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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业务风险控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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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外贸业务风险控制方法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规避外贸业务风险,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一、各类出口业务需按照公司制定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办法执行,遇到问题逐级请示,相互探讨,建立一套科学的业务模式,不得依据以往经验处理新问题。  二、客户风险控制;  1、对新客户资信一定要通过专业信用调查机构进行详细调查,不能凭主观印象判断。在没有掌握其准确资信的情况下不要与其进行信用交易;  2、不能因客户前几笔按时付款就放松警惕,盲目采用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等信用方式,给客户信用应有前提条件和科学依据,对资信实力不足的企业应寻求债权保障;  3、在以前欠款尚未付清之前,不应继续给客户信用。或停止发货,或要求预付全部货款,或要求其开信用证;  4、客户作出付款承诺后,应要求其先履行一部分以表诚意,并严格督促其履行协议。  三、合同风险控制;  1、在出口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防范措施  在谈判和签订阶段,加强资信调查是确定交易伙伴的重要方法。在调查中要重点了解对方的企业性质、贸易对象的道德、贸易经验等,特别是贸易伙伴的资金及负债情况,经济作风及履约信用等,主要防范合同文本的风险。 (1)谈判前参照完善的格式样本谈判,避免遗漏有关条款。  (2)尽量提供自己的合同文本,自己掌握主动权。  (3)对方提供的合同,防止看不见的条款“影子条款”。对方提供的合同,带回公司考虑后再签,不要匆忙签字。  (4)在磋商过程中,E—MAIL、传真或口头等方式的,约定以签订正式合同确认书为准,使合同具有确定性、公开性、告诫性,避免电子证据(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传真)的证据缺陷。  (5)业务条款的风险防范(以支付条款为例)  如果是汇付方式,尽量在合同条款中要求进口商提供银行保函。  如果采取托收方式,事先要注意有的拉美国家对D/P方式,常常按照D/A方式处理的做法;更要注意设法在进口商付款前确保货物的所有权,防止钱货两空;在办理托收时不要在托收委托单上指定代收行。  如果是L/C方式,要注意规定对方开证时间、开证银行,并要求进口商退货时须3套正本提单全退回方可。  (6)重视法律条款。  ①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第一不要遗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为太高导致条款无效,等于让裁判庭自己决定。  ②商检条款: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办理索赔的依据。合同应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封单检验还是凭现状检验,以及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以免进口商拖延不决。  ③不可抗力条款:最好在国际合同中尽量列举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证明条件、通知期限,这可以避免进口商找借口不付款。  ④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由于国外执行难等许多原因,最好约定仲裁条款。条款表述要规范,不能模棱两可造成麻烦。  ⑤法律适用条款:应尽量争取适用中国法解决争议。  ⑥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条款:  (7)防止侵犯外国专利权。因为目前我国出现较多此类纠纷,要注意避免侵权带来的收汇风险,明确法律责任。  (8)可以规定“货物所有权保留”条款。在不影响正常贸易情况下,约定在进口方尚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货物仍由出口商所有。  2、在出口合同履行阶段的防范措施  严格履行出口合同,履行交货交单等义务,这是安全、及时收汇的必要条件。  以下以L/C收汇方式为例:  (1)订立合同后,出口方应要求进口方尽快开立L/C,为必要的修改留下充足的时间。  (2)收到L/C后,注意防范L/C本身的风险  ①慎防假证,有时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可根据银行出证格式并紧列有无描绘、深改、剪粘、挖补等迹象,或电话联系,中国方向银行咨询。  ②严格审证,防范信用证“软条款”。常见的软条款有:  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  货物备妥待运行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  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  信用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经开证人确认通知生效;  货物检验证明或货运收据印鉴由开证行证实方可议付。  (3)注意缮制单据。  (4)注意L/C与合同不符的处理,重视改证。  3、在出口合同收汇索赔阶段的防范措施  (1)发现收汇困难,业务员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进入预警程序。  (2)及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①财产保全货物:通知承运人停止交货、留置货物;或者及时联系协作公司在目的港照料货物。  ②减损措施:如保护货物、及时清关、及时检验、易腐霉烂货物的及时变卖处理等。  ③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扣减相应的货款或货物;中止履行,行使中途停运权等。  ④及时通知:如不可抗力、迟延催告、发生保险事故、解除合同等。  ⑤证据保全:对没有采取纸面证据的合同订立、变更、履行证据进行灵活补救等。  ⑥如票据丢失要采取及时挂失等。  ⑦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⑧必要时,依法申请公安机关扣留或禁止在国内的债务人出境等。  (3)索赔过程中要善用“保留索赔权利”。  (4)注意对调解协议设定生效条件。  (5)产生纠纷后协商解决时,正确选择索赔对象,必要时咨询专家或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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