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监理程序
一、施工质量监理的根本程序
〔一〕、审批开工
在各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总监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并进展审批。工程开工应提出工程施行方案和施工方案;根据技术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质检体系、检验频率和;说明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试验、施工图等主要的根底资料;平安预案体系;环保体系等并提供施工、平安、环保技术交底资料。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开工申请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假如具备那么开工申请并签发开工。承包人接到开工后即可开工。
〔二〕、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
总监〔副总监〕应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进展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自检及检验单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展检查认可。
〔三〕、签发?工序质量验收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检查该工序的质量自检资料后对每道已完工序进展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承包人那么可以进展下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的工序监理工程师应承包人进展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展。
〔四〕、填报?中间交工?
当工程的、分部或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展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检试验的结果填写中间交工提出中间交工申请报请监理工程师进展中间交工验收。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监理工程师应回绝验收。
〔五〕、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中间交工申请并检查该工程中每道工序的质量验收单后应对该工程进展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并按合同规定进展质量等级评定后总监〔副总监〕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展下项工程工程的施工。
〔六〕、中间计量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方可进展计量并由总监〔副总监〕签发?中间计量表?。完工工程的开工资料不全或整理工作未完可暂不计量支付。
二、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间〔包括缺陷责任间〕出现了技术所不容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缺乏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质量事故按如下程序处理:
1、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要求停顿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并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做好相应记录。暂停该项工程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平安措施同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单?总监办;
2、当发生不属于工程监理机构处理的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的并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
3、总监办接到质量事故后随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或积极配合质量事故调查组进展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4、总监办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质量事故技术处理后审核签认有关提出的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5、假设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办认为事故〔缺陷〕隐患未消除那么不发复工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再次发出暂时停工指直到查明事故原因并确定处理方案前方可按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进展处理。
6、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施行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或对加固、返工、重建的工程进展监理并进展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才发复工指。
三、施工进度控制程序
1、审核承包人按合同要求编制的所有工程进度方案(包括总方案、年度方案、季方案、月方案及关键工程工程的施工方案);
2、确定工程开工时间(总体开工、及分项工程开工)和开工时间;
3、检查落实进度方案的执行情况如经批准的方案承包人未能实现应催促承包人修改调整方案采取实在有效措施确保合同工;
4、处理工索赔及确定最终开工时间;
5、处置工延误;
6、定向总监办和业主工程进度情况;
四、工程计量程序
1、 承包人提出计量支付申请或监理工程师发出计量支付;
2、 承包人准备与计量工程相应的质量检测资料及证明:
①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监理表2〔第一次计量支付时须附上〕。
② 质量检验资料-----各种检验单、路基压实度汇总评定表、砂浆〔砼〕强度汇总评定表。
③ ?工程变更?(假如有)。
④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执行情况表?(假如有)。
3、 总监办计量支付工程师审查以上资料发现质量问题或资料不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退还承包人可以暂不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4、 填写?工程计量计算单?。
?工程计量计算单?必须准确、地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承包人。
5、 总监办计量支付工程师填写?计量工作执行情况汇总表?。
五、工程费用支付程序
1、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即提交各类报表和有关的结账单;
2、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支付报表和结账单并对其错误和不实之处进展修改指正然后向业主签发支付证书;
3、业主审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支付证书按合同规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款项。
六、工程变更程序:
1、对于业主、总监办提出的变更经总监办相关部门评估证后由设计室变更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下达执行;凡属总监办权限内的变更工程由总监签发下达亦可由总监办下达变更再由总监办总监签发变更;对于由原设计原因设计错、漏、缺等原因提出的修改设计或变更应由设计室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
2、由承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首先由承包人向总监办报送?工程变更申请?〔附变更理由设计变更图纸计算书〔如有〕及估算书等〕。凡属总监办职权范围总监办应在内予以答复或签发变更并报总监办备案;假设属总监办职权范围的应在内提出审核报总监办总监办相关部门应在受到审核后按规定并予以答复或签发变更及时抄送总监办及承包人。
3、 承包人及总监办应将变更按工程工程分类登记造册逐月填写工程
变更情况统计表备查。
七、工程延的审批程序
1、当引起延首次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延的并抄送业主并在随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承包人要求延的详细情况与缘由供监理工程师调查。
2. 假如一种有连续性影响承包人应按第44.2款规定的7天之内先初步情况然后每隔7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展的详细资料该造成的影响终结后14天之内提交最终详细资料。
3. 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的申诉在调查、核实的根底上应在28天内提出审查建议报总监办总监办在进一步核实复查后及时提出评估并填写?索赔时间审批表?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发。
八、索赔程序
1、承包人应在索赔发生后的21天内将要索赔的意向书面总监办并转总监办和抄送给业主承包人的书面索赔意向可以简单只需阐述原因和保存费用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保存的当时记录以便必要时合理的证明其后来提出的索赔在不必成认是否为业主责任的情况下总监办及总监办在接到承包人索赔后应检查承包人记录并承包人继续保存其合理的可能对索赔有重要意义的记录。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21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向总监办并转总监办一份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根据等详细的。在影响索赔因素不断发生的情况下上述应属中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向监理工程师送交并给出累计金额和进一步索赔根据的中并在这种影响因素全部完毕后21天内送交同样内容的最后索赔。承包人还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业主提供所有按本条送交给监理工程师的复印件。
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根据上述各条款提供的索赔证据和详细帐目审查核实在与业主和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认为根据承包人所提供细节足以使监理工程师有可能确定出应付的金额时由总监办根据总监办审查及总监办审批结填监表9“索赔金额审批表〞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可在任何中支付证书中支付。假如承包人提供的细节缺乏以证实全部索赔那么承包人有权得到已满足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那局部细节所证实的有关局部的索赔付款。
九、合同段交工验收的程序
1、 承包人具备验收条件后首先向总监办书面提交“交工验收申请〞。
2、 总监组织承包人初步检查逐项检查拟申请交工的工程是否全部完成前条所述承包人必须完成的五项工作逐条检查落实认可如不具备交工条件应书面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继续抓紧完成欠缺的工作内容。
3、 总监办初验认为承包人具备交工条件后再向总监办提交“××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同时应附上施工总结、监理总结、、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桩位控制检查表水准、标高检查表;剩余缺陷工程核实表承包人的完成方案及保证书。
4、 经总监办审查后如不完备应书面下达待完全具备规定的交工验收条件总监办提早五天下达交工验收日的安排和。
5、 由交工验收评估小组组织交工验收工作。
1) 评估指导小组由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代表、质量监视部门代表组成。
2) 评估验收
A. 验收工作一般分内、外业两个小组。内业组重点负责检查开工准备情况并抽检有关报表记录检查履行手续和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合同和要求;外业组一般分多个小组即道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防护、排水、测量、互通立交、沿线房屋、交通工程等按评定规定频率对各分项工程进展随机抽检对于隐蔽局部可采用经总监办认可的检查记录参与评定。
B. 全部检查完毕后举行正式评估会议评审检查结果讨签发交工证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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