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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服务合作协议模板最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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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服务合作协议模板最终版 推广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辰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法兴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28号1层B2-2003号 联系电话:010--66095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相关充值平台进行业务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统一开发、统一包装、统一管理、统一营销等一体化解决方案综合营销服务,包括话费、及其他虚拟资产在线充值等服务。 1. 充值服务 1.1. 充值类型: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部分虚商话费;虚拟资产包括视频会员、饮食生活、出行产品等类型; 1.2. 充值方式:平台登录充值、实时接口充值; 1.3. 到账时间:无物流、简单、实时到账; 1.4. 服务目标为甲方提供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部分虚商手机号码及其他虚拟资产用户账户; 第二条 计费标准 1. 充值服务结算依据:双方以乙方充值数据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数据以乙方《充值服务平台》中所显示数据为准。充值价格标准见附件一。 2. 结算周期:甲乙双方按自然月结算,结算方式为:甲方于每月初对本月服务需求进行预估并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预付款,合同期内首次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人民币。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后为甲方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服务,服务一经发生,预付款项不再进行退费处理。 3. 当服务费发生总额达到预付款上限时,乙方可中止服务,待甲方续费后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 4. 甲乙双方于每个自然月1-10日内,核算并确认上月服务所产生费用,对数据无异议后,双方确认服务结算单,加盖双方合同章各自留存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6%税金由甲方自行负担,含税报价除外),如遇节假日,结算日期依节假日相应顺延。 5. 甲方将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户名:辰泰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69974200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6. 押金和服务费 甲方在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作押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乙方向甲方开具押金收据。押金收款帐户: 户名: 辰泰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110060776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西单支行 甲方在协议签署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乙方收到服务费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税率为6%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费收款帐户信息: 户名:辰泰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69974200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信息服务。 2. 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信息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不损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并保证对其产品或经营内容等不作引人误解宣传或虚假宣传。 3. 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付费。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 乙方有权根据运营商市场政策调整,对充值端口费率按照运营商要求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期间为保证甲方账户安全,在未得到甲方对价格调整确认前,乙方有权暂停甲方账户使用,除非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来函确认可保证甲方充值通道持续可用。 3. 合同双方均承诺,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法律实体,且拥有及/或得到以及维持签署并履行本合同所需要所有权利、许可及/或注册文件,并保证其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实施任何行为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4. 由于甲方责任,发生以下情形,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1)引发央级媒体对乙方负面报道,造成恶劣影响; (2)甲方非法运营,被国家有关机关立案调查,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信息资料以及根据本合同特别编制其他材料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甲方须保证拥有向乙方提供所有信息资料(含推广信息)以及根据本合同特别编制其他材料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相关授权有权提供给乙方进行推广。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条款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任何信息。 2. 本保密条款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保密期限自保密信息向对方披露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上述保密义务不因合同未成立、未生效、中止、终止而消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之规定,如任何一方因不履行自己义务、保证或承诺,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陈述、而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或导致业务无法继续进行,则构成违约。 2. 若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有权终止协议。 3. 因甲方提供推广信息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全部损失。 4. 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扣罚甲方押金并中止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甲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甲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 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严惩。 2. 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 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2款所列示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方公司制度,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惩处。 4. 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本条上述第2款、第3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亲友。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期限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1年 6 月 30 日。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议一致可解除本合同,或者一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项目负责人即可解除本合同。 3. 合同执行结束15个工作日后,甲乙双方确认合作义务履行完毕,甲方凭押金收据向乙方退还甲方业务押金。 甲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项目负责人:罗义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后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辰泰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一:《充值价格标准》 (1) 充值平台话费产品报价-含税 服务 分类 阶梯分类 含税折扣 (6%增专) 备注 三网话费(含部分虚商) 一次性预付金额(元) 1000万以下 1.060 充值时立即享受优惠,需承诺12个月内消耗完 1000万(含)以上 1.057 3000万(含)以上 1.054 5000万(含)以上 1.050 渠道月流水金额(元) 200万以下 1.060 单笔打款金额不低于200万;次月结帐时优惠部分返还至合作方充值平台账户中;支持分批预付,按月结算; 200万(含)以上 1.057 500万(含)以上 1.054 1000万(含)以上 1.05 0 说明: 1、含税: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面值:小额(1-10元)、大额(20、30、50、100、200、300、500元); 3、服务费:小额在面值基础上加收2%服务费后,再享受折扣; 4、两种阶梯分类优惠方式不可同时享受;                                                5、月流水按实际话费消耗计算;   6、如充值金额未在承诺时间内消耗完,将不可享受优惠,已享受优惠金额将在合作方充值平台账户余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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