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交易所客户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鉴于:
甲方为****交易中心、旗下会员或授权居间代理商。乙方为法人或者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文档,甲、乙双方确立现货交易事宜,并自愿签订本协议书。
一、交易标物
甲、乙双方开仓与平仓交易标物为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所有列示品种,乙方以不低于一定比例预付款方式进行现货买卖。
二、交易数量
具体细则参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
三、报价
交易中心平台上列示品种价格以国际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初期采取固定汇率),连续报出交易中心人民币中间指导价。现货报价单位:元∕吨和元/千克等。
四、交易种类与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以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列示品种为准,其商品价格参照国际价格;
2、乙方以预付款方式进行现货买卖;
3、买卖方式:采取乙方自主报价、实盘买卖方式,乙方可根据市场实时价格进行报价委托。
交易中心有权对以上交易种类、规格进行调整。
五、交易时间
1、交易时间: 北京时间每周一早上07:00至周六凌晨04:00不间断交易(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
2、结算休市时间:每个交易日内05:00-07:00;
3、开休市时间若有变动以交易中心通知为准。
六、开户及交易
1、乙方在甲方开设一个交易账户,此账户由交易中心统一进行监管,并且必须经过交易中心审核,然后进行激活才可进行交易。交易账户实行一户一码制;
2、乙方开户时,须提供有效本人身份证(自然人投资者)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法人投资者)等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供开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同时需要在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以实现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之间资金划转。如乙方提供开户资料有虚假,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一切责任;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所有协议和电子化通讯都须以亲笔签名或电子记录进行确认;
4、乙方必须对交易账户和所有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独自承担因保管不善而造成一切后果。 如若确实丢失,乙方须提供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投资者)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投资者)、客户协议书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予以确认签字(法人投资者需加盖公章确认),经甲方和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将密码恢复至初始状态;
5、乙方必须确保其有足够软件和硬件系统;
6、乙方交易账户只限其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仅通过客户账号和密码以及电话密码核实乙方身份,乙方应妥善保存其本人(或本机构)客户账号和相关密码。凡通过客户账号及密码登陆进行交易操作,无论是否确属乙方本人(或本机构)进行交易,均被视为乙方本人(或本机构)操作,所有因乙方密码遗失及被盗导致损失,均与甲方及交易中心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所有乙方通过网络或电话发出交易指令,一经发出成交后,均不得撤销或撤回,所有乙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出交易指令,以交易中心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9、乙方必须遵守和接受交易中心及甲方规定有关现货交易事项一切规则;
10、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典押、质押或抵押,乙方也不得将本协议书中任何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
11、乙方在提取账户资金时,其最大取款金额不能超过其交易账户内可提取金额;
12、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结果有异议时,须在一个工作日即 24 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单所记载事项认可。超过 24 小时之后所提出要求,甲方及交易中心一概不予受理。
七、指令下达
1、乙方可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客户端下达买卖指令,可以自行查询买卖结果,乙方对买卖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交易中心买卖系统自动审核乙方指令,包括资金是否足够等,用于确定乙方指令是否有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乙方指令;
3、待交易中心买卖系统每天结算完毕,乙方可以自行查询成交及结算单据;
4、乙方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客户端下达买卖指令后,因网络问题导致行情显示延时造成实际成交价格与乙方所下达指令价格有所浮动,乙方须对该笔成交予以认可;
5、乙方在委托下单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部分成交时,通过交易系统对未成交部分进行撤单;
6、乙方所有委托均为当日有效,在委托有效期内,委托买卖一经成交或部分成交,成交部分不得撤销;当日未成交部分,在当日结算结束后将被自动撤销。
八、资金与结算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并作为其在甲方办理****交易中心交易业务唯一资金结算账户;
2、 交易过程中交易预付款比例不少于总交易预付款一定比例(详见官网),否则交易系统将自动对客户未完成交收持仓单进行强行平仓。
九、风险管理
1、甲方以持仓风险率来计算乙方持仓风险,持仓风险率计算方法:
风险率=客户账户净值÷持仓占用交易保证金×100%
客户账户净值=账户余额+浮动盈亏
2、当乙方持仓风险率小于100%时,乙方交易保证金不足,需要追加交易保证金,否则乙方只能减少持有仓位,直至乙方账户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0%。当乙方账户风险率低于50%时,甲方将对乙方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3、乙方因为违规或遇到紧急情况以及交易中心认为必要情况下,甲方可以对乙方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
4、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修改、紧急措施出台等原因,甲方有权根据交易中心要求对乙方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十、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买卖手续费、延期费等。
1、买卖手续费是指乙方进行买卖时发生费用。手续费在每笔交易发生时按照交易中心要求收取,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调整交易手续费。(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并及时对外公告;
2、买卖手续费是指交易现货品种时需向交易中心支付费用,费用细则请参照网站;
3、延期费:延期费按照交易中心规定。
以上费用标准制定权、解释权以及调整权属于****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市场原因来调整各项费用、交易品种、交易时间、交易规则等。
十一、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免责条款
1、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对市场判断和操作建议仅供参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向乙方作出获利或不遭受损失担保或承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据此进行交易产生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市场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能无法在乙方指定价位建仓或平仓,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甲方并不能控制电讯信号中断和连接以及互联网畅通,也不能保证乙方自身网络设备及电讯设备稳定性,由此原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4、乙方电话下单,因电话线路遭受干扰、失灵或错误等所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5、由于价格剧烈波动而出现跳空性不连续报价引起乙方单据以直接跳空高开或跳空低开价格成交,以至于乙方亏损超过其净值,此种情况属于系统性不可抗拒风险,甲方保留其向乙方追索权利,乙方必须履行其追加资金义务,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范围内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
7、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改变、紧急措施出台等导致交易系统临时或永久性关闭及其他乙方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8、综上所述,因为各种不可控因素,甲方不能完全保证所提供行情与国际行情以及国内任何一家交易中心价格保持完全一致。因不可控因素所导致数据误差,并由此导致亏损,甲方有拒绝赔偿权利。
十三、保证条款
乙方保证,乙方不得与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私下达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承诺, 委托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十四、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所有条款,对于乙方和甲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修订或更改须以书面形式写明并一致通过,双方签字确认;
2、本协议书相关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承诺已充分阅读本协议及附件内容,包括其中有关甲方免责条款;
3、 本协议各项条款解释权在甲方。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原则商议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交易中心申请调解或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方签字并盖章及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可以通过解除签约方式终止与甲方签订客户协议书。双方终止协议履行,乙方必须结清与交易中心和甲方所有费用和欠款,且在终止协议当天无任何成交记录;
6、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被交易中心终止会员资格或居间被取消代理资格之日起;
7、本协议书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交易中心规则所订。如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交易中心规则等发生变动,导致本协议书相关条款与其规定相抵触,应以法律法规所规定为准;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变动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风险揭示书
尊敬投资者:
****交易中心现货交易业务是一种潜在收益和潜在风险并存投资交易品种,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要求。客户签署本协议, 就代表对****交易中心现货交易业务风险已经充分了解并认知。
一、温馨提示
1、现货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利用养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银行贷
款)等进行投资投资者;
2、现货交易业务只适合于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投资者:
(1)年满 18 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公民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
(3)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者全部损失,仍不会影响其正常生活方式或影响
其正常生产经营状况投资者。
二、相关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紧急措施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实施,
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导
致损失。
2、价格波动风险
现货作为一种特殊具有投资价值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等),这些因素对现货价格影响机制非常复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损失,投资者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一切损失。
3、交易成本风险
现货交易过程中,交易中心可能会因市场风险转变而调整履约保证金标准、交易手续费隔夜费等风险控制策略,可能会影响到交易成本预算。客户此时应慎重决定是及时平仓还是暂停操作。当客户持有开仓合约至下一交易日时,交易中心将延期费损益计入保证金余额,即使客户实现了交易产品对价格盈利,也可能因为累计延期费而出现实际损。
4、技术风险
此交易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供应商提供,可
能会存在质量和稳定性方面风险,交易中心及其会员不能控制电讯信号强弱,也不能保
证交易客户端设备配置或者连接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实时性。故由以上通讯
或网络故障导致某些服务中断或延时可能会对投资者投资产生影响。另外,投资者计
算机系统可能被病毒或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投资者投资决策无法正确或及时执行。对于
上述不确定因素出现也存在着一定风险,有可能会对投资者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应
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全部损失。
5、交易风险
(1)投资者需要了解现货交易业务具有低预付款和高杠杆比例投资特点,可能导致
快速盈利或者亏损。若建仓方向与行情波动相反,会造成较大亏损。根据亏损程
度,投资者必须有条件满足随时追加预付款要求,否则其持仓可能会被强行平仓,投资者
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全部损失。
(2)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列示品种价格以国际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综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初期采取固定汇率),连续报出交易中心人民币中间指导价。该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报价存在微弱差距,交易中心并不能保证其交易价格与其他市场保持完全一致性。
(3)投资者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市价单一经成交后,即不
可撤销,投资者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风险。
(4)投资者以电话方式下市价单,一经报价确认成交后,即不可撤销或撤回,投资者必须接受此种报单方式有可能带来风险。
(5)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对投资者做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投资者分享收益
或共担风险。投资者应知晓针对现货交易业务任何获利保证或者不会发生亏损承诺均为
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
(6)投资者成交单据必须是建立在自己自主决定之上。交易中心、居间商及其员工提供任何关于市场分析和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同时也不构成任何要约。由此而造成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在电话以及电子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因网络通讯和网络设备故障出现偶然性错误报价,交易中心可能事后会对错价及错价产生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风险
任何因交易中心不能够控制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
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禁止或者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
测和防范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投资者交易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
担由此造成全部损失。
三、特别提示
1、投资者在参与投资之前务必详尽了解现货投资基本知识和相关风险以及交易中
心有关业务规则等,依法合规地从事现货投资业务;
2、本风险揭示书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有关该市场现货交
易所有风险因素,投资者参与该市场投资之前,还应了解自身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客户基本信息(以下必须为客户本人真实信息)
客户姓名:
客户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居住地址:
移动电话: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 支行(分理处)
本人(本机构)已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交易风险以及交造成一切损失。(要求客户亲自抄写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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