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还建户商铺托管理协议
还建户商铺托管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还建协议书》相关规定,遵循为了长久稳定各商户利益,建成后商场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规划,统一装修、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原则,就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管理还建户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标
甲方方以专业管理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商铺市场形象,保持良好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铺整体运营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共赢局面。
第二条 委托管理商铺概况。
2.1 商铺名称:
2.2 商铺地理位置:
2.3 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3.1托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委托权限
4.1 委托期间,若店铺由乙方租予第三方经营,经营项目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划,乙方应使用甲方最终确认《德阳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书》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商铺由乙方自行经营,经营项目由乙方自行决定,如乙方所有权商铺所在位置与乙方经营项目与甲方商场整体规划不符,则乙方经应遵循甲方统一规化进行调整并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4.2 委托期间,甲方负责商户规划、管理、物业、租金收取等事宜,并协调处理各方之间关系。
4.3 委托期间,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铺整体市场形象,乙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
4.4 委托期间,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前提下,甲方负责以自己名义对外招揽广告,但收取广告费、促销费用应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 商铺租租金收取
1、为了商场规范化管理,商铺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均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德阳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书》规定,在收取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逾期乙方将按照日租金4%收取违约金。商场物业管理费用则归甲方所有。
乙方指定账户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每月 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该商铺位广告、促销及其它来源于本商铺收益存入甲方指定帐号。
4、若乙方将商铺租予第三方经营或自行经营商铺而经营项目与甲方统一规划所在楼层不符而被甲方调整至其它楼层,租金则按调整后楼层实际租金计算收取,而乙方所有权商铺所在楼层租金返还,则与乙方实际经营商铺所在楼层租金相互抵扣,若乙方实际经营商铺所在楼层租金高于乙方所有权商铺所在楼层租金,则缺少部分由乙方依照《德阳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书》项下下规定,按时向甲方缴纳,若乙方实际经营商铺所在楼层租金低于于乙方所有权商铺所在楼层租金,则多余部分由甲方依照本协议项下规定,按时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4、该店铺税金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运用专业市场研究体系,结合本商铺所在地最新商业市场信息及相关政策支持,制定合理、有针对性品牌导入操作策略、提供运营决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商铺整体市场竞争优势。
6.2 甲方对本商铺业态划分、营业时间、小商户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运营机制。确保优良、健全融资、消费环境。
6.3 甲方方协调解决与第三方、消费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冲突、矛盾,与乙方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
6.4 甲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商场全程管理工作。
6.5 甲方方负责审核乙方或第三方经营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审核,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6.6 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因第三方经营等要求,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
6.8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由乙方或第三方直接向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缴纳。
6.9 乙方与第三方签订所有协议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留备查。
6.10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第三方进行合法经营。
6.11 甲方有义务代收或者督促第三方将租金广告费、促销费等及其它来源于本商铺收益费用全部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方不得私自扣留上述各项费用。
6.12 甲方与甲方方内部招聘职员发生劳动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 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条款内容。
7.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方经营管理活动,为甲方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须条件并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签字、盖章之类手续。
7.3 乙方有权收回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来源于该商铺合法、附属收益。
7.4 乙方与乙方方内部招聘职员发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8.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扣留来源于该商铺任何收益,则乙方有权警告甲方,并给予乙方 天纠正期。若甲方出现两次类似情形,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3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4 委托期限内,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5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未协商或者未重新达成协议,则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委托期限内,若因第三方、消费者及其它方面因本商铺或者在本商铺范围内发生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而使甲方受到追索,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2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扣留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等来源于该商铺收益时,则应在乙方催告后 日内将扣留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私自扣留总额 %违约金。若因甲方私自扣留款项导致乙方解除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所扣留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扣留款项二倍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甲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或者第三方未按照《物业管理协议》中约定向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物业管理费、能源费及其它各项费用时,甲方方有权按照物业管理协议中约定收取滞纳金。
9.7 除上述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项下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违约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8 违约方违约行为符合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时,违约金应分别计算。
第十条 甲乙双方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该商铺损毁,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作约定,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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