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
第一、二部分 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
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应规范、规程。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本工程招标文件;(10)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期限:开工日期前 天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数量: 四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内容:本项目施工图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与工程施工有关文件 ;
承包人提供文件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文件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文件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约定:由承包人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地点: ;发包人指定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地点: ;承包人指定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地点: ;监理人指定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权利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边界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著作权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上述文件使用限制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目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著作权归属: 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归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上述文件使用限制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目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使用费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偏差范围: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并按照合理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审核并报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竣工资料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竣工资料数: 。
承包人提交竣工资料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2)承包人应履行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提出索赔。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范围 。
3.5.2分包确定
允许分包专业工程包括: 不允许分包 。
其他关于分包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材料、工程设备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形式、金额及期限要求:
4. 监理人
4.1监理人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监理权限: 。
需要得到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职权: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场所提供和费用承担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期限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需单独支付其总费用60%,余额在本工程竣工前全部支付完毕 。施工过程中不按安全文明规范标准施工,不符合安吉文明标化施工要求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各种材料及建筑垃圾需堆放至指定地点、采取防扬尘措施。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其他内容: 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其他 。
7.1.2 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期限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工前7天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期限: 按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期限: 开工日期前7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扣罚3000元工期延误费,延期达30天以上,另加扣履约保证金30%,延迟60天以上,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施工方无条件清退出场,因工程延误而造成招标人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 履约保证金30%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7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奖励
7.9.2提前竣工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保管费用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约定: 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范围
关于变更范围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按照合理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审核并报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4)变更导致实际完成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25%(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按照合理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审核并报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按照合理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审核并报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期限: 。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奖励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3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暂估价项目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约定: 可以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按湖建发[2012] 76号执行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风险范围: 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风险及《湖建发[2012]76号文件》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约定 。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期限: / 。
预付款担保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约定:合同签订后,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预付合同工程价款10%作为预付款。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承包方应每月提交三份结算单给发包方。由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核对工程量后结算,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量60%支付工程款,当工程款支付达到合同价70%时余款暂不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后,以经审核决算为依据,提留5%决算工程款作为保修费,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其余工程款在决算审核报告出具后一次性付清,决算审核期限在合同中明确。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违约金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48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违约金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各项费用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各项费用,同时承包人还承担与工程延误相同扣罚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具体期限: 24个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后起计。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约定: 扣留结算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5 %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扣留
质量保证金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2年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情形
发包人违约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违约责任: 。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不能实现,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情形
承包人违约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其他文件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通知义务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安吉县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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