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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弱电智能化设计合同-模板
会昌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PPP项目建设工程项目
弱电智能化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会昌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PPP项目建设工程
弱电智能化设计合同
工程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中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人(乙方):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6年 月
发包人(甲方): 中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会昌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PPP项目建设工程综合体项目( )弱电智能化设计工作并提供相应服务,工程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咨询依据
2.1甲方给乙方委托书、设计任务书及会议纪要。
2.2甲方提交基础资料(乙方设计标段所需建筑图纸、装饰图纸、电气图纸、暖通图纸、给排水图纸等相关专业图纸及电子版)。
2.3乙方采用主要技术标准是: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12)及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三条 合同文件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甲方要求、委托书、设计任务书
详见:
附件一:《会昌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PPP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弱电智能化设计任务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名称、服务范围、设计内容
4.1项目名称会昌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PPP项目建设工程综合体项目弱电智能化设计。
4.2服务范围:会昌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PPP项目建设工程弱电智能化设计。
4.3 项目设计内容:会昌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PPP项目建设工程综合体项目弱电智能化设计(包含后续现场施工配合服务)。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甲方对设计要求。
2、上级各有关文件及批文。
3、基础技术资料。
4、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1、交付成果:
方案设计咨询文件(A3规格)2套、电子文档刻光盘1套;初步设计咨询文件4套(包括相应电子文档刻光盘1套);施工图设计咨询文件14套(包括相应电子文档刻光盘1套)。
2、交付地点:
方案设计成果交付地点: 。
初步设计成果及施工图设计成果交付地点: 。
3、时间:
乙方2016年10月15日启动设计工作,收到第四条中约定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方案设计咨询文件;方案设计咨询文件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咨询文件;初步设计咨询文件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咨询文件。
第七条 费用
本合同设计咨询费总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为人民币含税价: 万元整(大写为: )。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无预付款。
8.2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文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计 万元;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文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65%,计 万元;智能化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计 万元结清设计咨询费,不留尾款。
8.3 甲方每次付款5个工作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次付款金额符合要求发票。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不予顺延。
8.4 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款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华夏银行北京亦庄支行
开户行:105445
8.5 除下列情况外,本合同项下总设计费不作任何调整:
(1)如果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施工图所载设计面积与合同约定设计面积误差在±10%以内(含±10%),总设计费不作调整。如果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施工图所载设计面积与合同约定设计面积误差超过±10%,总设计费=设计费单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施工图所载设计面积。
(2)因甲方原因对双方确认上一阶段成果提出全面否定或颠覆性修改并涉及重新更改出图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甲方确认增加工作量核算设计更改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工作。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咨询文件时间。
9.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发包人已付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实际工作量支付。
9.1.4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收到预付款作为乙方设计开工标志;未收到预付款,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时间顺延。
9.1.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按到期未付款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支付应付设计费。
9.1.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派驻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及办公条件。
9.1.7设计咨询文件中选用国家标准图、部委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
9.2乙方责任
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出现9.1.1、9.1.2、9.1.4、9.1.5约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情况除外)。并对提交设计咨询文件质量负责。
9.2.2乙方对设计咨询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设计咨询费,并向甲方支付因乙方失误所造成损失金额50%赔偿金。
9.2.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合同总额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9.2.4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预付款。
9.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甲方组织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要修改和补充。
9.2.6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需要安排相应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9.2.7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金、礼品、银行卡、购物卡、有价证券或者通过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发放报酬及打“业务牌”形式送钱物等),也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宴请、请钓鱼、旅游和各类娱乐消费活动,如有违反应按合同总价10%支付甲方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与乙方开展任何业务合作。甲方提供廉洁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承担知识产权和保密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过程中,除争议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他约定任务。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项目由乙方公司总部团队负责设计,长沙办事处负责配合。
12.2项目施工单位确定之前,乙方负责本设计咨询合同范围内现场服务;确定项目施工单位之后,乙方不再负责本设计咨询合同范围内现场服务,设计负责人到场次数不低于5次。
12.3乙方设计服务质量不应低于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
12.4乙方设计团队人员应经验丰富且年龄不超过45岁,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有类似大型综合体项目经验。
12.3乙方设计内容符合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并满足甲方功能需求。
12.4乙方设计过程中选用公用标准,产品选型必须与甲方充分沟通,给出造价分析,在设计各个阶段提供相应概预算。
12.5设计阶段与现场施工对接面较多时,乙方保证驻场代表进行设计相关工作沟通与处理。
12.6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进行项目限额设计。
12.7如乙方中标此项目施工标,则中标相应施工标段设计费免除。
12.8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提供服务截止到本合同相应标段智能化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12.9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生产厂或供货商。
12.10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1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12.13双方认可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运成街2号泰豪智能大厦A座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00176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亦庄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05445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表格或不需要:
附件一:设计取费
我方将以 万元报价(完成 项目综合体地块智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后续及现场服务)并且配合业主指定其他设计顾问配合完成其他专项设计。
报价表(
业态分布
地上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设计各阶段分别报价(万元)
单价(元/平方米)
总价
(人民币:万元)
方案设计
扩初设计
施工图设计
购物中心(不包含百货、超市、影院、KTV)
8.445
/
1.646775
3.842475
0.65
5.48925
室外步行街
9.1675
0.641725
1.6043125
4.1712125
0.7
6.41725
办公
1.836
0.12852
0.3213
0.83538
0.7
1.2852
公寓式酒店
4.074
0.28518
0.71295
1.85367
0.7
2.8518
地下室不计容面积
19.842
/
2.9763
6.9447
0.5
9.921
报价总计:25.9645万元
最终优惠报价:25.8万元
附件二:
综合体项目弱电智能化设计
设计参与人员表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工作年限
电话
邮箱
承担过项目
担任
备注
周国栋
38
计算机应用
注册建造师
16年
机国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项目
项目负责人
袁根水
39
空调与制冷
20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设计与施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设计、株洲高科总部壹号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设计、中机国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
商务负责人
贺丰年
39
机电一体化
16年
中机国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株洲高科总部壹号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设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设计与施工)
技术负责人
杨博
30
机电一体化
8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项目、中机国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
技术负责人
聂栋
39
城市燃气工程
高级工程师
17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设计与施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设计、株洲高科总部壹号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设计、万家丽国际商务摩尔智能化设计、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项目、大连科技城中小学智能化设计服务、中机国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
专业工程师
李明
34
电气工程自动化
11年
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综合馆建筑智能化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项目
专业工程师
高民
32
电气工程自动化
13年
沈阳北一路万达广场公寓及外商铺弱电系统工程、中机国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
专业工程师
苑渊
28
音响工程
7年
中机国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
专业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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