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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过程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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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过程注意事项 药品检验过程注意事项 一、 可见-紫外分光光度法 二、薄层色谱法 三、柱色谱法 四、高效液相色谱法 五、相对密度测定法 六、旋光仪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七、折光率测定法 八、黏度测定法 九、pH值测定法 十、氯化物检查法 十一、硫酸盐检查法 十二、硫化物检查法 十三、氰化物检查法 十四、铁盐检查法 十五、重金属检查法 十六、砷盐检查法 十七、铵盐检查法 十八、干燥失重测定法 十九、炽灼残渣检查法 二十、溶液颜色检查法 二十一、澄清度检查法 二十二、崩解时限检查法 二十三、释放度、溶出度测定法 二十四、含量均匀度检查法 二十五、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规定 二十六、水分测定法 二十七、装量差异、重量差异检验法 二十八、显微鉴别法 一、 可见-紫外分光光度法  1. 可见-紫外分光光度法使用的吸收池必须洁净,并注意配对使用。量瓶、移液管均应校正、 洗净后使用。 2.可见-紫外分光光度法取吸收池时,手指应拿毛玻璃面的两侧,装盛样品以池体的4/5为度,使用挥发性溶液时应加盖,透光面要用擦镜纸由上而下擦拭干净,检视应无溶剂残留。为防止溶剂挥发后溶质残留在池子的透光面,可先用醮有空白溶剂的擦镜纸擦拭。吸收池放入样品室时应注意方向相同。用后用溶剂或水冲洗干净,晾干防尘保存。吸收池如污染不易洗净时可用硫酸发烟硝酸(3:1v/v)混合液稍加浸泡后,洗净备用。   3. 可见-紫外分光光度法供试品溶液浓度除各该品种已有注明外,其吸收度以在0.3~0.7之间为宜。   4.可见-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时除另有规定外,应以配制供试品溶液的同批溶剂为空白对照,采用1cm石英吸收池,在规定的吸收峰±2nm以内,测几个点的吸收度或由仪器在规定的波长附近自动扫描测定,以核对供试品的吸收峰位置是否正确,并以吸收度最大的波长作为测定波长,除另有规定外吸收度最大波长应在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测定波长±2nm以内。    5.可见-紫外分光光度法供试品应取2份,如为对照品比较法,对照品一般也应取2份。平行操作,每份结果对平均值的偏差应在±0.5%以内。    6. 可见-紫外分光光度法选用仪器的狭缝宽度应小于供试品吸收带的半宽度,否则测得的吸收度值会偏低,狭缝宽度的选择应以减少狭缝宽度时供试品的吸收度不再增加为准,对于大部分被测品种,可以使用2nm缝宽。  7.称量应按药典规定要求。配制测定溶液时稀释转移次数应尽可能少,转移稀释时所取容积一般应不少于5ml。含量测定时供试品应称取2份,如为对照品比较法,对照品一般也应称取2份,吸收系数检查也应取2份,平行操作,每份结果对平均值的偏差应在±0.5%以内。作鉴别或检查可取1份。 8.用于制剂含量测定时,应注意供试液及对照液的pH值是否一致,如pH值对吸收有影响,则应调溶液的pH值一致后再测定吸光度。 二、薄层色谱法 1. 自制薄层板所用玻璃板应洗净不挂水珠,光滑平整。铺板要均匀,厚度适宜,并于室温下晾干后在110℃活化30分钟,置于有干燥剂的干燥箱或干燥器中备用。使用前应检查表面:应均匀、平整、光滑、无气泡、无破损、无污染。 2.薄层板的活化及保存:自制薄层板和市售薄层板在使用前一般应进行活化(聚酰胺薄膜不需要活化),活化后的薄层板应立即置于有干燥剂的干燥器中保存,保存时间不宜过长,最好随用随制,放入干燥器保存仅作为使用前的一种过渡。 3. 手动点样时为防止影响点样原点及分离后斑点的形状,对于极性较大的溶剂应待每次点样溶剂挥干后再点样。点样量一般不超过10ul。对于热不稳定成分,挥干溶剂时应注意避免加热,以免对检测成分的破坏。 薄层板上样品容积的负荷量极为有限,普通薄层板的点样量在10ul以下为宜,高效板在5ul以下。点样量过多可造成原点“过载”,展开剂产生绕行现象,使斑点拖尾或造成及对照斑点比移值不一致的现象。点样速度要快,在空气中点样以不超过10min为宜,以减少薄层板和大气的平行时间。对相对湿度要求严格的品种,可将点样后的薄层板放入特定相对湿度的器皿中,密闭一定时间后取出,立即依法展开。点样时必须注意勿损坏薄层表面。 4.点样环境:实验室一般要求相对湿度在65%以下为宜,应保持试验环境的相对恒定。对温、湿度要求较高的品种必须按品种项下的规定,严格控制实验环境的温、湿度。 5.展开:展开缸预先饱和可避免边缘效应。展开距离不宜过长。除另有规定外,通常为10cm以下。 三、柱色谱法 1.色谱柱的大小、吸附剂的品种和用量,以及洗脱时的流速,均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 2.在装柱及洗脱的操作过程中,应保持吸附层上方有一定量的洗脱剂,防止断层和旁流。 3.通常应收集至流出液中所含成分显著减少或不再含有时,再改变洗脱剂的品种或比例。 四、高效液相色谱法 1.流动相的制备及保存 有高纯度的试剂配制流动相,必要时照紫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溶剂检查,应符合要求;水应为新鲜制备的高纯水。凡规定pH值的流动相,应使用精密pH计进行调节,除另有规定外,偏差一般不超过±0.2PH单位。配制好的流动相应通过适宜的0.45um(或0.22um)滤膜滤过,以除去杂质微粒。流动相用前必须脱气,否则容易在系统内逸出气泡,影响泵的工作、色谱柱的分离效率、检验器的灵敏度以及基线稳定性等。 流动相一般贮存于玻璃、聚四氟乙烯等容器内,不能贮存在塑料容器中。因许多有机溶剂如甲醇、乙腈等可浸出塑料表面的增塑剂,导致流动相受污染。贮存容器一定要盖严,以防止溶剂挥发引起组成变化,也可防止氧和二氧化碳溶入流动相引起pH值变化,对分离或分析结果带来误差。磷酸盐、醋酸盐缓冲液容易发霉变质,应尽量新配制使用。如确需贮存,可在冰箱内冷藏,并在3天内使用,用前应重新滤过。 2.溶液的配制及保存 除另规定外,采用规定溶剂配制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定量测定时,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均应配制二份。在注入液相色谱仪前,都要经过适宜的0.45um(或0.22um)滤膜滤过,以减少对色谱系统产生污染或影响色谱分离。应根据试验要求和供试品的稳定性,设置待测定溶液的贮存条件,如温度、避光等。 3.色谱柱的使用及保存 根据实验要求和流动相的pH值范围,参照色谱柱说明书,选用适宜的色谱柱。安装时应使流动相的流路的方向及色谱柱标签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除另有规定外,不宜反向使用,否则会导致色谱柱柱效明显降低,无法恢复。进样前,色谱柱应用流动相充分冲洗平衡。经色谱系统适用性试验测试,应符合要求。 色谱柱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压力和温度的急剧变化及任何机械震动。温度的突然变化或机械震动都会影响柱子内固定相的填充状况;柱压的突然升高或降低也会冲动柱内填料,因此在调节流动相流速时应该缓慢进行。 实验结束后,可按色谱柱的使用说明书,对色谱柱进行冲洗和保存。 一般来讲,对于反相色谱柱,如使用缓冲液或含盐溶液作为流动相,在试验结束后应用10倍柱体积(如150mm柱长,约15ml)的低浓度的甲醇/乙腈-水溶液(10%-20%)冲洗,再用较高浓度甲醇/乙腈-水溶液(50%)冲洗,最后用高浓度甲醇/乙腈-水溶液(80%-100%)冲洗,使色谱柱中的强吸附物质冲出来。 如色谱柱需要长期保存,反相柱可以贮存于甲醇或乙腈中,正相柱可以贮存于经脱水处理后的正已烷中,离子交换柱可以贮存于含5%甲醇中,并将色谱柱两端密封,以免干燥,室温保存。 4.流动相的调整 为满足色谱系统适用性要求,试验中有时需要调整流动相组分的比例。在调整时,以组分比例较低者(小于或等于50%)相对改变量不超过±30%且绝对改变量不超过±10%为限。如30%相对改变量的数值超过10%时,则改变量以±10%为限。 五、相对密度测定法 1.比重瓶法 1.1 比重瓶必须洁净、干燥(所附温度计不能采用加温干燥),操作顺序为先称量空比重瓶,再装供试品称量,最后装水称重。 1.2 装过供试液的比重瓶必须冲洗干净,如供试品为油剂,测定后应尽量倾去,连同瓶塞可先用石油醚和三氯甲烷冲洗数次,俟油完全洗去,再以乙醇、水冲洗干净,再依法测定水重。1.3 供试品及水装瓶时,应小心沿壁倒入比重瓶内,避免产生气泡,如有气泡,应稍放置待气泡消失后再调温称重。供试品如为糖浆剂、甘油等黏稠液体,装瓶时更应缓慢沿壁倒入,因黏稠度大产生的气泡很难逸去而影响测定结果。 1.4 将比重瓶从水浴中取出时,应用手指拿住瓶颈,而不能拿瓶肚,以免液体因手温影响体积膨胀外溢。 1.5 测定有腐蚀性供试品时,为避免腐蚀天平盘,可在称量时用一表面皿放置天平盘上,再放比重瓶称量。 1.6 当室温高于20℃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温度时,必须设法调节环境温度至略低于规定的温度。否则,易造成虽经规定温度下平衡的比重瓶内的液体在称重过程中因环境温度高于规定温度而膨胀外溢,从而导致误差。 2.韦氏比重秤法 2.1 韦氏比重秤应安装在固定平放的操作台上,避免受热、冷、气流及震动的影响。 2.2 玻璃圆筒应洁净,在装水及供试液时的高度应一致,使玻璃锤沉入液面的深度前后一致。 2.3 玻璃锤应全部浸入液体内。 六、旋光仪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1. 测定前应将仪器及样品置20℃ 士0.5℃ 的恒温室中或规定温度的恒温室中也可用恒温水浴保持样品室或样品测试管恒温lh以上特别是一些对温度影响大的旋光性物质尤为重要。 2. 未开电源以前应检查样品室内有无异物钠光灯源开关是否在规定位置示数开关是否在关的位置仪器放置位置是否合适钠光灯启辉后仪器不要再搬动。 3. 开启钠光灯后正常起辉时间至少20min发光才能稳定测定时钠光灯尽量采用直流供电使光亮稳定。如有极性开关应经常于关机后改变极性以延长钠灯的使用寿命。 4. 测定前仪器调零时必须重复按动复测开关使检偏镜分别向左或向右偏离光学零位。通过观察左右复测的停点可以检查仪器的重复性和稳定性。如误差超过规定仪器应维修后再使用。 5. 将装有蒸馏水或空白溶剂的测定管放入样品室测定管中若混有气泡应先使气泡浮于凸颈处通光面两端的玻璃应用软布擦干。测定时应尽量固定测定管放置的位置及方向做好标记以减少测定管及盖玻片应力的误差。 6. 同一旋光性物质用不同溶剂或在不同pH值测定时由于缔合、溶剂化和解离的情况不同而使比旋度产生变化甚至改变旋光方向因此必须使用规定的溶剂。 7. 浑浊或含有小颗粒的溶液不能测定必须先将溶液离心或过滤弃去初滤液测定。有些见光后旋光度改变很大的物质溶液必须注意避光操作。有些放置时间对旋光度影响较大的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测定读数。 8. 测定空白零点或测定供试液停点时均应读取读数三次取平均值。严格的测定应在每次测定前用空白溶剂校正零点测定后再用试剂核对零点有无变化如发现零点变化很大则应重新测定。 9. 测定结束时应将测定管洗净晾干放回原处。仪器应避免灰尘放置于干燥处样品室内可放少许干燥剂防潮。 七、折光率测定法 1.仪器必须置于有充足光线和干燥的房间,不可在有酸碱气或潮湿的实验室中使用,更不可放置仪器于高温炉或水槽旁。 2.大多数供试品的折光率受温度影响较大,一般是温度升高折光率降低,但不同物质升高或降低的值不同,因此在测定时温度恒定至少半小时。 3.上下棱镜必须清洁,勿用粗糙的纸或酸性乙醚擦拭棱镜,勿用折光计测试强酸性或强碱性供试品或有腐蚀性的供试品。 4.滴加供试品时注意棒或滴管尖不要触及棱镜,防止棱镜造成划痕。加入量要适中,使在棱镜上生成一均匀的薄层,检品过多,会流出棱镜外部,检品太少能使视野模糊不清。同时勿使气泡进入样品,以免气泡影响折光率。 5.读数时视野中的黑白交叉线必须明显,且明确的位于十字交叉线上,除调节色散补偿旋钮外,还应调整下部反射镜或上棱镜透光处的光亮强度。 6.测定挥发性液体时,可将上下棱镜关闭,将测定液沿棱镜进样孔流入,要随加随读。测固体样品或用标准玻片校正仪器时,只能将供试品或标准玻片置于测定棱镜上,而不能关闭上下棱镜。 7.测定结束时。必须用能溶解供试品的溶剂如水、乙醇或乙醚将上下棱镜擦拭干净。晾干,放入仪器箱内,并放入硅胶防潮。 八、黏度测定法 1. 实验室温度及黏度测定温度相差不应太大,当室温高于测定温度时,应注意降低室温。 2. 在抽气吸取供试溶液时,不得产生断流或气泡。 3. 黏度计应垂直固定于恒温水浴中,不得倾斜,以免影响流出时间 九、pH值测定法 (1)测定前,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选择二种pH值约相差3个单位的标准缓冲液,使 供试液的pH值处于二者之间。 (2)取及供试液pH值较接近的第一种标准缓冲液对仪器进行校正(定位),使仪器示 值及表列数值一致。 (3)仪器定位时,再用第二种标准缓冲液核对仪器示值,误差应不大于±0.02pH值单 位。若大于此偏差,则应小心调节斜率,使示值及第二种标准缓冲液的表列数值相符。 重复上述定位及斜率调节操作,至仪器示值及标准缓冲液的规定数值相差不大于0.02pH 单位。否则,须检查仪器或更换电极后,再行校正至符合要求。 (4)每次更换标准缓冲液或供试液前,应用纯化水充分洗涤电极,然后将水吸尽,也 可用所换的标准缓冲液或供试液洗涤。 (5)在测定高pH值的供试品时,应注意碱误差的问题,必要时选用适用的玻璃电极测 定。 (6)对弱缓冲液(如水)的pH值测定,先用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缓冲液校正仪器后测 定供试液,并重取供试液再测,直至pH值的读数在1分钟内改变不超过±0.05为止;然后 再用硼砂标准缓冲液校正仪器,再如上法测定;二次pH值的读数相差应不超过0.1,取二 次读数的平均值为其pH值。 (7)配制标准缓冲液及溶解供试品的水,应是新沸过的冷蒸馏水,其pH值应为5.5~ 7.0。 (8)标准缓冲液一般可保存2~3个月,但发现有浑浊、发霉或沉淀等现象时,不能继 续使用。 除另有规定外,水溶液的pH值应以玻璃电极为指示电极,用酸度计进行测定。酸度 计应定期检定,使精密度和准确度符合要求。 十、氯化物检查法 1. 供试品溶液及对照溶液应同时操作,加入试剂的顺序应一致。 2. 应注意按操作顺序进行,先制成40ml的水溶液,再加入硝酸银试液1.0ml,以免在较大浓度的氯化物下局部产生浑浊,影响比浊。 3. 应将供试品管及对照管同时置黑色台面上,自上而下观察浊度,较易判断。必要时可变换供试管和对照管的位置后观察。 4. 供试品溶液及对照溶液在加入硝酸银试液后,应立即充分摇匀,以防止局部过浓而影响产生的浑浊;并应在暗处放置5min,避免光线直接照射。 5. 供试品溶液如不澄清,可预先用含硝酸的水洗净滤纸中的氯化物,再滤过供试品溶液,使其澄清。 6. 纳氏比色管用后应立即用水冲洗,不应用毛刷洗,以免划出条痕损伤比色管。 十一、硫酸盐检查法 1. 供试溶液如需过滤,应预先用盐酸酸化的水洗净滤纸中可能带来的硫酸盐,再滤过供试溶液,使其澄清。 2. 加入25﹪氯化钡溶液后,应充分摇匀,以免影响浊度。 3. 25﹪氯化钡溶液存放时间过久,如有沉淀析出,即不能使用,应予重配。 4. 应将供试品管及对照管同置黑色台面上,自上向下观察浊度,较易判断。必要时,可变换供试品管和对照管的位置后观察。 5. 纳氏比色管用后应立即用水冲洗,不应用毛刷刷洗,以免划出条痕损伤比色管。 十二、硫化物检查法 1. 如供试品为油状物,可将加水10ml改成加乙醇10ml,以增加其溶解度,使及稀盐酸的反应能迅速进行。 2. 标准硫化钠溶液极不稳定,在室温下含硫量显著下降,应临用新制。 3. 标准硫斑及供试品硫斑必须在相同条件下同时操作。 十三、氰化物检查法 第一法 1. 本试验所用仪器装置的连接处应严密,以免氢氰酸外逸,影响结果。 2. 操作中,“小心加热,微沸1分钟”,十分重要,应严格遵守,以保证氢氰酸的逸出,使及碱性硫酸亚铁反应,提高检测灵敏度。 3. 必要时,可取氰化物(CN)5ug作阳性对照。 第二法 1.温度对氢氰酸的扩散有影响,室温放置即可,但以25℃为最佳。放置过夜一般为放置约15小时。 2. 氰化钾应密封保存。由于氰化钾受潮遇二氧化碳后易引起分解,影响配制 “标准氰化钾溶液”的浓度,必要时可用下法测定含量后配制:取置五氧化二磷减压干燥器中干燥4小时的氰化钾约100mg,精密称定,加水100ml,振摇使溶解,加碘化钾试液及氨试液各2ml,用硝酸银滴定液(0.1mol/L)缓缓滴定,至溶液显出的黄白色浑浊不消失,即得。每1ml的硝酸银滴定液(0.1mol/L)相当于13.01mg的KCN或5.204mg的CN。 3. 氰化钾水溶液长期放置后会水解生成NH3及HCOOK,因此,标准氰化钾溶液必须临用时新鲜配制。 4. 氰化钾毒性极大,应按剧毒药取用及保管。废弃的氰化钾溶液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中,应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处理(在加入氢氧化钠试液少许后,如出现污绿色的氢氧化亚铁沉淀,表示硫酸亚铁已过量)后,方可倒掉。 十四、铁盐检查法 标准铁贮备液应存放于阴凉处,存放期间如出现浑浊或其它异常情况时,不得再使用。 十五、重金属检查法 1.标准铅溶液应在临用前精密量取标准铅贮备液新鲜稀释配制,以防止硝酸铅水解而造成误差,配制及贮存标准铅溶液使用的玻璃容器,均不得含有铅。 2. 硫代乙酰胺试液及重金属反应的最佳pH值是3.5,故配制醋酸盐缓冲液(pH3.5)时,要用pH计调节,硫代乙酰胺试液加入量以2.0ml时呈色最深;第四法中的检测范围为2~5ug的Pb,且因体积小,所以硫代乙酰胺试液的用量为 。硫代乙酰胺试液显色剂的最佳显色时间为2分钟,除第四法由于检测限量低,且为了方便过滤,显色时间为10分钟外,第一、二法均为放置2分钟。 3. 为了便于目视比较,第一、二和三法中的标准铅溶液用量以2.0ml(相当于20ug的Pb)为宜,小于1.0ml或大于3.0ml,呈色太浅或太深,均不利于目视比较。 4. 如需将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作重金属检查时,则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实验证明,炽灼温度在700℃以上时,多数重金属盐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以铅为例,在700℃经6小时炽灼,损失达68﹪。某些供试品(如安乃近,诺氟沙星等)在炽灼时能腐蚀瓷坩埚而带入较多的重金属,应改用石英坩埚或铂坩埚操作。 5. 炽灼残渣加硝酸处理,必须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否则会使硫代乙酰胺水解生成的硫化氢,因氧化析出乳硫,影响检查。蒸干后残渣加盐酸处理,使重金属转化为氯化物,在水浴上蒸干以赶除多余的盐酸,加水溶解,加入酚酞指示液1滴,再逐滴加入氨试液,边加边搅拌,直到溶液刚显浅红色为止,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使供试液的pH调节至3.5。 6.供试品中如含有高铁盐,在弱酸性溶液中会使硫代乙酰胺水解生成的硫化氢进一步氧化析出乳硫,影响检查,可加入抗坏血酸将高铁离子还原为亚铁离子而消除干扰。 7.如供试品自身为重金属的盐,在检查这类药品中的其他重金属时,必须先将供试品本身的金属离子除去,再进行检查。如在枸橼酸铁铵中检查铅盐时,利用 在一定浓度的盐酸中形成  ,用乙醚提取除去,再调节供试液至碱性,用氰化钾试液掩蔽微量的铁后进行检查;右旋醣酐铁注射液中重金属检查,也是在一定浓度的盐酸中,用醋酸异丁酯提取除去铁盐后进行检查。 8.药品本身生成的不溶性硫化物,影响重金属检查,可加入掩蔽剂以避免干扰。如硫酸锌和葡萄糖酸锑钠中铅盐检查,是在碱性溶液中加入氰化钾试液,或在中性溶液中加入酒石酸,使锌离子或锑离子生成稳定的络合物,再依法检查。 9.为了消除盐酸或其他试剂可能夹杂重金属,故在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盐酸超过1.0ml(或及盐酸1.0ml相当的稀盐酸)或使用氨试液超过2.0ml,以及用硫酸或硝酸进行有机破坏,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对照溶液应取同样量试液蒸干后,依法检查。 10.在检查时,标准管(甲)、供试品管(乙)及监测管(丙)应平行操作,同时按顺序加入试剂,试剂加入量、操作条件等应一致。 十六、砷盐检查法 1. 所用仪器和试液等照本法检查,均不生成砷斑,或经空白试验至多生成仅可辨认的斑痕。 2. 制备标准砷斑或标准砷对照液,应及供试品检查同时进行。因砷斑不稳定,反应中应保持干燥及避光,并立即比较。标准砷溶液应于实验当天配制,标准砷贮备液存放时间一般不宜超过一年。 3. 第一法(古蔡氏法)反应灵敏度约为0.75μg(以As计),砷斑色泽的浓度随砷化氢的量而定,《中国药典》规定标准砷斑为2ml标准砷溶液(相当于2μg的As)所形成的色斑,此浓度得到砷斑色度适中,清晰,便于分辨。供试品规定含砷限量不同时,采用改变供试品取用量的方法来适应要求,而不采用改变标准砷溶液取量的办法。 4. 药品中存在的微量砷常以三价的亚砷酸盐或五价的砷酸盐存在,五价状态的砷生成砷化氢比三价砷慢,帮先加入碘化钾和氯化亚锡为还原剂,使五价砷还原为三价砷。 5. 如供试品中存在锑盐,将干扰砷盐检查,所以本法不适用供试品为锑盐的砷盐检查。但在《中国药典》规定的实验条件下,100μg的锑存在不致于干扰测定。实验中加入氯化亚锡不仅有效地抑制锑的干扰,防止锑化氢及溴化汞试纸作用生成锑斑或及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试液反应,干扰砷盐检查,还可及锌作用,在锌粒表面形成锌锡齐,起去极化作用,从而使氢能均匀连续地发生,有利于砷斑的形成。 6. 供试品和锌粒中可能含有少量硫化物,在酸性溶液中产生H2S气体,干扰实验,帮用醋酸铅棉花吸收除去H2S,因此,导气管中的醋酸铅棉花,要保持疏松、干燥,不要塞入近下端。 7. 如供试品为铁盐,需先加酸性氯化亚锡试液,将高铁离子还原为低价铁而除去干扰。如枸橼酸铁铵的砷盐检查。 8. 有机药物中的砷盐检查 可溶于水的脂肪族有机酸如枸橼酸、乳及其盐类,氯基已酸及葡萄酸钙等,一般可不经有机破坏而直接依法检查砷盐;多数环状结构的有机药物,因砷及杂环分子可能以共价键结合,需先行有机破坏,否则检出结果偏低或难以检出。有机破坏时,所用试剂的含砷量如超过1μg,除另有规定外,应取同量的试剂加入砷标准液一定量,按供试品同样处理,制备标准砷斑,再及共试品所生成的砷斑颜色比较。 9. 如供试品为硫化物、亚硫酸盐或硫代硫酸盐等,则在酸性溶液中可生成大量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气体,干扰检查;可加硝酸使氧化成硫酸盐以除去干扰,如硫代硫酸钠的砷盐检查。 10. 在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法中,需要加入一定量的有机碱以中和反应中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酸;USP配制成0.5%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的吡啶溶液,其缺点是吡啶有恶臭;《中国药典》2010年版采用1.8%三乙胺和0.25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的三氯甲烷溶液,呈色稳定性及试剂稳定必均好,低毒,无臭,及砷化氢产生的颜色在510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如遇室温低,按法操作,标准砷对照液不显色,可将D管置25~40℃水浴加温使显色。 11. 浸入溴化汞试纸所用滤纸的质量,对生成砷斑的色泽有影响,用定性滤纸,所显砷斑色调较暗,深浅梯度无规律;用定量滤纸质地疏松者,所显砷斑色调鲜明,梯度规律,因此必须选用质量较好,组织疏松的中速定量滤纸;溴化汞试纸一般宜新鲜制备。 12. 锌粒大小影响反应速度,为使反应速度及产生砷化氢气体适宜,选2mm左右粒径的锌粒。反应温度一般控制在30℃左右,冬季可置温水浴中。如反应太快,宜适当降低反应温度,使砷化氢气体能被均匀吸收。 13.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试液在配制后两周内稳定。当供试液中含砷(As)0.75~7.5μg时显色反应的线性关系良好,2h内稳定,重现性好。本法操作时由于砷化氢气体导入盛有准确5ml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试液中,在25~40℃水浴中反应45min后,有部分氯仿挥发,比色前应添加氯仿至5.00ml,摇匀,因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试液带浅黄绿色,测吸光度时要用此试液作空白。 十七、铵盐检查法 1. 在整个实验中,一定要使用无氨蒸馏水。 2. 所用器具应事先用无氨蒸馏水冲洗。 3. 停止蒸馏前,一定要先将冷凝管尖端提出液面,避免溶液倒吸。 4. 在实验过程中应注意空气中氨气的干扰。 5. 若碱性碘化汞钾试液放置时间过长,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方法为:取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ml,加入于标准氯化铵溶液5ml及氨蒸馏水45ml混合溶液中,应即时显黄棕色。 十八、干燥失重测定法 1.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结果;当供试品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及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2.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5~10℃的温度下干燥 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3. 当用减压干燥器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时,待温度升至规定值并达到平衡后,再放入供试品,按规定条件干燥,同时记录干燥开始时间。 4. 减压干燥,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 2.67Kpa (20mmHg)以下。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称量瓶,如用双层中空的玻璃盖称量瓶, 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另一普通干燥器内。减压干燥箱(器)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将活塞旋开, 使空气进入后才能开盖。但活塞应注意缓缓旋开,以免形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5.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宜先将外部用较厚的布包好,再进行减压,以防破碎伤人。 6.装有供试品的称量瓶应尽量置于温度计附近,以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产生温度误差。 7. 干燥失重测定时,往往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因此称量瓶(包括瓶盖)宜先用适宜的方法编码标记,瓶及瓶盖的编码一致;称量瓶放入干燥箱的位置及取出冷却、称重的顺序,应先后一致,则较易获得恒重 8.称定扁形称量瓶和供试品以及干燥后的恒重,均应准确至0.1mg位。 十九、炽灼残渣检查法 1. 炭化及灰化的前一段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供试品放入高温炉前,务必完全炭化并除尽硫酸蒸气。必要时,高温炉应加装排气管道。 2. 供试品的取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为1.0~2.0g(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如有限度较高的品种,可调整供试品的取用量,使炽灼残渣的量为1~2mg。 3. 坩埚应编码标记,盖子及坩埚应编码一致。从高温炉取出时的温度、先后次序、在干燥器内的放冷时间及称量顺序,均应前后一致;同一干燥器内同时放置坩埚最好不超过4个,否则不易达到恒重。 4. 坩埚放冷后干燥器内易形成负压,应小心开启干燥器,以免吹散坩埚内的轻质残渣。 5. 炽灼残渣如需留作重金属检查,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 6. 如供试品中含有碱金属或氟元素时,可腐蚀瓷坩埚,应使用铂坩埚。在高温条件下夹取热铂坩埚时,宜用钳头包有铂层的坩埚钳。 7. 开关炉门时,应注意勿损坏高质耐火绝缘层。 二十、溶液颜色检查法 第一法 1. 所用纳氏比色管均应洁净、干燥,洗涤时不能用硬物洗刷,应用铬酸洗液浸泡,然后冲洗、避免表面粗糙。 2. 检查时光线应明亮,光强度应能保证使各响铃色号的标准液清晰分辨。 3. 如果供试管中的颜色及对照管中溶液颜色相近时应将比色管互换位置后再行观察。 第二法 在规定“滤过”而无进一步说明时,使液体通过适当的滤纸或相应的装置过滤,直至滤液澄清。并去除初滤液,取续滤液测定。 第三法 1. 测定池应洁净透明,可用洗液浸泡清洗。 2. 水的三刺激值为:X=94.81 Y=100.00 Z=107.32,如测定后水的三刺激值中任一值及标准值的偏差大于1.5,则应重新校准仪器。 3. 供试品溶液配制后应立即测定,如溶液中含有气泡,可超声去除后再测定。 4. 本法只适于测定澄清溶液的颜色,如样品溶液混浊,则影响颜色测定的结果。 5. 如果各论品种项下规定的标准比色液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但目视可判断供试液的色调及其中一种想吐或接近,则可直接及该色调标准比色液的色差值进行比较判断;如 供试液色调处于二者之间,目视难于判定更接近何种标准比色液的色调时,则应将测得的供试品溶液及水的色差值及两种色调标准比色液及水的色差值的平均值进行比较来判定。 二十一、澄清度检查法 .1、制备澄清度检查用的浊度标准贮备液、原液和标准液,均应用澄清的水(可用0.45 μm孔径滤膜或G5垂熔玻璃漏斗滤过而得); 2、浊度标准贮备液、浊度标准原液、浊度标准液,均应按规定制备、使用,否则影响结果; 3、温度对浊度标准贮备液的制备影响显著,因此规定两液混合时的反应温度应保持在25±1℃; 4、用于配制供试品溶液的水,均应为注射用水或新沸放冷的澄清水; 5、供试品溶液配制后,应在5分钟内进行检视; 二十二、崩解时限检查法 1. 在测试过程中,烧杯内的水温(或介质温度)应保持37±1℃。 2. 每测试一次后,应清洗吊篮的玻璃管内壁及筛网、档板等,并重新更换水或规定的溶液 二十三、释放度、溶出度测定法 1. 在达到该品种规定的溶出时间时,应在仪器开动的情况下取样。自6杯中完成取样,时间应在1分钟以内。 2. 实验结束后,应用水冲洗篮轴、篮体或搅拌桨。转篮必要时可用水或其他溶剂超声处理、洗净。 3. 溶出介质必须经脱气处理,气体的存在可产生干扰,尤其对第一法(转篮法)的测定结果。尚应注意测定时如转篮放置不当,也会产生气体附在转篮的下面,形成气泡致使片剂浮在上面,使溶出度大幅度的下降。 4. 在多次取样时,所量取溶出介质的体积之和应在溶出介质1﹪之内,如超过总体积的1﹪时,应及时补充相同体积相同温度的溶出介质,或计算时加以校正。 5. 由于0.1mol/L盐酸溶液对转篮及搅拌桨可能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尤其当采用低波长的紫外分光光度法时易产生干扰,应加以注意。 6. 沉降篮的使用要求 加沉降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测样品上浮或贴壁,致使溶出液的浓度不均匀,或因贴壁致使部分样品的活性成分难以溶出,但只有在品种各论中规定要求使用沉降篮时,方可使用。 7. 测定时,除另有规定外,每个溶出杯中只允许投入供试品1片(粒),不得多投。并应注意投入杯底中心位置。 8. 对无化学对照品的多组分药物的溶出度检查 某些药品如乙酰螺旋霉素、红霉素、吉他霉素、庆大霉素等多组分抗生素仅有微生物效价标准品,而无化学对照品,采用自身对照法可以有效地对这类多组分药物进行溶出度检查。具体操作为:取供试品10片(粒、袋),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直接溶解稀释,过滤,作为溶出度测定的自身对照溶液,自身对照溶液主药的含量从所称取供试品的量及稀释倍数计算得到,其中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的供试品的主药含量以100﹪标示量计。 二十四、含量均匀度检查法 1. 供试品的主药必须溶解完全,必要时可用乳钵研磨或超声波处理,促使溶解,并定量转移至容量瓶中。 2. 测定时溶液必须澄清,如过滤不清,可离心后,取澄清液测定。 3. 用紫外分光光度计法测定含量均匀度时,所用溶剂需一次配够,当用量较大时,即使是同批号的溶剂,也应混合均匀后使用。 1. 天平室空调的冷气/暖气,不宜直接吹入天平室,应由天花板隔离进风。 2. 分析天平不要放置在空调器下的边台上。搬动过的分析天平必须校正好水平,并对天平的计量性能作全面检查无误后才可使用。 3. 开启或关闭天平的动作应轻缓仔细。开启或关闭天平时,要待指针(摆)在正中时,才能开或关。 4. 称量时,不要开动和使用前门,以防呼吸出的热量、水汽和二氧化碳及气流影响称量。取、放被称物体和砝码时,可使用俩侧门,关门时应轻缓。 5. 砝码只允许用专用镊子取夹,绝不允许用手直接接触砝码;砝码只能放在砝码盒或天平盘上,绝不可以放在其他任何地方;每一台天平只能使用其专用砝码。 6. 称量时,开始加的砝码,应约等于被称物体的重量,然后依次增加砝码,直至天平平蘅为止。在天平接近平衡状态之前,不应将开关全部开启,只能谨慎地部分开启,以判断需要增减砝码;在向盘内增减供试品后,再开启天平时,也不应将天平全部开启,以判断增添还是减少供试品。 7. 天平处在开启状态时,绝不可在称盘上取放物品或砝码,包括不能转动机械加码指数盘,以及开启天平的门。取、放被称物及砝码必须在天平关闭时才能进行。 8. 称取吸湿性、挥发性或腐蚀性物品时,应将称量瓶盖紧后称量,且尽量快速,注意不要将被称物洒落在称盘或底板上;称量完毕,被称物及时带离天平室。 9. 同一个试验应在同一台天平上进行称量,以免由称量产生误差。称量完毕,及时将所称供试品从天平内取出,把砝码放回砝码盒内;若为机械加码天平,应将指数盘转回到零位;关好天平门。 9. 电子天平不能称量有磁性或带静电的物体。 二十五、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规定 1. 正确记录检测所得的数值 应根据取样量、量具的精度、检测方法的允许误差和标准中的限度规定,确定数字的有效位数,检测值必须及测量的准确度相符合,记录全部准确数字和一位欠准数字。 2. 正确掌握和运用规则 不论是何种办法进行计算,都必须执行进舍规则和运算规则,如用计算机进行计算,也应将计算结果经修约后再记录下来。 3. 要根据取样的要求,选择相应的量具。 3.1“精密称定”系指称重量准确到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可选取用分析天平或半微量分析天平;“精密量取”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移液管,必要时应加校正值。 3.2“称定”(或“量取”)系指称取的重量(量取的容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或容量)的百分之一。 3.3取样量为“约XX”时,系指取用量不超过规定量的(100±10)%。 3.4取样量的精度未作特殊规定时,应根据其数值的有效位数选用及之相应的量具;如规定量取5ml、5.0ml、5.00ml时,则应分别选用5-10ml量筒、5-10ml的刻度吸管或5ml的移液管进行量取。 4.在判定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之前,应将全部数据根据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规则进行运算,并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凡例”第十五条及国家标准GB1250-89《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将计算结果修约到标准中所规定的有效位,而后进行判定。 例 异巴比妥钠的干燥失重,规定不得过4.0%,今取样1.0042g,干燥后减少重量0.0408g,请判定是否符合规定? 本例为3个数值相乘除,其中0.0408的有效位数最少,为三位有效数字,以此为准(在运算中多保留一位)。 0.0408÷1.004×100.0%=4.064% 因药典规定的限度为不得过4.0%,故将计算结果4.064%修约到千分位为4.1% ,大于4.0% ,应判为不符合规定(不得大于4.0% )。 如将上述规定的限度改为“不得大于4%”,而其原始数据不变,则将计算结果修约至百分位,得4%,未超过4%的限度,则应判为符合规定(不得大于4% )。 二十六、水分测定法 测定用的供试品,一般先破碎成直径不超过3mm的颗粒或碎片。直径和长度在3mm以下的可不破碎;减压干燥法需通过二号筛。 1. 烘干法 1.1用烘干法测定水分时,往往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因此称量瓶宜先用适宜的方法编码标记,瓶及瓶盖的编码一致;称量瓶放入烘箱的位置,取出冷却、称重的顺序,应先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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