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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餐饮类13项供个体餐厅使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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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餐饮类-13项供个体餐厅使用)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地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一、 认真做好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记录,并向供应商索取随附相关材料。包括:生产许可证、第三方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进口食品添加剂须索取口岸卫生证明。 二、 食品添加剂堆放、贮存时必须有明显、清晰的标识,有相对独立的贮存空间,并安排专人保管;贮存场所应做好清洁卫生,不得及其它洗涤剂、消毒剂、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不得及过期变质失效的食品添加剂混放;不得存放非食品用添加剂;不得存放及所生产食品无关的食品添加剂。对于采购的食品添加剂过期、失效或变质的应及时进行无公害处理,并保留处理记录。 三、配备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并定期对器具进行校检,保证量值准确。 四、 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食品生产工艺配方要求正确称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使用不符合GB2760标准或未列入国家相关部门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产品,每次使用时必须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及使用数量。 五、 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做好食品添加剂的出库、入库和使用相关记录。 六、 食品添加剂有关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食品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安排专人负责食品废弃物的处理、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二、食品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禁止乱堆食品废弃物,禁止将食品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食品废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露、脱落。 五、禁止将食品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食品废弃物收运,处理单位或者个人处理。 六、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食品废弃物喂养畜禽。 七、建立食品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食品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一、餐饮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要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二、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要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要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三、从农贸市场采购的,要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要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四、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如果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逐级报告:发现短期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或接到食物中毒通知,餐饮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二、救治病人:在向监督部门报告的同时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救助病人。 三、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四、如实反映情况: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及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对中毒食物的处理: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并按规定封存,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 食品经营过程及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 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 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 签订供货合同。及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 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 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 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 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5. 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6.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7.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 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 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及地面接触。 3.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及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及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及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及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及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者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者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时,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该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 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 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二) 设施 1、 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 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 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 10分钟。 5、 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 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及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 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三)维修保养 1、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2、各功能间地面及排水、墙壁及门窗、屋顶及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及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及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及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3、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4、配备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5、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卫生间清洁制度 一、 卫生间清洁标准 1) 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手印、无黑点、污渍、门缝及闭门器无尘土。 2) 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水渍、无手印。 3) 台面、洗手盆、水龙头、皂液盒要求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白洁光亮。 4) 瓷砖墙面、隔断板、隔断门要保证无污迹、无尘土、无纸末。 5) 马桶及坐垫、底盘后侧墙面、小便池上下内外要求保持干净、无黄垢、无毛 发、无杂物、光亮白洁。 6) 压水杆及不锈金山扶手、电镀件要保持无水迹、无水印、无污迹、光亮如新。 7) 地面要保持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 8) 垃圾及时倾倒,不得过半,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筒内壁及筒后墙面要保持 无污迹。 9) 排风口、灯罩、天花板保证无尘土、无污渍。 10) 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11) 擦手纸、卫生纸、洗手液及时添加补充、卫生纸要叠角。 12) 卫生间各种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二、清洁频次 每天早8:00全部打扫一次 白天每隔1小时,清洁一次 空调及通风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一、 有专人负责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 空调通风的周围应环境整洁,机房内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三、 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使用合格的消毒剂,做到索证齐全。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四、 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及霉斑,过滤器应保持清洁卫生;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五、 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六、 定期进行集中空调系统卫生科学评价,并有评价报告;定期对通风管道进行清洗,并有相关资料。 七、 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八、 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和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 1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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