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提高起重工作效率,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桥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载货升降机、卷扬机和电动葫芦等。3 管理职责3.1 机动部设专职或兼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3.2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 安全规程和交接班规定等规章规定。3.3 各使用单位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 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
2、始技术资料、以及 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 记录等。3.4 各种不同规格型号起重机械都要按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 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 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3.5 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 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3.6 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3.7 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安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
3、方能操作。3.8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 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3.9 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拟定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机动部审查报总机械师批准执行,同时报枣庄市技 术监督局备案。3.10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 验的周期与内容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3.11 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 必须进行静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机动部、安环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 定验收合格,并报枣庄市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4 附则4.1 本制度由机动部起草,解释、修订权归机动部。4.2 本制度为首次发布,试行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