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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及表格201510版
考勤管理制度及表格
公司考勤制度
一、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司各门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 管理规定
3.1考勤设置种类
①休息、②迟到、③早退、④忘打卡、⑤旷工、⑥请假、⑦出差、⑧外勤、⑨调休
3.2基本定义
l 休息:员工月正常休息4天(店长、厨师长按照具体情况排休);15日(含)日前入职的员工可月正常休息2天,15日后入职的员工可月正常休息1天;
l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事假计算,迟到2小时(含2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并且必须在岗上班。
l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事假计算。早退2小时(含2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l 忘打卡:按规定时间上班忘记打卡,或因个人原因打卡未打上。
l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含10分钟)扣5元,满两次扣除当月满勤奖;超过10分钟未超过30分钟扣10元,扣除当月满勤奖。
忘打卡一次扣10元,超过五次取消当月优秀员工的参评资格。因个人原因打卡未打上者,按规定填写相关考勤单。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当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当月无休息;累计旷工两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三天固定工资,当月无休息;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凡旷工员工当月无满勤奖,绩效奖金酌情处理发放。
3.3作息制度
3.3.1工作时间:
A.门店正式员工:前厅 早班15:00—次日1:00;晚班17:00—次日4:00;
后厨 早班11:00—22:30;晚班15:30—次日3:30;
B.门店非正式(兼职)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按照门店要求进行工作考勤;
3.4打卡制度
3.4.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面部扫描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可不必打卡,须填写员工考勤表;
3.4.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3.4.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4.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5因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因停电故障等原因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店长处填写《考勤类申请单》,由店长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店长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门店店长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4.6手工考勤制度
3.4.6.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临时外调),可由各店长提出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4.6.2参及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店长另行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0日前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4.6.3参及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4.6.4短期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店面有打卡或手工考勤记录,由该店店长负责登记、证明;调店的员工从调动之日其,考勤转入接收其店面店长进行登记;
3.5考勤统计及评价
员工须出示各类及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3号由各门店负责人对本店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后考勤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员工请假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2.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2较长假期须有交接人交接代理其岗位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2.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2.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力资源部,并交接工作;
三、请假标准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或串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四、请假规定
4.1请假方式
4.1.1员工及门店管理者请假,采用填写请假单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
4.1.2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副厨师长)、店长(厨师长)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1.3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以继续请假论处,并按照请假扣减月工资;
4.1.4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2请假流程
提出请假申请——提交门店店长、厨师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审批
4.3请假的核决权限
请假人
最终批准人
假期期限和提前时间
批准假期的期限
请假提前时间
1天(含)以下
3天以内
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
门店管理者
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
需至少提前1天
门店管理者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需提前2天
注:如因门店管理者/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其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委托人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4.4请假其他说明
4.4.1对病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4.2《考勤类申请单》需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门店管理者呈递办理《考勤类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门店收银员保存,当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4.3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各种假期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串休假等。
一、病假
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三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否则按事假处理;
1.2员工休病假必须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班前通过电话门店管理者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二、事假
2.1员工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事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门店负责人申请,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考勤类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2.3连续请假7天的员工,取消当月休息。
2.4因家里有老人生病提出请假,须出示老人病例诊断书复印件。
三、 婚假
3.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0天;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3.2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门店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3 婚假为有薪假期。
四、丧假
4.1凡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4.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4.3丧假为有薪假期。
五、 工伤假
5.1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
5.2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等,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5.3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六、串休假
6.1员工串休假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串休假需填写《考勤类申请单》,由门店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当月汇总考勤,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6.2串休人员每月串休,店长、厨师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串休假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6.3员工自行串休的按旷工处理,旷工天数为串休天数。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辞退并没有任何补偿。
七、加班
7.1定义
7.1.1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7.1.2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完成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7.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7.2.1员工加班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考勤类申请单》。《考勤类申请单》经门店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考勤类申请单》必须当月内上报有效。
7.2.2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7.2.3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7.2.4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当月完成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当月不能完成补休的,将按照加班工资计算方法,计入当月工资。
7.2.5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7.2.5.1《考勤类申请单》在各门店收银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本月1日至本月30/31日。
7.2.5.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门店的收银员负责《考勤类申请单》的保管。员工加班应到门店收银员处领取表格,《考勤类申请单》经门店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7.2.5.3各门店负责人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30/31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附则
各门店负责人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
附件一:《外勤登记表》
附件二:《考勤类申请单》
人力资源部
2015年10月
10 / 10
附件一:
外勤登记表
日期
姓名
外出时间
外出地点
事由
归来时间
门店负责人
总经理
备注
附件二:
考勤类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人:
部门:
申请类别:□请(休)假 □加班 □特殊情况 □加班 □串休/串班 □其他
请(休)假种类: 事假□ 病假□ 丧假□ 工伤□ 产假□
婚假□ 年假□ 其他□
申请理由: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共 天(串休/串班/上班卡/下班卡)
审批程序
部门经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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