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2013- 号
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工程名称:清洁汽车及化工检测中心顶目
工程地点:经开区长田村五组
建设单位:达州联信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2013— 号
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供应方(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清洁汽车及化工检测中心顶目处建设工程需要向甲方订购商品混凝土。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结合达州市建设工程、销售、使用商品混凝土具体要求,本着自愿、公平、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清洁汽车及化工检测中心顶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经开区长田村五组
第三条:乙方预购混凝土数量、规格及单价如下:
乙方向甲方预购混凝土2500 立方米。
强度等级
C10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60
砂浆
合计
数量
单价/M3
310
320
330
340
355
385
备注
以上单价为普通砼,如需要使用防水砼,抗渗等级P6在普通砼单价上增加10元/立方米,每提高一抗渗等级则在原基础上依次递增。
使用车泵浇注,浇注,每立方米加收25元。
第四条:供货方式
1、 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一格式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报现场监理审核,在供货前三天通知甲方供货时间、地点、混凝土强度等级。
2、 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需要混凝土按时、按质、按量送到乙方约定工地,由乙方指定收货人刘碧签收。如指定收货人发生变更,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告知变更后收货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出现签收人失误,其责任由乙方负担。
3、 遇意外情况:乙方急需甲方提前供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生产流程安排,在不影响其他合约前提下,满足乙方要求。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商品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涨降不作调整。
第五条:商品混凝土计量、付款和结算方法:
1、 商品混凝土计量结算,以乙方签收送货单为依据并结合施工图入模体积进行结算,其量差不得大于2%,超除部分由甲方核实负责。
2、 付款办法: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由甲方垫支供货,于2013年底付清,本工程超过2500立方以外量每底结清。
(2)乙方支付货款时,必须见有甲方财务盖章专用收据或持有甲方委托收款委托书方可支付,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责任
1、 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硬化,保障运输车辆进出场畅通无碍,有足够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
2、 甲方组织货源到位后,乙方应设专人对运输车辆进出场进行调度,及时组织浇捣,并派专人为砼车放料。若乙方未能及时组织浇捣和放料,使商品混凝土滞留超过3小时,根据达州市对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将混凝土拉走,作报废处理。乙方必须在甲方运单上签字,并承担经济责任。
3、 甲方运到施工现场混凝土,未经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掺入外加剂、掺合物、生水等,如因此而引起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不得将甲方送到施工现场润管砂浆作为它用,更不能灌入砼构件中,如因此引起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实施施工质量控制,按照规范加强养护工作,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 因特殊原因乙方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供砼计划,乙方应及时采用书面或电话告知形式通知甲方停止供货。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7、 甲方运到工地车泵及拖式输送泵、管道、管卡、电缆线等设施、配件按乙方指定位置并有专人签收,由乙方负责看管。看管期间出现损失或者掉失,乙方要照价赔偿。如因此而影响到施工,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责任
1、 混凝土强度按照国家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标准进行合格制定,保证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国家标准。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商品混凝土送到乙方工地,并保证乙方连续浇捣需要,如未按乙方需求时间及时达到,延误超过4小时甲方承担3000元违约金,此后每延误1小时承担2000元违约金,以此累积计算,直至砼达到现场为止。
3、甲方应按砼技术规定和质监部门规定质量监控手段组织生产随机抽样,制作试块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及时供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混凝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工期延误(以监理公司文件为准)则甲方应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违约金。
4、甲方应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砼数量和质量,同时根据乙方施工要求,昼夜按时连续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甲方砼罐车到场间隔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同时甲方由于坍落度不符合要求必须无条件退货或由甲方技术人员掺加减水剂使砼符合坍落度要求。
5、甲方必须及时提交28d砼强度报告。
6、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超过二天不能按乙方要求供货,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乙方供货要求当天供货,应承担当天经济损失,甲方货到工地后因乙方原因使甲方不能及时卸料致商品砼报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以下原因导致合同暂时无法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1、 因运输道路以外受阻,甲方无法及时将砼送到乙方工地。
2、 因乙方临时停止施工或改变送货计划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
3、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第十条:合同解除
1、 因一方违约,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在合同未终止或解除前,仍按合同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违约方应在十日之内作出承担违约责任书面承诺。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与供方销售人员签订供方具有任何约束协议。
2、 乙方支付货款,必须以供方为受款对象,货款由甲方指定财务收款人员 收取并进入甲方指定账户。未进入甲方指定账户或向甲方销售人员和其他人员以现金形式支付货款者,均为无效付款。
3、 甲方负责混凝土运输时,承担交通道路上人员、设备或其它财产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负责一切损失,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应按双方在现场确定平面布置和浇筑施工方案操作。若不听从乙方现场人员安排和指挥,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二期工程使用混凝土在低于市场行情价10元/m³情况下,优先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同专用章): 乙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账户: 账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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