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奶 粉 购 销 合 同
供方:广州华顶贸易 签订地点:厦门市翔安区
需方:厦门银鹭食品集团 签订时间: 2014 年 01 月 22 日
合同号:YS-XM-CG-1401-86 订单号:POXM1019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供、需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同标的要求: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编号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人民币)
备 注
1
脱脂奶粉
新西兰 新莱特
吨
1000
2
酪朊酸钠
Tatura
吨
100
合同总额(含税)
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二、交货地点: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的地点(需方关联企业所在地一般情况下,年度合同可约定需方指定地点,单次合同应约定具体地点
)
三、交货方式:汽运,运费由供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2014年1月份开始交货,酪朊酸钠2月20日前交完,脱脂奶粉3月底前交完,具体交货计划按需方需求量而定,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按需方的要求交货。如有逾期,每逾期一日,按供方应交未交货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若不按时交货,一次罚款100万元。
五、质量保证:供方保证所出售的货物是全新的、未曾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和性能。
六、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损毁等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
七、货物验收标准:达到食品级、优级品标准,并符合供方企业质量标准(附件一:关于我司乳粉原料(含全脂、脱脂)的质量申明)。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需方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要求退还该批货物降价处理。
1、需方要求退换货物的,供方应于需方发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换货(退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供方承担)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降价处理。,如需方发出通知后供方不处理,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并支付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引发的损失责任。
2、需方要求退货的,供方应在需方发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货款,自行将货物运回处理,未按时退还货款的,按全部货款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未及时将货物清运出厂的,每日按该批货款的0.5%支付储存管理费。
3、需方要求降价处理的,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无法就降价达成一致的,需方有权换货或退货。
八、货款结算:合同涉及金额为人民币含税价格(已包含17%增值税)。货物到需方工厂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需方。货到经需方验收(验收期间七天内)合格后,并由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及需方进仓货物价款一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应款项。
九、违约责任:
如未按需方确认的送货时间如数如量到达时供方逾期交货,每逾期壹天,将按此批货款的0.1%支付赔偿违约金支付给需方。如果逾期交货时间超过7日,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还应支付按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供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供方交付的货物多于约定数量的需方有权拒绝接受,或由双方协商一致降价处理。供方交付的货物少于约定数量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照数补齐,供方仍需承担补交部分的逾期交货责任;或者需方有权不再收取供方少交的该部分货物,而供方应立即退还少交部分货物的款项并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十、其它约定: 如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合同,双方可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及合同有关附件及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需方所合同签订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包括附件《关于我司乳粉原料(含全脂、脱脂)的质量申明》,及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厦门银鹭食品集团
地址: 地址:厦门银鹭高科技园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殷群
: :
: :-83
开户银行:
关于我司乳粉原料(含全脂、脱脂)的质量申明
各乳粉供应厂(商):
凡供应我司的乳粉原料,除了应符合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规定的各项指标外,嗜热需氧芽孢数及菌落总数应符合表2要求
其余卫生指标要求见表1、表2,请严格桉要求执行,否则不符合安全指标要求的一律拒收.
表1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
项 目
指 标
*无机砷a(As)/(㎎/㎏) ≤
0.25
*铅(Pb)/(㎎/㎏) ≤
0.5
*铬(Cr)/(㎎/㎏) ≤
2.0
*亚硝酸盐(NaNO2)/(㎎/㎏) ≤
2.0
*黄曲霉毒素M1 /(μg/㎏) ≤
0.5
**三聚氰胺/(㎎/㎏) ≤
2.5
a若测总砷,则指标要求及无机砷一致
表2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a(CFU/g)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50000
20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1
10
100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2
10
100
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
5
0
0/25g
-
GB 4789.4
嗜热需氧芽孢数
5
2
1000
3000
NY/T 1331第三部分
a n — 同一批次产品中应采集(检验)的样品件数;c — 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 — 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 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厦门银鹭食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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