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独立科室合作协议书
附:投资设备清单
B超1台
电子阴道镜1台
美国利普刀1台
微波3台
红光3台
微米光3台
盆腔治疗仪2台
术后康复仪1台
男性康复仪1台
尿道微波1台
精子检测仪1台
TCT(细胞学)检验设备1套
化验设备1套
多导心电图仪1台
心电监护仪1台
红外线乳腺扫描仪1台
手术室器械设备2套
体外短波1台
合作协议书
甲方:唐河县卫校附属医院
乙方:吴国富
随着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寄予了新要求和内涵。为了使隶属甲方妇科、男性科、不孕不育科等科室(以下简称合作科室)起步高、发展快,依托甲方部分人员、设备优势和乙方资金、高端设备、专家技术等优势,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发展成为具有区域优势、环境优势、技术设备先进、社会知名度和信誉度较高唐河县卫校附属医院,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愿进行坦诚合作,共同发展,并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1、合作科室隶属关系和事业性质不变,纳入甲方常规管理、合作科室主要负责人由乙方选派。
2、合作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省、市、区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
3、在协议有效期内,合作科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遵守财政、物价、卫生、工商等部门有关规定。
4、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人员管理、医疗设备物质和后勤保障管理达到甲方规定要求,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管理。乙方开展工作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责任和费用。
5、甲方现有科室人员(妇科2名,外科1名)交由乙方纳入工作中统一安排,与甲方共同管理,基础工资部分由甲方发给,津贴加奖金部分由乙方纳入效益工资中发放。乙方聘用医技人员须经甲方认可并发给聘书、登记注册,其工资待遇全部由乙方负责。
6、合作期间“合作科室”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所引起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7、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半年管理费用,管理费推后三个月起算,作乙方了解医疗市场和人员培训费用。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所提供医疗场所全部房间共计12间和现有可用仪器设备供乙方无偿使用。
2、甲方负责办理合法营业执照手续、执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证照供乙方使用。
3、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关系(如物价、卫生、工商、税务、药监等相关主管单位)及协调处理“合作科室”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差错、事故等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收费章、票据供乙方使用,并提供现有医疗用房基本设施。
5、本合同签订前甲方一切债权、债务及劳动人事均与乙方无关。
6、在双方使用期内,甲方不得在唐河县内再设置同类机构。
7、合作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发生水电费用。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提供合作科室所需全部资金,首期投资80万元。并根据业务发展投资总额120万元人民币开展相关科目,其中包括:
(1)进一步装修业务用房所需资金。
(2)购置所需医疗器械和治疗设备,保持本地区先进水平。
(3)相关科室桌椅、诊断床、病床等设备购置。
(4)相关科室冷暖设备、电视机、洗涤、消毒等费用。
(5)电话安装及支付话费。
(6)相关科室电脑配备及广告、宣传费用。
(7)所需全部药品和治疗、检测、检验试剂购置用款。
(8)预交半年管理费。
2、在协议期内“合作科室”如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差错等,所产生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作科室所用药品、药品诊断试剂盒、仪器设备等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乙方应立即纠正并承担由此引起全部责任和费用。
4、合作科室各种医疗服务收费(包括挂号费、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必须严格执行物价局核定标准。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亏损,也必须履行对甲方各项承诺,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民事法律责任。
6、在合作期间,乙方负责所有财产及人员(不含非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等安全保卫工作。
7、乙方广告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认可后确定。
8、乙方开展业务必须在甲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允许范围内,如有违反,产生所有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科室转给他人,如经发现甲方有权停止其经营。
10、乙方在合作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迎接来自各级各方面行政及业务检查。
四、其他条款
1、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1-5年内6万元/年,以后每增加一年累计增加1万元管理费用。以6个月为单位分次结算,实行先缴费后经营。按月向职工发放效益工资不超过次月初15日。
2、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对甲方财产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后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如有损坏应修理,为人为损坏,乙方应当赔偿。乙方投资所有财产也应由双方共同进行登记、造册所有财产登记册应复制一份交甲方备份。
3、合作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乙方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双方协商,如不继续合作,乙方投资不动产及价值不超过5万元动产全部无偿归甲方。
4、如乙方在合作期间提出终止协议,乙方投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全部归甲方所有。如甲方在合作期间提出终止协议,则甲方赔偿乙方投资动产和不动产相应损失(不可抗拒政策因素除外)。
5、协议签订后,如有违约行为发生,(如:拖欠工资、奖金、水电费、管理费等行为)及发生医疗纠纷事故后乙方没能力处理、赔偿,乙方以其投资所有设备作为抵押,甲方有权在违约行为发生一周后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并停止乙方经营活动。
6、合作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各自承担各自损失,本协议如在执行过程中产生其它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唐河县或南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有效期8年,由签字当天执行(2011年元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8、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唐河县卫校附属医院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二0一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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