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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工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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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收集整理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第十六章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考察审批办法 为确保公司开发产品的质量提高公司社会信誉,严格优选施工单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察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考察、审核内容 (一)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二)施工单位所属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审查; (三)施工单位社会信誉调查; (四)施工单位近年来主要业绩考察; (五)施工单位总体实力审查; (六)施工单位在建工程及竣工工程实地考察; (七)对拟派驻工地项目经理人选考察。 三、考察、审核结果处理 考察小组针对以上考察审核内容逐项进行评比,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第二条 工程质量目标管理办法 为提高公司开发产品的质量创建精品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一)重点消除以下质量通病: 1、卫生间渗漏; 2、使用商品砼时砼板、墙裂缝; 3、涂料起皮、脱落、变色; 4、分格缝不交圈,滴水线不顺直; 5、楼梯踏步、踢脚施工通病; 6、门窗变形开启不灵; 7、楼地面空鼓、起砂; 8、卫生间地面倒坡; 9、屋面渗漏; 10、电器、暖卫质量通病。 (二)杜绝发生经济价值超过10000元的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二、目标管理办法 (一)提高质量意识,争创品牌工程。 工程质量管理者要真正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明确工程质量是企事业取得信誉和效益的前提,是企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日常工作中,反提高工程质量、增强工程质量意识贯彻给参建的各责任方。 (二)明确责任和职责,加强工作责任心。 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开发建设第一责任部门,公司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开发建设的每项工程,在开工前公司与第一责任人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目标动态跟踪考核管理。 (三)强化质量检验与监督手段。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一验评标准,工序管理规范化,上道工序没验收通过,下道工序不得进行,使分项工程质量标准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分部工程质量,最终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2、坚持“样板”带路。每项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好样板间、样板墙、样板件。达到质量标准后推行施工,凡达不到样板间标准和必须返工或整改; 3、加强原材料的取样、送检及计量工作; 4、建立质量大检查与工程管理例会制度;对在建工程,每月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建立工程质量惩罚制度: (1)对在建工程大检查中,基本项目等级和实测实量允许偏差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相关技术资料齐全,否则对施工单位收取1000-5000元违约金,要求整改,并当月工程进度款减付20%-50%; (2)严格控制按工程施工工序标准进行所报检和验收,验收结果当场签明意见。发现违反施工工序、擅自更改验收意见的,对施工单位 收取1000元违约金,并责成立即返工和整改; (3)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和质量交底制度。颁布工程施工前,先检查交底工作执行情况,如发现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或补作技术交底资料交底不清、不全、不细的,对施工单位收取500-1000元违约金,并要示整改,否则不能进行下道工序; (4)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要求施工单位落实“三检”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应一至两次通过,否则第三次验收时处以500元赴约金,每增加一次验收罚款翻倍,直到达标。如发现擅自施工,除进行返工外,收取5000-10000元赴约金; (5)参加例会人员,无故迟到罚款500元,无故不参加罚款1000元; (6)凡在建工程使用各种材料须有质量保证证明资料,并经过见证取样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则,除返工外,收取5000-10000元违约金; (7)使用计量工具前,施工单位应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严格执行计量工作标准和要求,同时应定期进行复核试验。如出现不坚持使用计量工具或不进行核验,责令停工,并收取10000元赴约金; (8)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在要示整改过后,仍达不到要求,停止施工,并收取 1000-5000元违约金; (9)如出现上述情况,属于公司工程管理人员执法不严、要求不严、采取放任态度等原因造成的,公司应追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10)以上罚款必须有书面材料说明,并在当月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兑现。 第三条 工程工期管理办法 为确保公司各开发项目在合同竣工日期内近期或提前竣工并交付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合理的竣工日期,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和延误工期的处罚措施,并在决算时兑现; 二、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开、竣工日期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对工程建设中人员机具、材料等各项措施必须有足够保证,经甲方审核方可组织实施,否则不得开工; 三、公司驻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人员机具、材料到位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并按月将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公司,公司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主要依据。 四、施工过程中,公司可向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召开协调会,共同想方设法解决问题; 五、工程竣工后,公司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至80%时,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司交付工程,否则,公司不予结算,并追究施工单位造成公司同购房户违约的责任,同时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清除施工单位,收回房屋。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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