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常州市雪堰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雪堰中心小学交互液晶投影机多媒体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
日 期:二〇一五年八月
5 / 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详见公告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常州市雪堰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及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及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中心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粘贴处
可另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粘贴处
可另附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采购单位:常州市雪堰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炎 电话:0519-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26-7号金都大厦10F
联系人:陆鑫 电话: 0519-
3
标前答疑时间:2015年11 月 4日上午9:00 时
标前答疑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投标截止期:2015年 11月12日下午13:30时止,并在投标截止期同一时间开标;
投标(开标)地点:武进区雪堰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两 份,样品 0 件;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请将本项目的投标文件(word格式),邮件及附件名字均需以本项目名称命名。
6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45天
7
资格审查: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要求
8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9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退还。
10
本项目最高限价:37万元
一、总则
(一)当事人
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常州市雪堰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及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二)遵循依据及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5、《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区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人应向常州市雪堰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招标文件的解释
1、现场勘察:无
2、标前答疑: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在标前答疑会当场提出。
(2)所有参加标签答疑会的投标单位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
(3)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参加标前答疑会或者在标前答疑会上未提出异议又参及了该项目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开标后中心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异议和投诉。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正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根据具体情况,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将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商务部分;
(3)技术部分。
2、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3、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4、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5、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6、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7、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密封袋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加盖及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及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投标保证金
1、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采购活动结束后,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一般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或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的;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开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不具备招标文件的投标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7、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1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1、投标文件中有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12、评标委员会认为属于重大偏离情形的;
13、各投标文件之间出现不应有的相似、相同、错误;
14、提供虚假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四、开标及评标
(八)开标
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及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核查投标人身份:投标人代表出示表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采购人代表和集中采购机构项目经办人现场核实。
3、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首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企业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招标人代表检查首个签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无异议则签字确认,如有异议须当场示意提出。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4、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递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包含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5、唱标:按各投标单位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唱标。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并在开标记录上对唱标内容予以签字确认。
(九)评标
1、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工程、技术、经贸、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有算术错误。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总价金额及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大写金额及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正本及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若投标方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4、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的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所谓重大偏离是指: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背离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必要技术功能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商务条件;
(5)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7、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顺序。
8、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利于评选审查,评审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随时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或说明以书面形式做出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
9、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标书的报价单进行比较。
10、评标委员会对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进行比较。
11、综合以上分析比较,评标委员会最后作出评标结论,由招标方确定中标供应商。
1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1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及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及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14、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五、确定中标
(十)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十一)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十二)采购项目的废标
在评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意: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时间紧急,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有效标具有竞争性的,经审批后(采购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报区财政局审批,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审批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 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的;
(3) 转包或未经招标人同意违法分包的;
(4)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及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及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五)签订合同
1、采购人及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及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到常州市雪堰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备案,作为付款的必备条件。
注意: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及采购人按照规定时间或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进行备案的,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3、常州市雪堰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配合区财政部门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售后服务进行评价。中标人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常州市雪堰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不可抗力除外。
(十六)保密
参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监督管理
(十七)监督管理
供应商违反《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武进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等诚信信息予以记录,进行诚信分扣分、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用;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除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根据情况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要求和有关情况说明
1、招标项目:常州市武进区雪堰中心小学交互液晶投影机多媒体设备采购。
2、投标方: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有良好的企业声誉,能够满足用户的合理需求和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制作要求:生产要求和验收标准以招标方所发的图纸为准。
4、质量保证:投标方须提供及招标项目要求相符的全新的物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提供 二年及以上质保期,终生维修。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得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该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严禁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三年内进入武进区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向全国政府采购机构通报;追究其他相应责任。
5、专利权:中标单位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等,中标单位应负全部责任。
6、售后服务要求:
6.1由供货方负责运输及交货期内的安全质量保证,生产安装期间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货方负责。
6.2质保期间供货方要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自接到报修电话1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恢复正常。
6.3采购要求的保修期期满后,供货方应提供质优价廉的零配件供应服务,费用由买方自理。
7、报价技术规范:
7.1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报价范围应包括设备正常使用的保修期间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及运送、安装、调试、保险等一切费用。
7.2投标方所报的价格为买断价(包括能使其正常使用的设备总价等一切费用),如需另加费用,请说明。
7.3投标报价时,必须列出主要制造材料的名称、规格及价格。
7.4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并只能使用招标方提供的报价单报价,有关说明可另纸列出。
8、合同:本次合同由中标单位及采购单位签订,常州市雪堰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备案。招标文件为合同附件,及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交货地点及运输: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交货(具体以合同为准),由中标单位负责安排货物的运送,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0、验收:由采购单位按招标要求及样品负责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采购方可直接退货给供货方重新返工直至达到验收要求,其中延误的工期按0.2‰/天支付违约金。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所有装具全部供货安装到位。
12、货款结算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当年农历年年底支付合同价的50%,第一次付款后一年后的14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0%;第二次付款一年后的14天内结清(无息)。
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品牌
技术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是否外购
1
交互液晶一体机
东方中原
65英寸,原装进口A规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可视角度≥178° 红外技术,支持 6笔同时书写,支持用手指将画面缩放、漫游、握拳当板擦等手势识别功能。侧位插拔式OPS微型工控PC设计,intel Core i5,4GB 内存,500G 硬盘;支持WIFI无线网络(带双天线) ,带RJ45网络接口100M/1000M Mpbs,要求白板软件、教学资源库、试题工具、仿真实验软件、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及液晶触摸一体机为同一品牌,须提供白板软件、教学资源库、试题工具、仿真实验软件(包含中学、小学、幼儿)、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的著作权证书(加盖厂家公章),以证明软件的合法知识产权,方便后续软件统一升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16
台
任选一款报价,报价前需提供原厂三年质保函
否
高科
华银
2
实物展示台
高科
500W像素,≥1000TV线,1/3英寸CCD镜头,22-26倍光学变焦,≥10倍电子变焦;输入:VGA*2 VIDEO*1、AUDIO
输出:VGA*2 VIDEO*1、AUDIO*1,RS-232、USB,镜像、彩色/黑白/镜头旋转角度 / 一键自动调节、同屏对比、图象冻结、色度:(红、蓝)键面手动调节,自动白平衡(原厂三年整机全免费维修质保函)
16
台
否
华银
思益
6
组合板绿板
定制
绿板(进口法琅板),尺寸:长4000(mm)*宽1300(mm)。颜色均匀,有良好的耐光性,硬度≧4H,光泽度≦15Gu处理,采用优质铝合金框架,二块固定,二块可滑动(优质滑轨)
16
套
是
多媒体讲台
定制
1200*680*1000(长 *宽* 高),一把锁控制讲台开启,显示器角度可任意调节,通体采用1.2mm厚冷轧钢板
16
张
是
7
安装辅材
主电源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线板为公牛6插拖板,电源电缆为1.5平方毫米×3rvv电缆, VGA线缆采用20米天诚或秋叶原128编工程线及全金属VGA头并焊接,投影机控制线缆采用0.5平方毫米×3rvv电缆。
16
套
是
8
安装调试费
16
套
总 价
注意事项:
1、本次采购的产品若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各供应商应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选择清单名录中的相应品牌型号的产品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具体清单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中进行查询(),报价供应商有义务承诺其报价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并清楚显示其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第几页。
2、招标文件中提供材料(设备)推荐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的,可以在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未提供备选品牌的,报价人应根据清单及设计文件要求确定品牌后,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人拟在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外自行选择品牌,自选品牌应在性能、价格、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方面均不低于备选品牌,并在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同时提交该品牌材料(设备)在品牌、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采购人推荐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将以标前会议纪要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可选品牌,没有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品牌一律不予接受,其相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未能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会判为无效标。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技术要求前提下,并按投标价格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投标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确认为中标单位。若投标报价相同,按投标签到顺序排列。
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各种资格、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原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实,否则该项不得分。
2、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武进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存在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诚信分扣分、不良行为公示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采用性价比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投标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实时诚信记录情况评定供应商最终评标得分。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格式)
通用条款
一、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中标人应承担的及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采购人”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中标人”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7、“检验”指采购人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及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和中标人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武进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中标人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武进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中标人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中标人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二、技术指标
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三、交货
中标人按照“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四、付款
1、中标人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2、付款方式、条件:由“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规定。
五、验收
1、中标人提交的货物由采购人负责验收。
2、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采购人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及中标人共同在《武进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3、货物保修期自《武进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六、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1、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中标人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2、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中标人保证,中标人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中标人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中标人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七、包装要求
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直接承担责任。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八、伴随服务
1、中标人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2、中标人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中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采购人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人人员进行培训。
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九、质量保证期
1、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报价文件为准。
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中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采购人有利的为准。
十、质量保证
1、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及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3、如果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负担,并且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十一、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中标人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报价文件为准。
2、报价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产品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中标人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产品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中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产品等发生故障,中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定期产品维护等。
(7)中标人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报价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中标人仍须对因报价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中标人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十二、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中标人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中标人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发出违约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
(4)中标人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采购人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采购人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5)采购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采购人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采购人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采购人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中标人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中标人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中标人交货的责任。
(2)如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中标人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中标人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中标人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四、争端的解决
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及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