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师考核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提高师德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此考核评价方案。
二、考核评价对象
各院系部任课教师。
三、考核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师德表现、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出勤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学工作。
四、考核评价原则
1.坚持全面、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实行专家、教师、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遵循特点、分类评价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考核评价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占10%左右,当年受处分或者有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可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及计分表
考核内容
指标
考核标准
分值
评价等级
得分
A
B
C
D
师德
表现25分
政治思想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重理论学习,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
12
师德师风
努力增强自身实施素质教育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树立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观念,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贡献。
13
教学
工作60分
教学质量
根据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核算。
24
教学工作量
以院系部为单位,按照潍坊科技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36
科研
工作
10分
科研成果
积极参与科研工作,责任心强,承担课题,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教材,申请专利。具体按科研考核办法核算。
10
出勤
5分
出勤表现
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出满勤、干满点,爱岗敬业。具体按出勤考核办法核算。
5
注:教师“师德表现”的评价由学生评价、专家评价、教师评价、三部分构成,分别给予权重系数为0.4、0.4、0.2。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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