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 134 页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贯彻“以质创誉,以质兴业,以质取胜”的方针,规范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局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工程质量是企业管理的综合反映。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生存,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工程质量的成败,关键在领导,各级第一管理者质量意识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的思想,明确自身
2、职责,对工程质量负责。第三条 局集团公司各级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GB/T19001:2000系列标准,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管理新机制,创建具有企业特色的质量管理新经验,开创快速、有序、优质、高效的质量管理新局面。第四条 局集团公司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提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第五条 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局集团公司的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实现局局集团公司质量目标和对顾客的承诺。第二章 质量方针与目标 第六条 质
3、量方针:诚信为本 顾客至上 科学管理 建造精品第七条 局集团公司质量控制指标和实现目标的要求:一、局集团公司质量目标:1.杜绝施工的重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2.确保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90%及以上,其中三电工程优良率95%及以上;3.内审、外审不出现严重不合格项;4.每年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1项以上,获省部级优秀QC小组2个以上;5.每两年争取获一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和1个国家级优秀QC小组。 二、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质量目标: 1.分项工程一次检查合格率达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3.单位工程一次验收优良率达90以上; 4.消灭一般质量等级事故;5.竣工
4、文件按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齐全、完整,做到一次交接合格;6.局集团公司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年度达到2项以上;7.局集团公司级及以上优秀QC小组年度达到2个以上;8.外审、内审中不出现严重不合格项。第八条 局集团公司各级要把质量目标管理同经济承包资任制、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作为考核责任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同企业的整体利益、个人的奖金分配、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挂钩,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 质量管理基础工作第九条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体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ISO900:2000标准,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体系,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和措施落实,形成全员、全方位、
5、全过程的管理体系。第十条标准化管理按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规范施工行为。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国、部、企标的有关条款进行分解和具体化,制定出本部门管理和施工工艺的标准。第十一条 质量教育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体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重点是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和质量责任感,规范质量行为,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二、每年有计划地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继续开展“学、五严、一追查”活动(学规范、标准、操作规程,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质检员、内审员持证上
6、岗,高起点、高标准地保证工程质量。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建立健全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目标、职责,健全制度,配备得力人员,确保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管理办法等有效执行和落实。第十三条 质量内审按IS09001:2000标准和程序文件要求做好质量内审工作。内审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可采取集中内审或滚动内审的方法进行。内审要素达到100,对不合格项进行有效的纠正预防和跟踪验证,保证内审质量。第十四条 管理评审管理评审必须由第一管理者或第一管理者委托管理者代表在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主持进行。评审内容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施情况、质量体系运行现状和适应性、质量外审、内审结果等。特别是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
7、应及时召开管理评审会,分析原因,制定纠正问题的预防措施,并整理纪要下发。第十五条 质量记录各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各种记录,按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工作程序进行收集、编目、汇总、整理、分类和归档。各项记录要真实准确,标识清楚,具有可追溯性。第十六条 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年度优质工程和QC小组的评审和申报工作,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珍惜基层人员的劳动果实,及时推广总结。 第四章 质量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十七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GBT19001:2000标准的要求,各级必须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局集团公司要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主任,亲自抓质量,做到组织落实、人
8、员落实、制度和措施落实。分管质量工作的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企管部、工程管理部、计划经营部、安质部、财会部、劳人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局集团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企业质量发展规划。2.评价局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重大质量事故。3.审定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审核推荐申报省、部、国家级优质工程项目。4.其它质量管理重要工作。第十八条 局集团公司、子(分)公司下设质量管理部门,局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2名,子(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2名,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
9、师,队配专职质量检查员。第十九条 各级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应挑选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并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局集团公司或省部颁发的质量检查证的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质量监督和检查职能的有效发挥。第二十条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上级的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下及时传达,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宣传贯彻GBT19001:2000系列标准,组织落实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提出质量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各职能部行使质量管理职能。3.编制企业质量工作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年度工作要点、创优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组织
10、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应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发出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见附件九中附表1),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验证落实情况。5.按规定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验证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6.组织各级质检员的业务培训和上岗资格考试。7.组织本级优质工程的复查和评审,并负责组织推荐和申报上级优质工程项目。8.参加上级或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质量检查和评比工作,对各单位的质量情况作出评价,并根据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奖惩。9.指导局集团公司QC小组活动,组织局集团公司QC小组成果发表、评审及奖励,负责推荐
11、参加上级QC小组成果发表会。10.负责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汇编优秀QC小组成果,收集归档局集团公司获得的优质工程证件和质量事故处理材料。11.组织本部门有关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审定和更改,协调有关部门质量体系运行工作。第二十一条 专职质检员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质量法规,熟悉和掌握施工规范、设计文件和验评标准,不断提高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和现场质量检查水平。2.加强现场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做好记录。对工程中的关键工序要进行旁站监督,按规定检查并签署有关质量检查记录。3.参加质量会议和有关质量评比,参与本单位质量规章制度和保证措施的制订、审查
12、和修订。4.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按规定上报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和质量事故报告。5.参加工程质量等级的检验评定,按规定审查或核定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参加工程验工计价检查。6.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限期改正。必要时,令其停工、返工处理或实施罚款,罚款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九中附表2”。7.对不听劝阻的违规操作、偷工减料行为,要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必要时,有权越级向上级质量主管部门反映工程质量情况。8.对质量意识差、粗制滥造行为严重的外部劳务队伍,有权向单位领导提出辞退意见。9.督促并协助基层单位开展QC小组活动,为提高工程质量献计献策。10.对因自己不
13、坚持原则、工作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二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尽职尽责,正确行使权力。对弄虚作假、隐瞒质量事故的单位,质量部门有权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报经领导批准,严肃处理。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质量部门的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第五章 质量管理责任制第二十三条 为体现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ISO9001:2000标准管理职责要求,应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操作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第二十四条 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领导责任制。各级领导要明确自身职责,以职业道德
14、和企业信誉对工程质量负责,并把质量责任制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体系。1.建立工程质量党政领导人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实行工程公司党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项目部领导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党政领导人在干部任用、施工方案制定、生产要素配备、外包队伍录用和施工监督管理等方面失察的领导责任。2.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对工程质量负全责和直接责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3.建立项目总工程师责任制工程项目不论大小,都必须有专职总工程师,并配备相应的技术班子,由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
15、术责任。4.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人制和项目责任人档案制参与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局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负总的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领导全公司职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制度,按ISO9001:2000标准建立、健全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2.主持制定和批准颁布局集团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手册。对质量方针的实现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负全面责任,代表公司向顾客做出承诺。3.建立并落实全员质量管理责任制。检查并考核管理者
16、代表(同级副职和所属正职)质量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4.审定质量工作计划、质量目际,签发质量规章制度,保证质量体系运行的资金投入。5.主持召开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研究解决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保证质量体系在不断完善中持续有效运行。第二十六条 局集团公司管理者代表对全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局集团公司的质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依据局集团公司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手册,组织
17、建立质量体系并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负责公司质量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的联络工作,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和各单位的关系。3.领导局集团公司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检查指导质量体系运行的各项工作,对分管单位或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审定,并考核其工作,接受顾客或认证机构对公司进行的质量体系审核。4.监督检查分管单位或部门对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的落实工作。5.全面管理企业的质量工作,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第二十七条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局集团公司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2.主持制定中长期质量规划和实施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
18、况。3.监督检查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和各项质量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总结推广施工过程中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4.主持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结案处理。5.领导和支持质量管理部门做好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和GBT190O1:2000标准内容的教育培训。6.负责质量奖惩兑现落实工作。7.负责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评审、QC小组成果发表等工作。8.组织审定企业质量法规和制度。第二十八条 总工程师对本公司工程质量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
19、、法规和措施,指导和考核各单位总工程师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2.参与制定中长期质量规划和实施计划,贯彻改进工程质量的技术目标和措施。3.对局集团公司承包的特大型工程和总经理指定的重点工程,负责其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的审核,对“四新”成果的运用及时进行指导、推广和总结。4.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及质量评定工作,对不合格品进行界定。5.参加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集中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审定处理方案和改进措施。6.负责分管单位或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审核,并考核评价其工作。7.针对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组织质量攻关,切实解决好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第二十九条 副总工程师根据
20、业务分工,在技术上对质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的法规和标准,协助总工程师督促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履行质量职责。2.参加公司有关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的审定。3.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教育工作,指导QC小组活动的开展,参加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4.参加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建议采取有效的技术方案和防止质量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参加对不合格品的界定,提出处理建议。5.参加对不合格品的评审,提出处理建议。第三十条 经营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根据业务分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质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执行上级有关质量的法规、
21、规范和标准,参与领导和组织制定经营方针,参与审定质量法规和制度。2.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在领导和组织投标中,负责审定标书中的质量内容。3.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4.把质量管理纳人经营责任制。领导和组织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同时要审查质量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5.负责分管单位或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核,并考核评价其工作。第三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质量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执行上级有关质量法规、标准和制度,对质量管理活动和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过程中的资金运营负责。2.认真执行有关质量方面的奖惩规定,保证经费到位,审核各类费用的支出。3.负责分管单位或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核,
22、并考核评价其工作。第三十二条 子(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本单位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领导本单位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对本单位的质量体系运行负责。2.依照局集团公司质量体系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3.根据内审记录和顾客投诉,主持本单位的管理评审,落实局集团公司管理评审的要求。4.贯彻落实局集团公司质量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和措施并贯彻执行。5.组织开展IS09001;2000标准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支持质量管理部门的工
23、作,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和创优活动。6.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召开本单位质量工作会议,落实奖惩兑现。7.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预防措施,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结案处理。8.组织审定本单位质量体系文件,考察和评价执行情况。第三十三条 工程指挥部/项目部经理是企业法人的委托人,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负责本项目质量体系有效运行。2.制定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和规划,听取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汇报,掌握项目工程质量动态。主持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工程质量评定。3.负责本项目全体职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4.积极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坚决制止一切
24、不重视质量的行为。5.负责本项目施工中出观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因指导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领导责任。6.正确处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关系。7.对本项目部外部劳务的质量管理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程指挥部/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方针和目标,负责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ISO9001:2000标准的有效实施。2.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积极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3.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掌握质量现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攻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
25、处理方案,并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改进。4.主持并参加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定期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领导有关人员进行QC小组攻关活动和创优活动,搞好现场质量控制。5.负责组织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不重视质量的行为,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或返工。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7.对因技术交底不清、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监督检查不够造成的质量事故负领导责任。8.大力支持技术和质检人员工作,保证其职责和权限得到落实。第三十五条 工程队长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1.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领导各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
26、交底等进行施工,并检查监督。2.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成果,保证工程质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3.主持工班、工序交接检查,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质量攻关。4.对上级技术、质检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行为坚决予以纠正。5.对因组织指挥不力、方法不当,甚至违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直接责任。第三十六条 工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工程质量负责,其主要职责1.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施工。2.做好工前技术、质量标准交底,严格工中质量自检、互检,进行工后自评。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3.做到文明
27、施工,作业现场整洁,材料标识齐全,摆放有序,施工记录有可追溯性。4.对因操作方法不当或检查不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5.组织全工班(组)人员经常学习规范、验标和施工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质量意识。6.对技术人员和质检员指出的技术和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第三十七条 技术人员的质量职责:各级技术人员要对自己进行技术指导的工程质量负全部技术指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标、工法、局集团公司内控标准等,提高技术工作质量,保证自己所出具的技术交底(含施工图)、测量放样准确无误。2.对设计施工图要进行施工前审核,发现有误时,要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提出更正。3.对技术
28、指导工作,均要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不得口头交底,不得擅自采用复印技术资料(含施工图)作为技术交底书。当不得不采用复印技术资料时,则必须进行认真复核,保证文字、数据、图形清晰,并经总工(技术负责人)审定和签字后方可采用。4.要严格跟踪检查施工单位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发现施工人员没有按施工规范、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并责令其返工。当施工人员不听指导时,要及时向施工队长、项目部总工、项目长逐级反映,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反映。第三十八条 质检人员的质量职责同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 操作人员的质量职责1.严格遵守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工
29、班长指出,各工种操作人员要对本岗位的工序质量负责。2.认真领会技术交底书要求,坚持按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3.服从上级领导、技术和质检人员的指挥、指导和检查,做好交接检查,严格控制工序质量。4.对因自己违章施工、盲目蛮干甚至偷工减料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5.加强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第四十条 企业有关职能部门的质量工作职责一、办公室质量工作职责负责有关质量文件的传递、分发和存档等工作。二、工程管理部门质量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负责施工生产要素配置,负责施工过程标识记录的指导检查,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2.参与重大
30、项目的技术交底,编制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参与大型项目的工程竣工验交,组织项目的竣工工程回访,联系解决保修和后期服务。3.参加工程质量大检查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优质工程的评选。4.负责物资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和设备的采购工作,并对采购设备的质量负责,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质量保证和改进作用。5.负责项目均衡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6.及时提出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施工规则、规范和规程,并检查执行和落实情况。7.负责局集团公司指定项目的检验、试验、交验、核验和不合格品的检验控制,按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检验和试验设备的采购,保证其质量并定期进行校验。对检验、试
31、验和测量的结果和试验的可靠性和精确性负责。8.负责计量工作,有计划地组织计量器具校验,确保施工计量准确无误。三、经营计划部门质量工作职责1.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应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不合格工程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不计完成工作量。未经质量监察、检查人员的签证,不得验工计价。2.在编制下达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或承包生产任务时,应列人工程质量的指标和措施要求。3.组织有关部门对招投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质量指标和技术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分析能否满足业主的质量要求。四、企业管理部质量工作职责1.参与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引导各施工单位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提高质量管
32、理水平。2.结合企业年检、升级考核验收,督促指导各单位完善各种质量技术基础资料,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做好质量建档工作。3.协助有关部门对局集团公司承包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签约与评审,负责有关质量法律咨询工作。4.负责局集团公司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制定编写工作和内(外)审工作。五、劳动人事部门的质量工作职责1.负责局集团公司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2.协助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及换证工作。3.负责局集团公司质检干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聘任工作。4.配合质量部门对有关人员的奖惩手续进行办
33、理。5.负责外部劳务的管理工作。六、财务部门质量工作职责1.负责局集团公司的质量成本核算。2.负责质量奖惩资金的落实。3.对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签证合格的工程计价款,不予拨付。七、纪检监察部门质量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质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对事故处理结果实施有效的监督。2.负责对质量事故的奖惩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3.对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给予法纪处理,并监督实施。第六章 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及验工签证第四十一条 工程质量检查分开工前、施工过程和竣工验交前检查三个阶段。一、开工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34、;创优规划和保证措施;培训计划;各种原材料的检测试验报告;控制质量的预防措施;是否按基本建设程序签订承包合同,是否进行合同评审;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否满足开工需要;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及中线、水平复测是否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级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已掌握运用;.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已能掌握运用,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施工人员、机具设备、资金等是否满足施工需要等。二、施工过程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标识;过程标识(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和质量检验评定);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现场实物质量水平;与质量控制有关的质量记录以及技术培训实施情况等。三、竣工验交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尺寸和强度是否
35、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指标是否符合验标规定;完成数量和部位是否与设计相符;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完善性和可追溯性;内业资料是否全部达到标准;复查质量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等。如发现问题,应列项处理,限期完成。第四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查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各项检查制度如下:一、隐蔽工程检查制度(一)、隐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自检合格后,邀请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认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影响安全的基础工程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避免地质变化危及安全。(二)、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而自行覆盖者,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三)、监理工程师因工缺席,可由委托的同级技术人员或
36、施工单位质检人员代检签证,并做好记录。事后应请监理工程师补签认可。(四)、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监理工程师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解决,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二、工序质量检查实行内部“三检制”和监理签认制(一)、自检。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操作人员自己检查自己干的活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一次检查,做出记录,工后讲评。(二)、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工程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三)、交接检。同一工种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队(指挥部项目部)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
37、,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三检”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由队质量检查工程师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四)、监理签证制是工序质量检查经内部“三检制”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的工序或隐蔽工程不准覆盖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后,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除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外)。三、定期工程质量检查制度(一)、局集团公司根据年度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对重、难、大型工程以及列入创省部级和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按监督检查指导书中要求形成检查记录(见附件九中的附表7、8)。局集团公司每年检查各子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不少
38、于2项,分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按附件六“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检查评分细则”进行。(二)、各子公司(分公司)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每年质量检查覆盖率100%,并按监督检查指导书中要求形成检查记录(见附件九中的附表7、8)。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可参照附件六“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检查评分细则”,亦可按本单位的有关检查标准进行(但不得低于局集团公司的标准)。(三)、局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每季度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实物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全面检查,并按监督检查指导书中要求形成检查记录(见附件九中的附表7、8),并将质量检查结果通报各施工单位,同时,作
39、为验工计价的依据,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限期完成。(四)、子(分)公司的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实物质量和内业资料检查,并按监督检查指导书的要求形成检查记录(见附件九中的附表7、8),并将质量检查结果作为验工计价的依据,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限期纠正。(五)、施工队每旬进行一次实物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自查,保证内业和外业同步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一)、各级领导和专职质检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必要时,要派员进行旁站监督。(二)、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采用测量检查和目测检查相
40、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有”,即有分析、有措施、有落实、有验证,禁止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五、旁站监督检查制度(一)、对外部劳务施工的工程项目,各单位必须选派责任心强、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对其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查,并作好记录。(二)、各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必须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检查。第四十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一、各级主管工程的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均应熟悉和掌握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二、对已完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由各工程队/项目部进行检验评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由工程指挥部/项目部组织评定,自评质量
41、等级后,报有关部门核定。三、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要及时填写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四、质量等级的核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核定权,应根据验标或业主(监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核定。每项工程最后核定的质量等级,作为考核工程质量水平和验工计价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计价,必须处理合格后方可计价。五、质量管理部门应抽查施工单位质量检验评定的正确性,对不符合验标要求的予以纠正。第四十四条 验工质量检查签证验工质量检查签证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签证。未经质量检查、监理人员签证的工程项目和数量,不得予以计价和拨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签证。一、工
42、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者;二、砼、砂浆及填土夯实密实度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试验报告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者;三、返工工程未按规定填报质量事故报告者;四、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程量;五、缺少应具备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或未经检查签证者;六、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未进行进货检验和试验者:七、未办变更设计手续,擅自变更设计者。第四十五条 工程质量检查综合评比为准确评价局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做到质量管理、质量记录与实物质量的统一,实现质量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局集团公司每年度将结合质量大检查检查对各子(分)公司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综合评比(检查内容和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六),量化考核各子
43、(分)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并进行通报。一、评比程序和组织1.由局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评分,评分人数不少于3人(本单位质检员不参加本单位的检查评分)。2.检查评比采取先检查实物质量,再看质量记录和质量管理资料,最后讲评的方式进行。3.检查工程项目由局集团公司年初下计划确定,其主要是从局集团公司直管工程和各子(分)公司自揽有影响的工程中选定,被检项目中的单位(项)工程,由检查组采用随机抽样方式确定,同时检查相对应的单位(项)工程的所有质量记录。4.局集团公司将根据年度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对各子(分)公司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对各子(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结
44、合管理年活动进行。5.检查后,检查组成员将各自的检查评分表交局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汇总,年终一并计算总分。二、检查评分内容和计分原则1.当年度的评分按质量管理、质量记录和实物质量三部分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质量管理25分,质量记录25分,实物质量50分;附加分按质量奖励实行加分和质量事故(件)实行扣分进行计分。2.各单位年度总得分采取当年实得评分与附加分的百分之二十累加的原则计算,即“质量管理”、“质量记录”、“实物质量”三者实得分总和,加上“质量奖励加分”与“质量事故(件)扣分”和的20%,则为各单位当年度的质量检查综合评比最终得分。第七章 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第四十六条 质量管
45、理小组(QC小组)是质量管理的群众性组织。QC小组的基本任务是围绕企业的方针目标,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达到改进和提高工程(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人员素质的目的。第四十七条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主动会同工会、共青团、工程、财务等部门共同管理QC小组活动。要发动职工积极参加QC小组活动,把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建功立业和“五小”成果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科研、技术、财务等部门要对QC小组取得的技术、经济效果进行审查认可。第四十八条 QC小组的选题分为现场型、攻关型、管理型、服务型、创新型等类型。小组的
46、组建要从实际出发,采取自愿结合或行政组织指导等多种方式。各单位应着重发展以工人为主体,以行政班组为单位的施工“现场型”小组;提倡工人、技术干部、管理干部三结合组成的小组。小组人数以3至10人为宜,最多不超过15人。第四十九条 小组建立并确定活动课题后,应向所在队申请登记,填写“QC小组注册登记表”和“QC小组课题登记表”,报指挥部(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指挥部(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将审核合格的QC小组上报子(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合格后由子(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统一予以注册登记、汇总。机关(指挥部)职能部门组建的QC小组向本级质量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本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合格后
47、予以注册登记。登记的课题内容应是本年度计划进行的或上年度延续下来的项目。更换或新增课题时,应随时到各级质量管理部门重新填写课题登记表。第五十条 各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应于每年三月底以前将本单位“0C小组课题登记汇总表”报局集团公司安质部。第五十一条 企业各级领导要关心和支持QC小组活动,为QC小组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出课题和任务,解决活动经费,组织QC小组成果发表会和经验交流会。对已注册但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小组,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检查(监察)人员要予以帮助,对停止活动持续半年的QC小组予以注销。第五十二条 质量管理教育是QC小组活动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应坚持“始于教育,终于教育”的原则,把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和GBT19001:2000标准基木知识列为职工应知应会内容之一,纳入职工教育计划。由安质部根据小组成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提出分层次教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第五十三条 质量管理教育基本内容包括:提高质量意识、问题意识、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