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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包合同门头招牌装饰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班组及分包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南京邦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合同条例》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结合甲、乙双方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好想你枣中山北路门店装修-门头招牌制作安装工程
2、 工程地址:中山北路259号
3、 承包范围:工程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有木工施工项目。包清工;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具体工程内容及部位均以甲方签字认可施工图(门头招牌制作安装除强弱电工种项目以外所有内容),实施方案及书面通知为准。
4、 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5、 工期: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 02日
完工日期为:2015年 12月08日
6、工程质量:合格。
7、工程单价:门头招牌以160元/m2固定单价制作安装,竣工后按实结算。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包含正面和底面)
二、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搭接点。
2、 为乙方办理现场所需出入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和登记手续。
3、 对班组进行管理、监督、指挥、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部门、班组间协调配合工作。
4、 定期按工程进度及工作量发放进度款。
5、 项目部定期举行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三、 乙方工作
1、 理解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方法,有不明白地方请示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
2、 自行配置施工所用手动、电动工具、施工电缆、灯泡、工作梯等相关用具。
3、 服从现场项目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定。
4、 施工时间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会议及活动,如因事须离开现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一人代理自己工作。
5、 乙方应自行处理与工人、与材料提供商及其他第三方纠纷,不得由此影响甲方利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6、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时,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已有结算方式,按已有结算方式执行,如须甲乙双方协商价格,双方可友好协商,但不得以新增内容价款未协商或未确定而拒绝施工或停工。
四、 关于工期、质量、安全、违约约定
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装饰工程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验收标准及下面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 因业主要求对工期进行协调改变,甲乙双方约定工期也随之进行相应调整改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及班组人员太少影响工期,乙方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4、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以及业主、监理、甲方所提出质量要求作为该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 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现场所需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其保护,不得破坏和挪用。
6、 由于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7、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延误工期及原材料浪费,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
8、 甲供材料在施工完毕后结算,若用量超过定额损耗,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9、 合同期限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就财务和人员损失形成争议,对本合同工程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时,乙方应当在时间发生之日或甲方通知要求时限内解决争议,消除对本项目负面影响。若乙方未能解决,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第三人进行磋商以解决争议,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并承担与之相关一切费用。
10、 乙方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四江苏省劳动安全条例》及国家现行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而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所导致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若导致甲方对此人身伤害承担任何不利,甲方有权从乙方应付工程款中作相应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1、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本条所指合同中约定任何时间控制点)内按时完成本工程内容,每延迟壹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若乙方延迟工期累计达15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予以顺延。
12、 乙方注意保护甲方已完成品、半成品。由于乙方造成甲方已完成品、半成品损坏或污染,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恢复,其恢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恢复而通过甲方另行组织恢复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3、 按照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14、 凡在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扣除部分有进一步追偿权利。
1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5日,或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善工程所涉及相关手续而影响甲方使用,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并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或甲方决定另行组织施工单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书面通知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壹倍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约定
1、 本工程采取单价包干承包方式。本合同所涉及装修内容均以单价包干方式结算,结算单价以附件1中所列包干单价为准。该包干单价包括不但限于主辅材料费及相应采购费,损耗及保管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各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包配合费、进场材料取样检测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费、建渣清理费、赶工费补偿、税金等及完成本工程所有风险、责任等。该包干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进行核算。
2、 甲供材料由乙方提交供货计划,该供货计划除定额规定损耗外,乙方承担因多报、漏报、错报所发生一切责任和费用(若因甲方技术要求而超过定额规定损耗,以甲方现场技术核定书面签证为准)
3、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 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决算95%,余5%扣留为质保金;
2) 质保期(两年)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质保金无息)。
六、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约定
1、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从竣工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乙方在得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及完成,由此产生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或承包部分材料),维修所需相应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
3、质保期满后,业主提供维修,由业主向乙方支付其相关成本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机关一份。
八、合同附件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二)《工程量清单》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签章) 乙方(指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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