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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XXXXX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XXXXX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为XXX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权;
2.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
3.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决定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所述股权。
为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基础上,就甲方变更股权举行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基本内容
1.股权转让标的
甲方将所持有的公司1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全部出售给乙方。
2.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乙方应当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股权过户
甲方与乙方应当通过公司股份登记机构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将所述1000股股权所有权及有关权利义务变更登记于乙方名下。
二、转让条件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是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合法所有人,对其所持有股权享有合法、完整、无限制的权益。
2.甲方保证在协议签订之日,所述股权没有被任何第三方担保、抵押、司法冻结或限制。
3.甲方未在转让前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出质或者其它方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并保证在本协议项下成交后,不再进行前述行为。
4.甲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定,履行其作为公司股东的义务和责任,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5.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保证股权登记真实、准确、及时地完成。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转让价款后,与乙方一同到公司股份登记机构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确保股权变更登记完成。
2.财务账款
乙方应当在领取股权证或股权变更登记证明后,按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权益,并有权按比例享有公司净资产及收益。
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及各自员工不得将本协议、资料、财务、技术及其他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本协议及有关资料的保密义务终止为协议签订之后5年。
4.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股权转让产生任何争议,应当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发生争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出让方):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受让方):XXXXX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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