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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体、液体使用操作规程
为了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通知》等法规、制度和标准。针对实验室危险固体、液体的特性,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使用操作规程
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实验后要洗手,实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3、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5、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桶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6、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7、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8.遇到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二、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和使用腐蚀性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2、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1)装运器具的强度(2)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3)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定(4)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3、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4、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5、开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腐蚀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6、拿取氢氧化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采取。7、废酸、废碱必须倒在废液缸内。废液缸应放在安全的地方。8、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9、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氢氟酸酸溶液;氢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
三、使用易燃品安全操作规程
1、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2、在贮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3、使用在蒸溜或升华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2)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公厘),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材料(3)工作时要戴上眼镜。4、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纳、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5、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出,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6、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7、当加热、蒸溜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8、可燃的尤其最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四、使用易爆品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2、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五、危险化学品一般操作规程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2、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必须于耐热容器内进行。4、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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