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技术交底记录〔C1105-2〕
编
工程名称
施工
交底提要: 预处理一级构筑物附属房砌体工程
交底内容:
1、砂浆拌合严格按试配提供的数据进展根据砂的含水率调整施工配合比搅拌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用水泥炉渣空心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粘土砖。其高度应≥200mm。
3、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不小于1米。竖向位置偏向不应超过一皮高度。拉接筋端头用扎丝伸出墙外。
4、填充墙砌筑时应对孔错缝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
5、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混凝土空心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8~12mm。
6、填充内墙砌至梁、板底时应留一定斜砌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外围墙留置30mm高空隙7d后采用膨胀砼捣实。
7、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程度灰缝按净面积算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不得小于80。
8、凡与水电暖工程有互相配合的地方要加强协调配合。
9、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向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向〔mm〕
1
轴线位移
10
垂直度 〔 小于或等于3m〕
5
2
外表平整度
8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5
4
程度灰缝厚度
10
5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10、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相应标准要求留茬,并做好接茬处理临时连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程度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承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填写交底与承受交底各存一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