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20170714修改)
合同编号
建筑施工现场
起重设备(塔吊)租赁合同
承租单位:
出租单位:
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塔吊)租赁合同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 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及费用
1、设备名称:
2、租赁费: 元/月(含 司 机),合同总额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租赁费: 元/月(不含司机),合同总额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设备租赁费用开始计费时间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间;租赁费用计费截止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设备时间。
3、进出场总费用: 元,大写 元,其中进场费 元,出场费 元。
4、 机械计划进场时间: ;机械计划出场时间: 。设备租赁费用
5、安装调试、检测时间: 。
6、以上所有费用均为含增值税后价格。
二、设备基本参数
1、设备型号: ;
生产厂家: ;
出厂编号: ;
出厂时间: 。
2、 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长(高)度: m,独立安装高度: m,最大安装高度: m,附墙后自由高度: m,设置 道附墙。
数量: 台。
三、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地点) ,用于甲方 工程。
四、租赁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该租赁设备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使用权。
五、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设备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乙方工作人员安全义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丢失,其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指定设备安装地点应满足设备安全作业要求及满足拆卸条件。
3、甲方负责制作设备基础,乙方应积极配合,基础制作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必须满足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中相关规定。
4、甲方负责牵头,组织甲方相关部门、项目有关人员、乙方及安装单位共同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启用时甲方项目负责人须向乙方负责人出具启用通知书;报停时出具报停通知书。
5、甲方负责提供塔吊设备专用配电箱及连接电缆(含塔吊主电缆及二级箱与塔吊专用箱之间连接电缆)和符合设备要求电源及容量,配置安全可靠漏电保护装置。
6、甲方配备相应人数司索和指挥,且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7、甲方对塔吊设备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置等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输、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退场顺利进行。
8、如若机械设备需要顶升、锚固、加固,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安排。锚固前应按规定技术要求搭好脚手架、平台,顶升、锚固时应给乙方工作人员留出足够施工时间。
9、吊钩以下吊索、扁担、灰斗、砖笼、卡环等,由甲方配备,因吊索索具出现问题造成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甲方应配备足够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配戴明显标识。因无证指挥、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1、甲方人员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更不得拆卸设备任何部件和随附件,否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2、设备退场时甲方应将承租设备相关资料退还给乙方,不得扣留。
13、甲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担负总包单位法律义务与责任,对乙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4、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乙方设备租赁费用。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为甲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塔吊设备,且设备技术资料、出厂检测证明、合格证书等需完整,各种报批备案手续应齐全。乙方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2、为甲方提供塔机基础施工图和预埋螺杆,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基础完成后负责验收确认。
3、乙方负责塔吊设备安装、附墙安装与拆卸。负责设备调试、试运行。
4、乙方负责吊钩以上(含吊钩)和混凝土基础以上设备性能安全完好。
5、按照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设备若出现故障,应积极进行抢修,凡因故障停机连续超过6小时以上,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赁费用。
6、乙人必须为参加塔机进退场和安装、拆卸、维护施工人员及塔吊司机、指挥等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如果因为乙方未缴纳上述保险,所产生一切赔偿或者其乙方司机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规章制度。
7、乙方应为该塔吊设备配备专职司机数名,并对司机进行培训及技术交底。司机应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服务,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在设备性能允许范围内满足施工要求,不得故意刁难用户,否则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或按职工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直致更换操作人员。
8、由甲方负责司机食宿,由乙方负责司机工资,司机劳资关系与甲方无关。
9、乙方应承担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机械故障而造成事故损失及赔偿。
六、补充条款:(项目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
七、费用说明
1、 甲方应保证设备使用时间不得少于 个月,若使用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费、以后则按月计费。
2、租赁开始计费时间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3、施工期间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如天气、停电等情况正常计费。
4、设备检测费。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导致再次或多次检测,再次或多次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春节期间报停时间为 天,到设备重新正常使用期间租金不计。
6、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全额支付给乙方进场费 元,每个月10号支付上个月月租金。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承担延期支付违约金 元/天(或按当期应付金额 %/天支付违约金),乙方无权私自停机影响正常工程进度。 甲方在使用结束报停后10 日内支付乙方所有剩余租金及出场费 元。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承担延期支付违约金 元/天(或按当期应付金额 %/天支付违约金)。乙方须按甲方通知拆除时间拆除并在拆除后立即清场,在通知拆除时间之后甲方不承担设备在施工现场租金;若因乙方不拆除、不撤场影响了甲方后续工序工作,乙方应承担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可能产生各种损失费用。
乙方每次申请合同款时均需提供给甲方国税系统可查到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发票原因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违约责任。
7、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电费由甲方负担。
8、租赁过程中安装、检测、使用所发生一切费用,其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20%违约金。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义务确保租赁塔机无任何经济纠纷,且塔机及其配件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由于上述问题导致甲方停工或其他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并按合同总金额20%承担违约金。
4、出租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时间进场和退场,由于上述问题导致甲方停工或其他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并按照合同总金额20%承担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 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各项权利义务执行完毕、双方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终止。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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