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解读:企业所得税法(2017 年修正案)和公益股权捐赠(财税201645号)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2017 年修正案)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 号)相关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
2、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案例】甲企业 216 年会计利润总额为 300 万元,向上海慈善基金会捐赠了其子公司10%的股权,该股权捐赠时的公允价值 120 万元,历史成本 100 万元,企业已将成本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已经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假设甲企业 217 年会计利润总额为 200 万元,以支付现金形式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 5 万元,218 年会计利润总额 400 万元,以支付现金形式发生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 15 万
3、元,219 年会计利润总额 1000 万元,以支付现金形式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 4 万元。分析:216 年该企业实际捐赠支出为 100 万元,捐赠的扣除限额为 30012%=36(万元),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36=64(万元),超过 216 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64 万元,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217 年至 219 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100 万元,视同销售成本 100 万元,因此,该企业 216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0064)25%=91(万元)。216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具体填报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
4、表第 7 行“(六)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100 万元、第 17 行“(六)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成本”100 万元和 A10507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账载金额”100 万,“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36 万元,“纳税调整金额”64 万元。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64 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6425%=16(万元),以后年度按照纳税调减金额,计算转回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16 年会计处理如下: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6 贷:所得税费用
5、 16 2.217 年企业会计处理如下: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8 贷:银行存款 8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1625%)贷:所得税费用 4 3.218 年企业会计处理如下: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16 贷:银行存款 16 借:所得税费用 8(322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8 4.219 年企业会计处理如下: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10 贷:银行存款 10 借:所得税费用 4(162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4(1625%)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明细表(单位:万元)年度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实际扣除额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纳税调整额 216 年 3001003636
6、64 调增 100-36=64 217 年 2008242464(248)=48 调减 248=16 218 年 40016484848(4816)=16 调减 4816=32 219 年 5001060260 调减 2610=16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但甲企业不是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而是通过县政府向某小学捐赠,216 年该企业实际捐赠支出为 100 万元(按照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确认),捐赠的扣除限额为 30012%=36(万元),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36=64(万元),超过 216 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 64 万元,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217 年至219 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收入为 120 万元,视同销售成本 100 万元,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 120100=20(万元),因此,该企业 216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006420)25%=96(万元)。以后年度分析原理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