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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恢复室工作规范
宜兴市和桥医院
麻醉恢复室工作规范
目 的:建立恢复室工作流程的标准操作规程,规范研究者的行为,有效保护受试者的生命安全并确保抢救及时、规范。
适用范围:适用于麻醉科
操作规程:
一、恢复室收治范围
1.全身麻醉的病人
2.部分区域阻滞麻醉的病人
3.麻醉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
二、病人入室的流程
1.当天全身麻醉的手术病人,手术结束后有麻醉医生和手术室洗手护士一同将病人送往恢复室;
2.恢复室护士要提前检查好监测仪、药品、急救物品、抢救车等做好接受病人的准备工作;
1)接受病人,面罩吸氧,接好脉搏氧饱和度及心电监测仪,测量血压;
2)及手术室护士进行面对面的交班,包括麻醉方法、手术名称、使用液体、出入量、引流量、皮肤情况、有无特殊病情、携带物品并及时登记;
3)保证病人安全,约束好病人,严防坠床;
4)根据医生医嘱对症用药、吸痰,并做好监测及各种记录;
5)恢复室的病人每10分钟记录一次,有特殊情况随时记录,30-60分钟后根据恢复室评分标准大于8分可送回病房;
三、恢复室Aldret评分标准 满分为10分
0
1
2
神智
无任何反应
嗜睡,对刺激有反应
清醒
肌力
无肢体活动
能活动两个肢体,有限的抬头
能活动四肢及抬头
呼吸
需辅助呼吸
保持呼吸道通畅
正常呼吸及咳嗽
循环
及术前相比>50mmhg
及术前相比20~50mmhg
及术前相比<20mmhg
脉搏氧
辅助吸氧下<90%
辅助吸氧下>90%
吸空气下>92%
恢复室收治标准
1. 凡麻醉后患者未清醒,自主呼吸未完全恢复或肌肉张力差或因某些原因气管导管未拔除者,均应送恢复室。
2. 凡各种神经阻滞发生意外情况,手术后需要继续监测治疗者。
3. 麻醉患者由麻醉医师护送至麻醉恢复室,必要时及手术医师共同护送。搬运及护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防止躁动,防止各种导管脱出,注意呼吸道梗阻,患者保暖等。
4. 麻醉医师应向麻醉恢复室医师护士详细交班,包括:
(1)患者姓名、年龄、术前情况、麻醉方式及麻醉中情况、手术方法及手术中的意外情况等等。
(2)所用麻醉药物、肌肉松弛药、镇痛药的种类、剂量和应用方法等等。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尿量和体温等)情况,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等。
(4)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处理,效果如何。
(5)手术中失血量、输血及输液情况、尿量等。
(6)各种导管,如胸腔、腹腔引流管,胃肠道减压管,动静脉穿刺导管,导尿管等。
(7)估计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5.值班护士立即接受患者,测量血压、脉搏、呼吸、脉氧饱和度等。并向麻醉医师问清有关病情。将患者妥善固定,以免摔伤或擅自拔除各种导管。
拔管指征
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
1、 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T形管通气10分钟试验表明,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 意识恢复,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 肌力完全恢复。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给予吸氧,吸引气管导管内、口腔内和咽部异物;拔管前正压通气、面罩给氧,监测SpO2,估计是否有气道梗阻或通气不足的征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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