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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概述
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概述
一、基本概念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安全是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风险伤害的状态。
安全生产:在项目建设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隐患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保障人身安全及健康、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下所进行的系统性管理活动。
1. “以人为本”原则
就是在管理活动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尽量发挥人的自觉性和自我实现精神,强调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管理方面,充分保护人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是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
2. “预防为主”原则
指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从而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3.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
指工程项目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此原则实现了安全及生产的统一。
4.“四不放过”原则
在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收到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2013年7月1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习总书记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二、机构职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
水利部: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08年水利部成立安全监督司,具体由安全监督司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 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 第4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93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 第653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53号)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 第46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5274-2012)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的通知》(水安监〔2011〕第475号)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通知》(水安监〔2015〕298号)
四、安全生产监督主要对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五、安全生产监督主要内容
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其中: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
1. 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实施和考核。
明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安全生产投入目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目标,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应急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人员、机械、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控制指标。
目标应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参建单位及单位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办法及形式,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工程建设项目应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参建单位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各参建单位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活动。各参建单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建立健全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检查落实。
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各参建单位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统一下发。各参建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及时补充和更新。
(1)建设单位至少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5)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9)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及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10)安全例会制度;
11)消防、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3)应急管理制度;
14)事故管理制度等。
(2)监理单位至少应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费用、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5)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6)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及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7)安全例会制度及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3)施工单位至少应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5)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7)用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8)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制度;
9)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0)分包(供)方管理制度;
1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3)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4)安全例会、技术交底制度;
15)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管理制度;
16)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制度;
17)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8)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9)应急管理制度;
20)事故管理制度;
2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建设单位落实水利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
4.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和使用。
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执行。施工单位应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建设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检查。
根据《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总〔2014〕429号)的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建筑及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枢纽工程2%,引水工程1.4%~1.8%,河道工程1.2%。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中第七条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用于如配备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5.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管理。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站备案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包括:① 项目概况;② 编制依据和安全生产目标;③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④ 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⑤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⑥ 重大危险源监测管理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⑧ 工程度汛方案;⑨ 其他有关事项。
建设单位在拆除、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向主管部门、项目站备案拆除爆破体系文件。
爆破体系文件应包括:①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爆破人员资格证书;②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③ 施工组织方案;④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⑤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专篇。监理单位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专门组织召开审查论证会讨论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和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有侧重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组织制定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或备案。建设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预案演练。
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进场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待岗、转岗人员上岗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参建单位每年至少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7.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应经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特种设备验收合格之日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登记,登记检验结果报监理单位备案。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应有修护、检查记录。大型设施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外租施工设施设备时,应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8.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
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设单位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建设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验证和效果评估,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站备案。
重大危险源分为高边坡、深基坑、洞挖、模板、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脚手架、拆除爆破、易燃易爆、人员集中等方面。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组织参建单位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危险等级。建设单位应报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建设单位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报告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站备案。施工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警示牌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名称、地点、责任人员、可能的事故类型、控制措施等。
9. 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
施工单位应制定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高温、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场所检测计划,定期检测和公布。严格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不安排妇女儿童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及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及员工签订合同时,如实告知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
10. 应急管理。
建设单位组织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站备案。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建设单位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h之内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置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进行。
1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各参建单位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纳入日常工作,明确管理部门、人员及岗位职责,健全制度,安排经费。进行技术鉴定、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应同时审查、验收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和质量,并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作出评价。
(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
1. 现场施工管理,包括管理措施、临时用电、文明施工等。
管理措施:现场施工必须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执行,不能出现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文明施工:现场除尘、降尘设备设施是否好用,能用。洒水车洒水效果如何,材料、物资摆放的整齐及否也能看出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
临时用电:应做到“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标准。
三相五线:动力电缆中有五根线,三个相线(A、B、C线)、中性线(N线);以及地线(PE线)。
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标准电箱;
两级保护:总配电箱、末级开关箱中有漏电保护器。
“一机、一闸、一漏”:末级开关箱里每台设备机器对应一个断路器和一个漏电保护器。
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为准。在现场明显部位设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可参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
作业面:孔口外侧有盖板或围栏,孔口处有安全网;脚手架材质、横向纵向钢管间距、脚手架梯道和操作平台,还有脚手架拆装均有一定的要求。
通道: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廊道、隧洞出入口和上部有施工作业的通道,应有防护棚,可能坠落的高度超过24m时,应有双层防护棚。
临建设施:油库、炸药库、加油站和值班房的布置均有一定的间距和安保要求。
施工设备和机具:电器设备必须可靠的接地,做到一定的防水防尘要求;施工设备的传动和转动露出的部分,要做封闭的防护网罩、挡板或防护栏杆。
穿戴合适的劳保防护用品。
安全帽的正确佩戴,系上帽带。
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有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合格证。
易产生噪音的拌和筛分楼、空压机和水泵站设置隔音值班室,配备耳塞、口罩、眼罩等劳保防护用品。防尘防毒劳保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
4. 事故应急救援设备储备及救援设施。
救援设备及设施分为通信设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各参建单位应明确应急通讯方式和方法,建立实用的备用方案。明确应急响应救援队伍。明确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5. 特种设备检验及维护状况。
施工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施工单位应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 建筑物用电、消防等安全状况。
各参建单位的宿舍和办公休息室彩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必须是A级不燃。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充电宝充电不得离开视线,手机充电宝充电时不得覆盖物品。
室内使用明火时,做好防火分隔。
各参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巡视检查和记录。
灭火器属于压力容器,按照特种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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