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5.0系统升级服务合同
软件购买合同
软件名称: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V5.0
甲方:
(印章)
乙方:
(印章)
签订时间: 2011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本合同为甲方向乙方购买“东软越通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V5.0”并享有乙方提供连带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条款如下:
第一条:软件产品内容
乙方向甲方销售软件产品为“东软越通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V5.0”。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编号为:京GY-2009-2093。
1、 软件目标:(1)升级系统平台到5.0版本;(2)账务、报表、工资系统数据无缝升级到5.0平台,确保财务数据连续性;(3)实现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自动生成固定资产新增、折旧凭证。(4)提供数据接口,以便于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交换数据。
2、软件内容: (1)平台升级:将甲方现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4.2”平台升级至V5.0版本,对“基础设置”实施初始化配置,并调试运行成功。
(2)账务系统升级:将甲方现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4.2”账务系统升级至V5.0版本,并调试运行成功。
(3)工资系统升级:将甲方现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4.2”工资系统升级至V5.0版本,并调试运行成功。
(4)报表系统升级:将甲方现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4.2”报表系统升级至V5.0版本,并调试运行成功。
(5)固定资产管理安装实施:安装实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5.0”5固定资产子系统,完成固定资产系统初始化设置,并并调试运行成功。
(6)数据升级:账务、报表、工资数据升级至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5.0,确保会计核算连续性。
(7)固定资产卡片导入:根据甲方提供固定资产管理Excl文件,将固定资产卡片导入到“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5.0”固定资产管理子系统。
(8)“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5.0”日常应用咨询和技术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应用咨询和运用、故障排除及恢复服务;帮助用户完成系统参数设置,并对用户日常应用及其出现问题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案。
(9)“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5.0”崩溃及问题响应技术服务:乙方确保协助甲方信息部门及时快速对突发系统崩溃或其他问题予以响应,协助甲方恢复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10)乙方配合处理甲方安排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V5.0”相关应用软件安装调试工作。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软件产品总价合计:人民币捌万元整。 其中:
(1)V5.0平台和基础模块安装实施服务费:¥3600.00元;
(2)V5.0账务系统模块安装实施服务费:¥9900.00元;
(3)V5.0报表系统模块安装实施服务费:¥9900.00元;
(4)V5.0工资系统模块安装实施服务费:¥7900.00元;
(5)V5.0固定资产模块安装实施服务费:¥19900.00元;
(6)账务、报表、工资数据升级服务费:¥18000.00元;
(7)固定资产卡片导入系统服务费:¥10800.00元。
2、付款方式为:在所有软件安装实施并正常运转一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90%(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其余转为质量保证金,如无问题,一年之后支付合同价款10%(捌仟元整)。
第三条 合同执行期限 2011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达到使用要求。
第四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 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 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需要保密情报和资料。
(4) 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2、涉密人员范围:
双方参与及知悉项目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
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二年内。
4、泄密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百分之十)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应当另行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验收标准及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并安装、调试后,甲方应在两天内组织验收,并填写乙方出具验收报告。本软件产品验收标准以有功能介绍性产品资料为准。
第六条 版权归属
本软件之版权归乙方。
甲方经由乙方授权使用本软件,其数据库之版权归甲方。
第七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配合乙方准备好系统实施环境(含数据库支撑平台)。
2、按付款方式所列按期按时付清软件费用。
3、组织应用人员进行系统使用与验收工作。
4、甲方严格在软件许可下使用本软件,不可对产品进行解密或将产品交给他人解密。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照以上服务内容进行优质及时服务。
2、甲方在购买上述产品后,如果通过任何方式发现存在软件BUG,乙方负责免费更改。
3、为甲方提供软件使用培训,并为甲方培养一名系统管理员。
4、接到甲方服务请求,24小时内及时解决,如遇软件产品原因重大困难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5、负责系统免费升级。
6、提供所有系统执行文件及软件产品配套包含内容。
第八条 双方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程继华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作为违约金。
2.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所提供并安装软件不能使用,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每逾期一天偿付合同总额5%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以及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不对乙方同类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乙方到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甲方违约及侵犯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额100%(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甲方应当另行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商定,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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