了解到,《规则》的亮点是明确了多个工作环节、流程的处理时限;注重工作过程中档案、记录的留存,不但有文字记录,还有影像记录;注重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健全内控机制;注重监督管理,强化自我约束等亮点。同时,《规则》的制定实施,把纪委的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这是中央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充分表明了纪检机关严格自律的责任担当和坚定决心,向全党全社会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为党员干部,在下一步的工作和学习中,一要做到深学细研,弄懂悟透。把学习《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悟,熟练掌握纪检工作的标准要求,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做到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规则》。二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要对照《规则》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对表调焦、对标看齐,主动调整思路、改进方法、贯彻执行。三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程序,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践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完成工作,强化自我监督,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做到不仅有担当的宽肩膀,更有担当的铁肩膀。
【篇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大举措和内部管理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作为一名纪委书记,更应深入学习领会《规则》,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强烈信号,充分表明严格自律的担当和决心。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职责所在。我们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督促各级党组织勇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追究落实不力者责任。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党组织敢于担当、动真碰硬,把“两个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管党治党就一定能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因责任缺失、监督缺位造成“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坚决追究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
坚持纪严于法、强化党内监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坚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信访举报规范化管理,健全诫勉谈话和廉政约谈等制度机制,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实践证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有坚持“严”字当头,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提高党内监督水平,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下去。
坚持驰而不息、大力正风肃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管党治党宽松软是多年形成的,解决问题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盯住不放,持续发力。我们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正风反腐保持高压态势,专项治理不断深化,内设机构调整大力推进,各项部署环环相扣,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没有休止符,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做到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在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健全不能腐的体制机制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坚持纪挺法前,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严明纪律要求,目的不是处分人,而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防止小错变大错,小问题成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既要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有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风”、护“森林”。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既要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要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腐败分子,先给与纪律处分,再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深化“三转”,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完善上挂下派、轮岗交流、抽调办案等学习培训制度,着力提高发现问题、执纪审查、组织协调、舆论宣传等各方面能力,锤炼执纪“尖兵”。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排查、执纪监督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定性量纪处理等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纪检干部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问题,严防“灯下黑”。强化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区直单位纪检组的领导。按照中央和上级纪委安排部署,推进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篇四】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xx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这段时间的熟读细研,对《工作规则》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把握,也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要结合当前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的“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工作规则》,严格对照《工作规则》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三个争做”。
一要讲政治,争做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及时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做“讲忠诚”的表率。
二要守规矩,争做纪律标兵。“善禁者,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执行纪律的,如果自身素质不过硬,就没有底气去监督别人,就没有资格去执行纪律。就我本身而言,一定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的理念,严格遵守党章和各项纪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带头深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每项条款熟记于心、刻印在脑,信手拈来、精准运用,为人做事一切都对照规则来办,任何时候都不越轨、不逾矩,自觉做“守规矩”的表率。
三要能担当,争做行业标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身负监督执纪重任,手中难免有一定的权力,更要敢于接受监督。疏之小节,失之大义;小节不保,终累大德。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新出台的《工作规则》确定了权力制衡、相互制约原则,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的工作流程,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是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是对纪检干部执纪审查权力的约束。规则的制定,充分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的担当和决心。
作为一名党员,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则》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学深悟透,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进行,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引领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争当监督执纪的行家里手。一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自全面从严治党以来,全党不断加强干净做人、规矩做事要求,不断完善党纪党规,严的格局已经形成,我们要头脑清醒、端正态度,正确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二要学思践悟,把握精髓。要从《工作规则》学习中认清监督执纪工作的职能职责,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切实把《工作规则》刻印于心、落实于行,规范执行《工作规则》,推进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内容标准、监督合规、执纪有效。三要干净担当,正人正己。要将贯彻落实《工作规则》贯穿于执纪监督工作的全过程,时刻用《工作规则》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强化自我约束,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执纪监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篇五】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大举措和内部管理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作为一名纪委书记,更应深入学习领会《规则》,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强烈信号,充分表明严格自律的担当和决心。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职责所在。我们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督促各级党组织勇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追究落实不力者责任。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党组织敢于担当、动真碰硬,把“两个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管党治党就一定能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因责任缺失、监督缺位造成“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坚决追究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
坚持纪严于法、强化党内监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坚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信访举报规范化管理,健全诫勉谈话和廉政约谈等制度机制,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实践证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有坚持“严”字当头,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提高党内监督水平,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下去。
坚持驰而不息、大力正风肃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管党治党宽松软是多年形成的,解决问题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盯住不放,持续发力。我们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正风反腐保持高压态势,专项治理不断深化,内设机构调整大力推进,各项部署环环相扣,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没有休止符,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做到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在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健全不能腐的体制机制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坚持纪挺法前,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严明纪律要求,目的不是处分人,而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防止小错变大错,小问题成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既要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有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风”、护“森林”。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既要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要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腐败分子,先给与纪律处分,再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深化“三转”,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完善上挂下派、轮岗交流、抽调办案等学习培训制度,着力提高发现问题、执纪审查、组织协调、舆论宣传等各方面能力,锤炼执纪“尖兵”。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排查、执纪监督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定性量纪处理等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纪检干部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问题,严防“灯下黑”。强化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区直单位纪检组的领导。按照中央和上级纪委安排部署,推进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篇六】
今天,我就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几点浅显体会与大家分享、交流:
体会一:新修订的《规则》共九章七xx条,由总则、领导体制、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几大部分组成。《规则》在xx年1月8日xx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规则(试行)》基础上,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由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首先彰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来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决心,体现了监督执纪的政治性;其次新增加了监督检查章节,突出监督检查的基础职责;第三将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规则》还对我们纪检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体会二:彰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规则》第一条和第三条明确了制定规则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首要原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二是《规则》从原来的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党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彰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规则》的出台,为我们划定了界线和红线,增强了我们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有了可参照的标杆,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
体会三:明确“两个责任”,突出首要职责增强监督实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规则》增设“监督检查”章节,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了监督为《规则》的首要职责,并对监督中应“重点检查遵守“的事项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同时,要在监督中“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规则》还指出监督检查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体会四:强化内部监控,规范权力运行。《规则》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扎紧制度笼子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内部监督体系,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规则》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规定了具体审批事项,设置了具体的操着规程,体现了全程管控、从严把关要求,体现了我党规范权利制度、严防灯下黑的决心,构建了完整的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则》的发布也向全党全社会表明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我们既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也要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让我们的作风、监督执纪在阳光下运行,让纪委的执纪和监察的执法工作公开透明。
体会五:执纪和执法有机统一。习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规则》贯彻习总书记要求,指出制定规则的依据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督执纪工作实践”。强调“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明确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同时《规则》还具体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等各个环节中严格设置了监督执纪工作程序,把执纪执法工作贯通起来,体现执纪执法的有机统一。因此,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执纪又执法,实际上是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的有机衔接。
体会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既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担当尽责,又要以铁纪建铁军,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因此,一是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检查,严防“灯下黑”;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三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各项规定,要保证自身干净,才有资格监督别人。要比其他党员、干部更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抵制住诱惑,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先做到,正人须先正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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