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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协议shu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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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协议shu范文 惠州学院后勤服务管理规范及收费标准协议书(2004年) 甲方:惠州学院 乙方:惠州学院后勤集团 根据学院与后勤集团所签《委托管理协议书》,参照其他院校及社会同行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原则,现就有关服务项目管理规范、收费标准以及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 第一项 协议有效期 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 第二项 各项目管理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 一、 膳食服务管理 (一)服务经营项目 1、 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饮食服务。 2、 附营各类小炒、小食、包餐、茶市、夜市等。 3、 完成学院其他膳食保障工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义务 (1)坚持饮食服务面向师生,搞好优质服务。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卫生法》,按《食品卫生法》要求及上级有关规定做好膳食服务,保证各类饮食食品卫生安全;食品和环境卫生通过市、区有关单位检查。 (3)学生食堂服务窗口要按时保证供应。具体供应时间如下: 早餐 6:20~8:00 中餐 11:10~12:40 晚餐 5:00~6:40 (4)伙食供应多层次、多结构、多口味,满足师生不同需求和生理营养需求;主餐菜式不少于30种,早餐种类不少于20种。 (5)服务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有问必答,不与就餐者争吵,不刁难师生。 (6)努力开设献血、病号、学生生日和新生入学等特殊预约就餐服务项目。 (7)努力使师生对饮食服务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70%以上。 (8)充分利用甲方提供餐饮场地、设备,并利用经营过程中提取发展基金用于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与更新,改造就餐环境,扩大经营服务项目,增加花色品种,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时间就餐需求。 (9)加强与膳管会联系和沟通,主动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 (10)注意食品价格稳定,努力降低成本。为便于操作,学生食堂几种主要主副食品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要相对稳定,食堂伙食毛利率总体控制在24%左右,具体参照全国高校伙专会《关于加强高校伙食成本核算意见》,按以下标准执行: 大众主、副食品:5%~20% 快餐、套餐:15%~20% 小炒、花样点心:20%~30% 筵席:30%~40% 毛利率按市场价格核算。 (11)在食堂醒目地方设置公布栏,每月公布一次主要食品原材料价格。 (12)承担食堂、餐厅炊管人员一切工资待遇和水电费。 (13)对甲方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有义务贯彻落实。 (14)设置专门投诉电话和信箱,接受有关卫生、价格、服务质量和态度等问题检查和投诉。 (15)按照毛利额5%提取发展基金,用于饭堂维修、设备更新维护。 2、 权利 合同期内乙方具有甲方提供食堂、餐厅和相应设备、设施以及经营场地使用权。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义务 (1)向乙方提供饮食服务必要房屋、场地、设备、设施。 (2)每学期一次在师生中随机抽样调查问卷,考核食堂六项指标(饮食卫生、服务态度、饭菜价格、就餐环境、饭菜质量、花色品种)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 2、权利 (1)通过成立膳管会,有权对食堂日常管理提出质询和监督;乙方经营服务、项目、经营方式等重大改变措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膳管会有权了解食堂经费收支情况,有权对经济行为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 (3)对于乙方在合同期间经营服务项目及服务经营性项目收费标准,有权按低于社会同行业收费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4)有权对乙方服务存在问题提出质疑,如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有关规定,有权要求乙方迅速整改。 (四)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传播等事故问题,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师生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低于70%,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师生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低于50%,甲方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3、每两个月由甲方对食堂经营绩效检查一次,每个食堂年平均毛利率超过24%,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罚1000元及没收所得毛利。 4、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标准,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 学生宿舍(公寓)服务管理 (一)服务项目 1、协助甲方加强学生管理。 2、在甲方指导下负责安排学院各类学生住宿。 3、组织、开拓有益于学生学习和生活各项服务。 4、学生宿舍(公寓)走廊、楼梯、公厕等公共区清洁卫生,门卫值班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 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作用。 6、 学生开水、热水正常供应。 7、 学生宿舍(公寓)水电供给和水电设备设施、家具、风扇、门窗管理与维修。 8、 协同甲方做好学生宿舍(公寓)房屋维修工作。 9、 接受甲方其他管理服务工作。 (二)乙方服务标准与责任 1、 服从甲方对学生住宿总体安排和要求。 2、 保证学生宿舍(公寓)水电正常供应。 3、 保证学生开水、热水正常供应。 4、 学生宿舍(公寓)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地面干净无杂物,天花板无蜘蛛网,公共厕所无粪便、无污垢。 5、 加强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未经允许人员不得进入;发生治安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处理,保证学生宿舍区稳定。 6、 加强学生宿舍区消防管理,做好经常性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7、 必须有效地保管使用和维护学生宿舍配套设施,加强资产管理,保证学校资产不流失。 8、 积极提供岗位,支持学生以勤工助学方式参与服务,积极开拓方便学生服务项目。 9、 加强对学生宿舍(公寓)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强对学生宿舍(公寓)家具、门窗、水电等设备设施管理和维修(家具、门窗维修具体包括对门窗小五金、钢窗玻璃以及门窗简单维修;水电设备设施指:光管、灯泡、开关、插座以及水龙头和房内水制),减少损失和损坏。如有损坏,在接到学生报修后24小时内维修好并交付使用。 10、设置专门投诉电话,接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问题投诉。 11、执行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三)甲方权利和责任 1、 甲方提供宿舍、家具、水电、消防器材等给乙方使用,检查、监督乙方对房屋、设施、家具等资产使用情况。 2、 教育学生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协调学生与乙方管理方面矛盾,支持乙方正常管理。 3、 学生在宿舍楼内违纪犯规,屡教不改,甲方应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进行行政处罚。 4、 承担学生宿舍(公寓)设备设施更新和土建维修、中大型水电门窗维修等费用。 5、 配备消防器材,指导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 支持乙方做好创建文明宿舍楼、文明宿舍工作。 (四)服务费用 1、 学院每年支付管理服务费:按实际住宿生每人每年88元计算。 2、 学院每年支付学生宿舍门窗、家具、水电维修费按实际住宿生每人每年12元计算。 合计:上半年5325人×50元/人=元 下半年6879人×50元/人=元 总共61.02万元。 3、学院全年支付免费供应学生热水费用54.8万元。 4、每季度初划拨经费,一年结算一次。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抽查中发现同一地点、同一项目连续三次不符合服务标准,扣罚50元/次;因乙方报修不及时而造成学生损伤,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房性质。如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改变用房性质收入,并扣罚300元/次。 3、学生宿舍(公寓)区内发生治安、消防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标准,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水电服务管理 (一)服务范围: 1、为全院教学、科研及生活用水、用电提供保障服务。 2、负责高低压配电房管理。 3、负责学院水电公用设施线网、低压配电屏、光管支架、光管、插座、开关、校园路灯、水龙头、水阀(不含主管网水表、水阀)等用电、用水器正常维修和养护。 4、负责全学院水电用户抄表及计费。 5、负责学院各种水电设施、管线各种突发性事故抢修工作,做好学校大型或临时性活动水电保障工作。 6、负责经常性用水用电安全检查监督,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水电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7、为各单位及教职工提供水电维修有偿优质服务。 8、做好水电管网增设和更新计划、资金预算等申报工作。 9、因故停水、停电,要提前出示公告,让师生员工做好准备。 10、完成学院其他管理服务工作。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 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水、电使用安全、高效、节约。 2、 制定有偿服务和经营管理制度。 3、 以认真负责、高度热情工作态度,完成各种管理、维修工作。 4、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努力维护学院利益。 5、 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6、 定期检查各种水、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和安全防火措施。 8、确保全院正常供水、供电。 9、常规维护及各类维修应自觉地或收到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因故不能及时维修好,应向用户作出解释。 10、供水、供电设备设施发生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范围地停水、停电,应随报随到,全力抢修。 11、学院住户及外单位用水用电每季度抄表计费,并通知各单位各用户配合做好收费工作。 12、学校大、中型水电维修,更新水电设施工程,中心能承担,由中心承接。要招标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中心承建。 (三)甲方权利和责任 1、 检查监督乙方贯彻学院政策、坚持“三服务、两育人”宗旨,以及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 2、 负责增容和大型设备设施改造资金投入,审批乙方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等重大项目。 3、 为适应学院发展和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凡公用单位增加用电、用水设施、设备和新开场、所、处、室,必须先向资产管理处申报,批准同意后由水电土木维修服务中心进行安装服务和管理。 4、 向乙方提供员工值班用房。 (四)服务费 1、 学院暂按415.6万元拨付全年正常水电费。 2、 学院财务代扣教职员工等水电费全额返还后勤集团。 3、 水电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由学院另拨专款。 4、 学院制订各单位额定用水用电管理办法,超额部分由后勤集团另外与学院(或各用水用电单位)结算。 5、 学院每年拨给水电维修服务中心公益性(公用)水电设施维修易耗材料费、配电设施管理维修易耗材料费30万元(油料费除外)。 6、 抄水电表有偿服务(含材料)费5万元。 7、 节假日及晚上水电安全值班服务费2万元。 8、 各单位及校内外教职工住户水电维修实行有偿收费。 10、突发性事故抢修费用由学院负责。 11、对学院新建及改建水电安装、改装工程,按照《广东省安装工程常用项目预算基价》及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各时期文件规定,按四类企业收费。 12、每季度初划拨本季度水电经费,年终一次结算。 (五)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经营管理不善而影响正常供水、供电,甚至造成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和主要责任人责任。 2、 乙方无安排人员值班、无按时供电、无及时维修(接到报修超过24小时),如有上述情况之一,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 3、 甲方未能履约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未能履约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 因故不出示停水、停电公告而造成教职工生活不便,扣罚100元/次。 四、 运输服务管理: (一)服务项目 1、 负责教职工上下班、教职工子女上学及放学交通班车。 2、 负责学院各单位公务用车。 3、 保证学院公务用车。 4、 在满足学院及各单位用车前提下,积极开拓校外市场,开展有偿经营服务。 5、 提供全天候叫车电话服务。 (二)乙方职责与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确保学校车辆状况良好,保障学校行政及公务用车正常运作,保证车辆正点、安全行驶。 2、负责车辆及其他设施维护、维修及除车辆外设备更换所需费用开支。保证车辆安全行驶,防止交通责任事故发生;车辆各部分性能必须达到安全规范各项技术指标。 3、 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实行晚上紧急值班服务,随叫随到。 4、 不多填多报公里数,不多收乘客车费,不索要小费。 5、 在优先保证甲方用车前提下,可承接教职工、学生个人租车。 6、 负责车队车辆年度正常养路费、保险费、牌照和其它证照税费开支。 7、 负责车队车辆及其它固定资产范围设备和一般行政设备管理、维修、购置、报废。 (三)甲方权利和责任 1、 提供现运输服务中心使用房屋、车辆、场地及修理用工具、设备。 2、 公务用车一般应提前一天报给乙方。 3、 接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投诉,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 (四)有偿服务取费办法 1、学院按一年150万元经费划拨给车队,车队必须完成45万公里行车任务。 2、学院把一年公里数指标分解到学院各单位,各单位用车超出学院定额指标,由各单位负责(在各单位包干经费中支付)。 3、车队凭派车单(派车单必须经用车人和用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及学院行政公务用车公里数指标与学院各单位核准结算。 4、单位用车公里数超出定额指标,按以下计价标准付费给后勤集团。具体计价标准为:工具车(包括1.25吨人货车)、面包车1.5元/公里;小轿车(包括“子弹头”)2.5元/公里;中巴客车2.5元/公里;大客车3.7元/公里。 5、每次出车途中路桥渡费、车辆停放费及司机住宿费由用车单位负责。 6、每次出车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算,候时30分钟以内不计候时公里,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每小时10公里计算收取公里数。国家法定节假日用车,增收加班费公里数,用车半天加收5公里,用车一天加收10公里(不足半天按半天计)。 (五)结算及支付办法 定额公里数内学院按季度拨付经费给车队,超公里数按季度结算,由车队将该季度各单位超公里用车里程统计列表,并与各单位办理结算和支付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租车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或租车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定负责赔偿。 3、出车误点在5分钟至10分钟之内,每误点一次,乙方赔偿300元误点费;误点超过10分钟,每误点一次乙方赔偿500元误点费。 4、驾驶员弄虚作假,多计算行程、多收车费或索要钱物,一经查实,甲方按实际用车费用1~3倍处罚乙方。 五、 校园环境管理 (一)服务项目 1、 负责校园内花卉、苗木、景树、草被维护和管理。 2、 负责学院有关办公场地及重大节日、会议等花卉、盆景摆设服务。 3、 负责田家炳楼后山坡香根草割运。 4、 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日常保洁。 5、 负责教学用粉笔和笔擦购置。 (二)乙方服务标准和责任 1、 绿地养护标准: (1)综合标准: 1) 绿地内覆盖面积达到95%以上,基本达到黄土不露面。 2) 栽植成活率达到95%以上。 3) 树木保存率达到90%以上。 4) 地表平整、土质松软、基土不板结、无杂草。 5) 无人为损坏绿地现象。 (2)单项标准: 1) 树木: A、生长茂盛,植株健壮,树冠完整。 B、观赏类树木花果鲜艳,物候期正常,比较及时地清除有碍观赏残花、败果。 C、叶色正常,生长期内黄叶、焦叶、卷叶、积尘叶株数在6%以下,无枯死树杈,基本无交叉枝、徒长枝。 D、树体基本无害虫,具有虫屎、虫网等病虫害危害株数在6%以下。 E、行道树修剪基本及时、合理,同一路树修剪方式相同,主側枝分布较合理、通风透气,剪口处理好。 2) 花卉: A、花卉生长茂盛,植株整齐,同种花卉高度基本一致,群体效果好。 B、花卉品种选用得当,应时开花,基本无病虫害和残花败叶。 C、花丛或花坛花卉栽植行距适中,整齐一致,不缺株。 D、宿根花卉生长强健,叶色正常,性状基本稳定,无明显退化现象。 3) 草坪: A、生长季节长势良好,不枯黄,春季返青较好。 B、每平方米草坪杂草在8株以下。 C、生长季节高度保持在10cm以下。 D、无病虫害。 4) 绿篱、造型植物: A、绿篱断面、高度、宽度、造型形状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B、面部平整,修剪适时。 C、生长健壮,枝叶细密,基本无缺株断条,无明显露脚。 D、无明显枯枝黄叶,造成损害及病虫害株数在5%以下,基本无害虫、灰网。 (3) 做好重大节日、会议花卉、盆景摆设工作。办公场地摆放花卉、盆景保持生长茂盛、叶色正常,残败、枯萎花卉、盆景及时更换。 (4) 香根草每年割运一次。 2、 环境卫生保洁要求: (1)校园主校道及重点部位要求每天打扫两遍并进行全天候保洁,确保无垃圾和废弃物。 (2)田家炳楼、旭日楼地面、地板要每天过地拖,保持经常干净。 (3)教学楼课室每天清扫两遍并进行全天候保洁,确保无垃圾、废弃物和蜘蛛网;玻璃门窗每周擦洗一次;地板每周过地拖两次。 (4)校园内各地面排水、排污明渠要求每天清洁一次,保持无积淤物。 (5)各类公厕每天冲洗不少于一次,保持全天整洁,确保无臭、无异味、无蜘蛛网。 (6)草地每天清扫,保持无果皮、废纸杂物。 (7)公共场地垃圾箱(桶)每天清洁一次。 (8)对各类卫生死角要及时清除;旭日广场喷水池要定期清洗。 (9)负责学生劳动课和各种公益劳动工具发放、回收和管理。 3、及时购置粉笔和笔擦,保证正常教学需求。 (三)甲方权利和责任 1、 学校要教育全体师生爱护环境绿化及卫生,必要时经学校同意乙方可以采取罚款措施。 2、 学校提供并完善绿化灌溉设施,并免收水费。 3、 垃圾桶、果皮箱以及环卫局垃圾清运费,费用由学院直接支付。 4、 学生劳动课工具以及突击性大扫除所需费用由学院负责。 5、 除四害、防治白蚁等费用由学院直接支付。 6、 甲方授权乙方清除校园乱粘贴广告标语等。 7、 校园新建绿地,均按专项工程由乙方按园林工程定额及相应收费标准承包施工。新增绿地管理范围,学院按实际面积增加养护费。 8、对老化、枯萎或受自然灾害破坏损失植被进行更新改造和补种,费用由学院负责。(四)服务费用 1、 绿地养护经费及卫生保洁费每年55.3万元。 2、 每季度初拨付一次经费,年终结算。 (五)违约责任 1、 绿化: (1)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在承包中期及末期进行考核验收,对达不到要求项目限期整改。在同一地点、同一项目发现两次不符合服务标准,扣罚乙方50元/次服务费。 (2)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标准,由甲方承担责任。 2、校园卫生: (1)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质量标准,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抽查中发现某一地点、某一项目连续两次不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罚款50元/次服务费。 六、家具及五金器材仓库服务管理: (一)服务项目 1、资产管理处负责公共房屋调配及日常管理工作,从后勤划拨1~2人给资产管理处。 2、后勤集团负责学院家具及五金器材仓库日常维护管理。 (二)乙方服务标准与责任 负责学院家私、五金器材保管、发放、回收,加强仓库管理,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预防霉烂、虫蛀,提高家具和五金零件使用率。 (三)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提供水电、消防器材等给乙方使用,检查、监督乙方对仓库管理情况。 2、甲方负责仓库维修。 (四)服务费用: 1、学院每年支付仓库管理服务费3.9万元。 2、每学期结算一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质量标准,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抽查中发现某一地点、某一项目连续两次不合格,罚款50元/次。 七、一般办公设备购置: (一)、乙方职责与要求: 1、学院一般办公设备购置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学院采购计划及规定,把好质量关和价格关。 (二)甲方权利和责任 1、及时将购置计划、要求通知乙方。 2、按学院采购规定,参与和监督乙方采购。 3、必须严格按购置合同及时付款,维护乙方信誉。 (三)有偿服务取费办法: 学院每年付给乙方有偿服务费3.9万元,每学期初拨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所购设备不符合标准或误时,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如发现违规操作、收取好处费,乙方要按有关制度、法规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甲方,同意接受甲方对乙方处罚。 3、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代发学生生活补贴费职责要求及收费标准 (一)、职责与要求: 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如数安全地发放学生生活补贴费,做到学校满意、学生满意。 (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按代发学生生活补贴费总额0.5%计提管理费, 每学期结算一次。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在发放学生生活补贴费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或数额不够,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发放,每次扣罚500元。 3、乙方不按规定如数发放,按实际克扣费用3倍罚款。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发放,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课室管理职责及服务收费标准 (一)乙方职责和要求: 根据教务处课程安排表,按时开门、锁门,保持课室内卫生、整洁及课室内设施完整。计划外使用课室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处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课室使用安排及时下发给乙方。 2、检查、监督乙方对课室、学生台凳管理使用情况。 3、维修等一切费用由学院负责。 (三)服务费用 1、学院按每年16.1万元付给乙方作课室管理管理费,计划外使用课室按收费总额20%提取管理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和卫生保洁用具费等。 2、学期初划拨经费和结算。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质量标准,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抽查中发现某一地点、某一项目连续两次不合格,罚款50元/次。 第三项 其他 一、甲方每年给乙方补贴38万元(从2002年起,三年后取消)。 二、服务项目、范围及相应付费如有变化,双方协商作出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四、后勤服务违约处罚,由资产处代表学院执行;乙方如有不服,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领导仲裁。 五、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生效后具有约束力,甲乙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中途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达成新协议。在新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七、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协议条款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政策修订和补充协议执行。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逾期自行终止。期满前一个月视执行情况商定续签协议。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伍份,院办、资产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集团各壹份。 甲方:惠州学院(盖章) 乙方:惠州学院后勤集团(盖章) 代表人: (签名) 代表人: (签名)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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