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劳务承包施工合同苏坡工程.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0589396 上传时间:2025-06-03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3.0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务承包施工合同苏坡工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劳务承包施工合同苏坡工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务承包施工合同(苏坡工程) 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四川科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方:四川豪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多次反复协商达成共识,特定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英伦金沙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 二﹑项目地址:成都市苏坡立交桥旁。 三﹑承包范围:按设计施工图明确建筑物所涉全部内容(包含室外2.0m内总体工程)土建装饰工程。即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商业用房外墙装饰工程;各分部工程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含所有工序在内)及室内外安全文明防护工程。不包括(内外墙涂料﹑电梯安装﹑防雷﹑防水处理﹑住宅部分厨房卫生间瓷砖﹑保温工程﹑门窗工程﹑金属栏杆﹑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强弱电系统等工作内容)。 四﹑承包方式:人工及辅材单包工。即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二次转运费﹑安全施工费﹑脚手架费(不含税收﹑不开发票)。塔吊﹑砼搅拌机﹑沙浆搅拌机﹑钢管﹑扣件﹑钢模﹑木模﹑对拉片﹑ 钉子﹑铁丝﹑扎丝﹑焊条﹑焊剂、木方﹑跳板﹑模板﹑安全网等周转材料及辅助材料﹑所有工具用具等均属乙方包干范围,不计费用。不另计计时工(甲方安排与乙方承包范围无关计划计时工按杂工60/日,技工80/日),劳务承包按月提供工资表,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和支付。 五﹑甲方负责提供土建工程所需钢材﹑商砼﹑水泥﹑砂﹑石﹑外加剂﹑砖﹑预埋铁件﹑钢丝网﹑植筋胶﹑止水带﹑地面砖﹑外墙面砖﹑踢脚板砖﹑公用通道吊顶所用装饰材料﹑塑钢门窗﹑防盗门﹑不锈钢栏杆﹑室外栏杆及楼梯栏杆等不属乙方承包范围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基础工程地下室土方﹑建筑工程场地平整等属甲方负责)。 六﹑工程工期:日历工期450天。从进场开工日起计算时间(特殊情况如:工程工期停工,甲方材料供应不足,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原因,工期顺延)。 本工程只准提前,不准延后。每延迟1天,处罚5000元(伍仟元整),以此类推。 七﹑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若未实现一次性合格,处罚乙方3万元。各分部工程必须达到合格。主体结构﹑楼地面﹑屋面﹑装饰工程四个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合格。若未实现一次性合格,处罚乙方5000元/次。在全浇筑砼柱﹑梁、墙﹑板质量达到不抹灰清水墙质量标准。若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所产生材料﹑人工费由乙方负责,因设计变更导致返工,按变更通知日期为准,完成之前出变更,返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完成之后出变更,则返工由甲方按四川省2009定额下浮10%折算给乙方。若遇上级职能部门常规质量检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及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返工所需甲方材料费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中间和单项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所涉内容现场抽样、试件制作由乙方负责,试 验费用由甲方负责。 ㈠、工程质量管理及要求: 7.1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现行验收标准及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要求,且工程质量必须合格。 7.1.1若乙方违反4.1条规定,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含购房者退房向甲方索赔)并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违约金。 7.1.2 若因工程主体质量不合格,造成购房者要求退房,则该套单元由乙方按甲方售楼价格包销,该套单元售楼价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抵扣。 7.2 甲方指派 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监督管理和现场签证,所有与经济和工程量有关签证或变更。 乙方委派 出任项目管理责任人全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经济签证、记录签证。 7.3 乙方根据施工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施工图会审纪要等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甲方书面通知(应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服从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质监站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7.4 乙方应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50300-2001)对分项、分部工程、单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并及时将评定结果送达甲方、监理单位及质监站;单项工程结构完工,应通知甲方、设计单位、地勘、监理、质监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5 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有关单位,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验收,否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若甲方、监理有疑问,可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复验不合格,所有返工费用与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7.6 乙方用于本工程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厂家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并经抽检合格且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才能使用。特别是对每批进场钢筋、水泥均须附厂家产品质量证明书并甲方、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合同附件中甲方未确定品牌(含生产厂家和产地)材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所定单价提供材料样品,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乙方方可使用,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时间为7天。特殊材料品牌变更或代用事先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所确定任何材料甲方不予认可,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7 工程中使用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砼坍落度、配合比等技术指标进行施工,甲方和现场监理可随时对现场混凝土进行抽样留置试件,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签字认可,所留置试件混凝土强度代表值作为该层混凝土评定依据之一。若经其他方式检测,混凝土强度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该层混凝土结构进行无偿返工,并每处处以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罚款直接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8 乙方浇筑混凝土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控制混凝土厚度和模板标高,并在明显位置做好混凝土厚度标志,以便甲方、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甲方、监理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无偿整改;混凝土施工完成后,甲方、监理应检查混凝土构件几何尺寸,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乙方应对不合格构件进行无偿返工并承担费用。 7.9 乙方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做好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按规范做好保护层垫块,施工中严禁踩筋(避免因踩筋造成钢筋骨架变形),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水电预埋管施工。如果发现钢筋骨架变形、或保护层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水电预埋管堵塞,甲方、监理均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 7.10 乙方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期间执行项目经理须常驻现场),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有权提出撤换不称职乙方管理人员。 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不遵守上述第4.4条~第4.10条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返工,乙方承担返工所有费用,延误工期不予以顺延。 7.11 模板拆除应确保混凝土达到可拆模强度,因过早拆模产生混凝土构件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7.12 工程竣工后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以下质量问题:①、楼板、梁、柱裂缝、渗漏;②、内外墙、地面表层裂缝、空鼓等。若以上问题经乙方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对乙方进行¥1000元罚款,罚款直接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及质监站。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设计单位、质监站、监理单位等共同研究,并经甲方、设计院、监理单位签认后实施。 7.13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及政府颁发安全、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有关部门到现场,按照国家及成都市有关检查评定标准进行检查,达不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成都市绿色环保工地等相关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 7.14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组织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及时输送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地面抛物。否则,每发生一次甲方处罚乙方¥500元,由此给甲方带来相应处罚由乙方承担。以上物品在不用时应清理出工地。 7.15 乙方在施工中若不遵守上述之规定,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㈡、竣工验收 7.16 在工程施工完毕,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当提前十日按现行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十日内组织监理单位进行检查,认为达到验收条件后,甲方配合乙方上报质监站、消防、人防(专项验收)设计院等有关部门并组织验收。 7.1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肆套完整工程竣工技术资料送交甲方(资料必须符合城建档案馆存档及建委备案编制标准)。 7.18 竣工结算:按照甲、乙双方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通用条款中第33条执行。 ㈢、工程保修及维修: 7.19 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交付甲方同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本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乙方应对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保修期内对乙方承担工程项目施行质量保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工程及底板、侧板、顶板防渗漏为五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二年; 4、装修工程为二年。 7.20 保修期内发生属于保修范围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因不可抗力、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质量缺陷,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保修期内发生属于防水、装修工程、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通风设施质量事故(经相关权威部门鉴定属实)给业主造成损失,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在设计文件规定合理使用年限内所发生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21 保修期内,发生属于保修范围内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公司以“电话”或“挂号信”方式发出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并按物业公司和业主要求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逾期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维修,同时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该项维修总费用(以物业公司与业主签章确认为准)50%违约金。每发生一次维修乙方必须填报一次签认单,由乙方经办人报物管—甲方签字确认维修次数、签认单数量应与甲方或物业公司发出“挂号信”次数相同,并以此作为返还质保金依据。若由于乙方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或物业公司无法通知乙方,或乙方维修两次以上均不能解决问题,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维修,另请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费用(以物业公司与业主签章确认金额为准)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7.22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时间: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为1年;装饰装修、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防水工程为5年。在保修期满后,按比例分时段返还。 八、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违规作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若乙方人员违章,甲方有权处罚乙方班组,若班组负责人不接受处罚,加倍处罚到乙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伤、病、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出现上述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若处理不当给甲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导致甲方受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则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从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劳动包干费用 中下浮3元/㎡。乙方人员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违法乱纪发生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若遇上级职能部门常规安全检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及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施工现场发生不卫生现象,如发现一次必须清除,并罚款100元。 九、乙方及乙方各班组负责人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对质量要求进行整改必须在1小时内进行,不得延迟。必须服从建设、监理及有关职能部门决定。不得借故不服从,更不得顶撞。发生一次处罚乙方500元。 十、单价及支付办法:本工程按四川省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包干。其工程款支付办法是主体工程完成十二层砼浇筑完毕后,三日内按完成审核工程量75%支付,以后月进度按完成审核工程量支付75%。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结算七日内支付总价90%,两个月内支付97%,扣留3%保修金,贰年期满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十一、其他约定:乙方人员由乙方自行组建,自行管理,伙食自理,住宿自理,甲方支付 万元包括使用。乙方人员进驻工地,安全、防盗、生活由乙方自行负责。生产用照明及电缆线由乙方负责。水电费甲方承担。乙方物品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物品及材料由甲方自行管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组织强有力施工班子配合甲方放线(不得少于2人)。甲方材料供应必须及时,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15天,停工期间乙方支付相关材料租赁费用由甲方签字认可。建筑物轴线、标高、垂直度、平整度、钢筋下料单由乙方负责。甲方技术人员负责技术交底、疑难问题、复核、检查。 十二、工程施工所需各种机械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提供),必须满足施工进度需要,甲方负责施工用电到二级配电箱,施工用电二级以后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管理、维修、费用甲方不承担。测量仪器由甲方负责。 十三、乙方承诺: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无条件自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所欠乙方工程款。 1、乙方人员拒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管理拒绝执行甲方工地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相关上级单位管理人员工作指令。 2、乙方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行业管理部门规定。 3、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甲方工程进度需要、又不能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组织到位。 4、乙方中途自行返场。 5、乙方管理、技术人员等严重失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必须按约定执行,延期支付不得超过三十天,若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还将承担乙方经济损失。若乙方施工进度质量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或不达标,应承担第六、七条处罚规定。总工期乙方每延误一天处罚5000元(伍仟元),每提前一天奖励5000元(伍仟元)。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 十五、该工程开工后,乙方签约人或指派专人,应长期住在工地上,以便衔接工程事宜,有事必须向甲方请假。若不请假,一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500元。 十六、为使工程正常进行,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双方应诚信守约履行合同,乙方向甲方缴纳贰佰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保证金返还,±0.00层完工返还100万人民币(不计资金利息)。 十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收到保证金)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裁决。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伤亡事故,或者被业主或监理出具三次(包括三次)以上停工单或者无故停工超过三天,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已付款5%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违约则按劳务总造价5%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