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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充电桩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CBN-WY-20171115
签 订 地:南 宁 市
甲 方:云鸟(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满足广大电动车用户安全、便捷、实惠充电服务,甲方作为专业充电桩产品生产及项目投资运营公司,本着与乙方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充电桩事宜合作协议条款:
一、 合作内容
电动车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业务拓展。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充电桩投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 甲方投资充电桩数以保证能满足用户需求为准,不限套数。
3. 甲方提供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4. 甲方投资建设充电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相关设备维护维修、更新换代,确保充电服务质量。
5. 甲方保证合法经营,按实际充电量收取费用,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合理定价。
6. 甲方要根据场地勘查情况,设计好相关图纸,交乙方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施工。
7. 甲方在小区相关运营工作和活动,必须服从乙方规范管理。
8. 甲方要确保安全运营充电业务, 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事故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9. 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和甲方客户之间一切纠纷与乙方无关。
10. 甲方要按要求安装电计量设备,按时足额交纳电费。
11. 若乙方后期针对该项目地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后续充电设备,不得使用其他品牌充电设备;增设项目必须由甲方承建。若乙方违反此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甲方项目投入总额。
12. 甲方投资建设充电桩运营除充电利润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如广告收益等)
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配合甲方对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和业务拓展。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合适充电桩安装位置及电源接入点,保证建设及运营顺利进行。
3. 乙方配合甲方提高充电桩利用率。
4. 乙方负责对充电桩设备进行有效监管,以免被人为损坏或被偷盗。
5. 乙方配合甲方为后期客户发展做适当宣传或引导。
6. 乙方与甲方共同分享充电桩业务产生收益。
7. 乙方保证除了本合同约定收益外,不收甲方任何额外费用。
8. 乙方不能与其它第三方签订类似合作协议。
四、 电价及电费结算
甲方与乙方结算电价为 元/度,结算周期为 ,经双方核对确认,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合法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充电桩运营,按扣除甲方支付给乙方电费后产生充电利润,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成,按 结算,其中甲方占 ,乙方占 。
五、 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协议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协议。
2. 若乙方中途退出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 甲方在本小区投入充电桩为基础性民生项目,投入运营后不受协议有效期制约,如有用户需求,可终身运营。
4. 因不可抗因数造成协议无法执行,本协议解除。
六、 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悉对方信息及本合同合作条款负有保密责任。
七、 违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除已规定违约责任条款外),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直接及关联所有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八、 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下,则提交协议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诉讼,在仲裁或法院结果未下来前,原协议条款无条件履行。
九、 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云鸟(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 323 号 地址:
电 话: 电话:
项目代表(签名): 项目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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