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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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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 行政村卫生室 乡村医生 个人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乙方: 行政村 村民小组 居民户主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指导单位: 乡镇卫生院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本着平等、自愿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本家庭签约服务医生,成为甲方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及指导单位三者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按照指导单位统一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1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健康规划。 2.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或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次。 3.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每年免费为家庭中65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0-6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妇进行登记管理、宣传动员和产后访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或上报给指导单位。各类人员体检及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 4.提供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 6.在疾病流行期间,对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7.为乙方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也可为乙方中行动不便家庭成员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并在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疗。 8.如乙方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甲方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以上服务项目,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对其进行增加、细化。其中1-6项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不收取费用。7-8项服务所产生费用,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如涉及特殊收费项目,由三方协商确定。 为了保障乙方及时得到家庭签约服务,甲方在接到乙方求助申请后,应及时提供服务。在甲方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保证上门服务时,可以请指导单位指派其他乡村医生上门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家庭成员主动配合甲方开展上述服务,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甲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真实性、合法性。 2.需甲方上门服务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预约。 3.积极参与、配合甲方开展与疾病防治相关各种活动,认真执行甲方或指导单位为其制定防病治病相关措施。 三、其他事项 1.指导单位应加强对甲方管理,做好宣传材料印发、体检时间安排等规划,并为甲方在为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2.乙方如对甲方服务不满意,可向指导单位投诉,也可请指导单位协调解决,对协调不满意时,可申请更换签约医生。 3.甲方给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对甲方隐瞒病史信息、或不执行甲方制定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其产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叁份,甲、乙、指导单位三方各执壹份,有效期壹年,期满后自动解约。 5.本协议为试点版本,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指导单位法人(签名): 年 月 日 解约时间: 解约原因: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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