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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治理合同.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0686638 上传时间:2025-06-09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153.5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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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治理合同 ************边坡治理工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 承包人:************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1 二、合同工期 1 三、质量标准 1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五、项目经理 1 六、合同文件构成 2 七、承诺 2 九、签订时间 2 十、签订地点 2 十一、补充协议 2 十二、合同生效 3 十三、合同份数 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4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5 1. 一般约定 5 2. 发包人 6 3. 承包人 7 4. 监理人 8 5. 工程质量 9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9 7. 工期和进度 9 8. 材料与设备 10 9. 变更 11 10. 价格调整 11 11.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 12.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 13. 竣工结算 14 14.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4 15 .违约 15 16. 不可抗力 15 17. 保险 15 18. 争议解决 16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 ************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边坡治理。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 5.工程内容:************边坡治理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工期天数不一致,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肆仟柒佰陆拾壹元 (¥ 112.4761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与合同有关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文件,应以最新签署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6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2 份,承包人执 2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此部分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并以最后协议或文件为优先顺序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1.2 标准和规范 1.2.1适用于工程标准规范包括: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2.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名称: 无 ; 1.2.3发包人对工程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特殊要求:无。 1.3 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 1.4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4.1 图纸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期限:7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数量:2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内容:施工图纸 。 1.4.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文件,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做出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相应大样图、加工图等; 承包人提供文件期限为:该工程计划实施日期2周之前; 承包人提供文件数量为:一式四份 ; 承包人提供文件形式为:书面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期限:7天内。 1.4.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1.5 联络 1.5.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 交通运输 1.6.1 出入现场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权利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1.6.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边界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约定:无。 1.7 知识产权 1.7.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决。关于发包人提供上述文件使用限制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1.7.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著作权归属: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关于承包人提供上述文件使用限制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使用费承担方式: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1.8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授权范围如下:   。 2.3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提供 2.3.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期限要求:在工程开工日期前7天。 2.3.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条件,包括: 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一般义务 (1)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竣工资料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总承包企业负责执行项目合同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期限: 签订合同前 。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违约责任: 每人次违约金¥2000元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批准要求: 事先请假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违约责任: 数量超过投标时承诺总人数一半以上,每人次¥2000元 。 3.5 分包 3.5.1 分包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工程包括:所有工作 。 3.5.2分包确定 允许分包专业工程包括:无 。 其他关于分包约定: 无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材料、工程设备起始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在中标后填入具体内容)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形式、金额及期限: 按照合同价款10%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监理内容: 按照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监理权限:(1)工程变更;(2)施工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期;(3)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更换;(4)总工期或关键工作工期调整;(5) 工期延期确认;(6)发包人书面通知其他事项;(7)停工、复工指令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场所提供和费用承担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其他约定:  。 4.3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 。 关于工程奖项约定: 无 。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期限约定: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其他内容: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7.2 开工 7.2.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7.2.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7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3 测量放线 7.3.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通知承包人 。 7.4 工期延误 7.4.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7.4.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500元(雨天顺延)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 合同价款10% 。 7.5 提前竣工奖励 7.5.1提前竣工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保管费用承担: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8.6 样品 8.6.1 样品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监理人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约定: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9. 变更 9.1变更范围 关于变更范围约定: 除了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外,增加:发包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做出变更 。 9.2 变更估价 9.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约定: 。 9.3承包人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期限: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奖励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0. 价格调整 10.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1.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1.1 合同价格形式 1、总价合同。 综合总价包含风险范围不包括:1.设计变更.现场签证.2.不可抗力.3.主要材料价格包干幅度之外价差。 11.2 预付款 11.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合同工程无预付款。 11.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期限: 。 预付款担保形式为: 。 11.3 计量 11.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现行工程量计清单计价规范 。 11.3.4 总价合同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约定: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1.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付款方式:1.工程完成50%后支付中标价30%(退还工程履约金),工程完成100%后支付中标价50%,工程竣工决算验收合格后30天支付结算价90%,余下10%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11.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约定: 。 11.4.3 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约定: 。 11.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期限:详见本章第12.4.1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违约金计算方式: 无 。 11.4.5支付分解表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编制与审批: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2. 验收和工程试车 12.1 竣工验收 12.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约定: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违约金计算方法: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2.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 12.3 工程试车 12.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无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2.3.2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约定: 。 12.4 竣工退场 12.4.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期限: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3. 竣工结算 13.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期限: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内容: 。 13.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期限: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3 最终结清 13.3.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期限: 。 13.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期限: 。 14.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4.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具体期限: 12个月 。 14.2 质量保证金 14.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2)质量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10%工程款; 14.2.2 质量保证金扣留 质量保证金扣留采取以下第 2种方式: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4.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2个月 。 14.3.2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合理时间: 3天 。 15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发包人违约情形 发包人违约其他情形: 无 。 15.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违约责任: 无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违约责任: 。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情形 承包人违约其他情形: 无 。 15.2.2承包人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均由承包人承担 。 15.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特别约定: 无 。 16.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其他情形: 无 。 16.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支付。 17. 保险 17.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特别约定: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发包人名义投保.受益人为发包人,第三者责任险以发包人和承包人投保,劳工险以承包人名义投保,承包人必须办理合同所雇用全部人员劳工险,包括承包人分包人员 。 投保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劳工险,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投保和承包人认为必要险种。 17.2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约定: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 17.3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通知义务约定: 。 18. 争议解决 18.1 争议评审 18.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边坡治理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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