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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驾驶服务合同
车辆驾驶服务合同
甲方: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
乙方:江西通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有关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租赁和驾驶服务,特做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期限内,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运作:
1、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租赁和驾驶服务,驾驶人员随车聘用。
2、乙方所派随车驾驶员,需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出《用工通知单》。
3、乙方根据甲方《用工通知单》上确认司机名单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司机签定合同后到甲方报到,由甲方安排用工。
4、对符合退工条件司机由甲方向乙方开具《退工通知单》。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与司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司机合法权益。负责办理相关用工手续,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协议约定按月发放司机薪酬福利等。
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司机合法权益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司机涉及劳动争议方面材料。如司机对甲方退工有异议,乙方认为合理,乙方有权在六十日内提请复议。
4、乙方派遣司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工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伤事故处理,甲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及时(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事故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司机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甲方垫付,乙方在获得工伤保险赔付后再将赔付资金支付给甲方。
5、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司机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
6、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司机提供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提供必要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规定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2、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薪酬考核办法等,并应将直接涉及司机切身利益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如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司机。
3、甲方可就有关事项直接与司机签订专项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专项协议需及时送交乙方备案。
4、如司机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甲方应每月提供《司机回执单》、出勤表给乙方,做为司机岗位每月工资核算标准。
6、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劳务服务情况按时足额计算支付劳务费用(包括司机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等)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四、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劳务管理费用支付及结算
1、工资发放
乙方按甲方要求随车委派驾驶员,人员工资3800元/月/人(含企业应缴纳保险金和为驾驶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甲方向司机提供免费中餐,如无中餐提供则由甲方向司机发放300元午餐补贴。甲方应在次月10号前将司机上月工资)划到乙方指定账户(实际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乙方收到甲方工资后,在四个工作日内依照甲方提供工资明细及时、准确地将司机每月工资划入其个人银行工资账户,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凭据。
2、司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乙方在发放司机工资报酬时代扣。
3、甲方支付给乙方有关费用,由乙方提供规范税务统一印制发票,税金六个点收取,由甲方另行承担。在每月支付工资时一并支付。
五、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协商制定适合司机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对司机管理工作。
2、司机在工作中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晓所有涉及甲方商业技术秘密各种资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司机索要或要求司机向其提供。
3、司机因各种原因中止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应要求司机必须交回与工作有关文件与物品(包括各类文件、客户资料、培训教材、办公设备等)及根据有关协议应退回甲方费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4、司机出现违纪、违章、违反保密制度等情况,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被派遣司机管理规定和甲方规章管理制度对司机进行处理。有触犯法律行为,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罚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入司机档案。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因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或司机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对本协议约定条款,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均有违约过错,则双方应按违约过错责任大小,承担和赔偿相应损失。
3、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难以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因终止本协议产生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七、附则
(一)协议期限与协议终止条件
1、本协议期限 捌个月 ,自2016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12月 31 日止。
2、协议终止条件:
(1)如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因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时,协议即予终止。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续订,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友好协商原则,按本协议有关规定共同处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劳动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司机相关事宜。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3、国家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有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双方按政策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本协议有悖于法律政策规定,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办理。
4、双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修订和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小蓝支行
账号:2
签约日期:201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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