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
施工进度控制监理施行细那么
〔有效:2002年9月~2003年12月〕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监理处
2002年 9月
工程名称: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
批 准:
总 监:
审 核:
编 写:
校 对:
目 录
1、 总那么
2、 工程特点
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的值
4、 施工进度方案申报
5、 施工进度控制
6、 合同工理
附录:施工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南副坝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监理施行细那么
1、总那么
1. 1根据?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建立监理规划?结合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细那么。
1. 2本细那么编制根据
(1)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2) 设计;
(3) 施工组织设计;
(4) 与工程有关规程。
1. 3适用范围
本细那么适用于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
1.4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合同总工目的和阶段性工控制目的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资源投入做好施工准备进步设备完好率和台时利用率做到平衡施工、按章施工、文明施工防止出现突击抢工、赶工场面。
1.5工程承包人应实在做到以平安施工促工程进展以工程质量促施工进度以施工进度求经济效益确保合同工的按实现。
2、工程特点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位于淮河干流中正关以下28km处,工程主体位于霍邱、颍上两交界处北距颍上城约20km南距霍邱城约14km。南副坝在淮河南岸六安霍邱境内。南副坝接船闸南端向东经城西湖退水闸后向南沿退水河右岸经田家洼、王庄转向西至大莫店子接30.0m等高线。坝顶高程32.15m船闸~城西湖退水闸坝顶宽度为8.5m〔与施工道路结合段已施行〕其余为6.0m。本次施工段为1+345.51~8+463.22全长7.118km。坝顶高程32.15m坝顶宽度为6.0m坝顶设泥结石防汛路面。其中田家洼段〔4 +410.51~5+983.51〕为复式断面戗台高程27.15m戗台宽2.0m戗台以上边坡1:3以下为1:4其它段边坡1:3。坝顶泥结石防汛路面长7.238km宽4.5m。部分段根底处理采用水泥深层搅拌桩需要处理坝基面积20840m2共需水泥土7600m3。南副坝有穿坝建筑物3座:灌溉涵1座为电灌干渠涵排涝涵2座为一道冲涵及三道冲涵3座涵均为新建工程。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为一等大〔Ⅰ〕型工程南副坝为一等1级建筑物穿坝建筑物也为一等1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一等4级建筑物。设计洪水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1000年一遇。
3、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的值
3.1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经发包人同意后及时向承包人签发工程开工。
3.2催促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条件及时到位。
3.3催促并审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监理工程师的开工。
3.4作好协调工作尽量减少外来因素影响工程进度按及承包合同要求确保在合同工即13个月内完工。
4、施工进度方案申报
4.1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设计、技术、现场自然条件、施工程度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之后14天内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处审批。监理处应在签收后7天内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成果资料:
〔1〕工程概述。
〔2〕施工理组织与机构。
〔3〕施工总布置设计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上述设计应详细表述施工第2章所列全部临时设施的平面位置和占地范围其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征地规定的界限。
〔4〕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做好防洪平安和环境保护规划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临时设施周围开挖后的冲沟和边坡。
〔5〕合同工程工程控制性施工总进度方案〔包括带逻辑关系的分年、分季度施工横道班进度表、关键道路网络进度图及进度控制电子、施工强度分析及其说明〕。
〔6〕主要工程工程施工程序、施工和措施。
〔7〕分年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投入方案。
〔8〕分年合同支付资金方案。
〔9〕工程质量理组织与控制措施。
〔10〕平安防护措施及平安作业规程。
〔11〕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4.2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后的21天内按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方案〔包括网络图电子计算软件〕报送监理处审批。监理处应在签收后14天内承包人。经监理处批准的施工总进度方案是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根据。
4.3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应满足合同条款中相应条文工程开工日及工程和分部工程完工日的规定。网络图的编制应以以下各项数据和内容来表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作业与各工程的互相关系。
(1) 作业和相应节点编;
(2) 持续时间;
(3) 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
(4) 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
(5) 附需要资源和说明。
4.4各单项〔、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有关单项工程监理施工细那么要求的限和内容向监理处报送详细的单项工程施工方案当单项工程监理施行细那么未作详细要求时该施工方案措施方案应于该工程工程开工14天前送达监理处并且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
〔1〕单项施工概述;
〔2〕施工组织与理机构设置;
〔3〕施工布置;
〔4〕施工进度施行方案;
〔5〕施工程序施工和措施;
〔6〕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配置方案;
〔7〕合同支付资金方案;
〔8〕质量控制措施;
〔9〕平安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
4.5合同工程工程控制性施工总进度方案及单项〔、分部〕工程施工进度施行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施工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台时消费定额指标;
(2) 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作业循环时间分析;
(3) 带逻辑关系的控制性施工进度方案横道表〔包括:分部、单元工程工程合同报价工程量累计已完成工程量作业时段方案完成工程量以及分部工程分月施工强度〕;
(4) 关键道路网络进度分析;
(5) 控制性施工进度形象示意图;
(6) 永久工程设备的安装、交货时间安排;
(7) 主要材料消耗定额指标;
(8) 施工资源〔机械设备、分技术工种劳力、主要材料〕配置;
〔9〕施工进度方案控制措施。
4.6必须报送批准的连同审签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人工程经理〔或其受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处将在报送送达14天内完成审阅并退回审签单一份。审签包括“同意按此执行〞、“按修改后执行〞、“已审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4.7施工措施方案审签将作为承包人申请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答应证的审批根据之一。
4.8假如承包人未能按向监理处报送上述因此造成施工工延误由承包人承当合同责任。
4.9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方案假设承包人在限内未收到监理处应退回的审签或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5、施工进度控制
5.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以报经批准的合同工程工程控制性施工总进度方案为根据必须在每季、月开场7天前向监理处报送季、月进度方案,其内容包括:
(1) 按合同进度方案列出方案完成季、月工程量及其施工相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
(2) 列出该季、月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方案;
(3) 提出该季、月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等;
5.2月进度
(1) 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处提交月进度施行其内容包括:
1) 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 月完成的工程相貌简图;
3) 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
4) 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
5) 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
6) 劳动力数量;
7) 当前影响施工进度方案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良措施;
8) 进度方案调整及其说明;
9) 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以及处理结果;
10) 平安事故以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11) 累计合同价款结算情况以及下预计完成的合同支付额
(2) 月进度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相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
5.3进度会议
(1) 每周五下午和每月28日定在施工现场工程部召开周、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合同进度方案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支付结算等问题以及与其他承包人的互相干扰和矛盾。
(2) 承包人应在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表内容包括:
1) 上周〔或上月〕之前合同进度方案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
2) 本周〔或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
3) 下周〔或下月〕方案完成的工程量;
4) 工程质量情况;
5) 要求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5.4进度方案的调整和修订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经批准的施工措施方案和施工进度方案做好施工准备、合理安排资源投入做到平安消费、平衡消费、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2〕不何种原因致使施工施行进度方案在执行中必须进展本质性修改承包人均应及时做出调整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修改方案施行的14天前提出修改的进度方案报送监理处批准。
必要时监理处也可以按施工合同规定直接向承包人提出修改由承包人调整施行进度方案报监理处批准。
假设进度方案的调整需要修改关键线路或改变关键工程的完工日时承包人应按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7.2款的规定提交修订的进度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5.5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或原因施工进度发生严重拖延致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目的的按实现或发包人为提早实现合同工目的而要求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监理处将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发出要求承包人加速赶工的指承包人应予以执行并作出调整安排。
5.6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属于承包人合同责任与风险的,由承包人承当,属于发包人责任、风险与要求的,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申报,监理处审核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支付。
5.7承包人未能执行监理处发出的加速赶工指,或因执行不力造成合同工延误,由承包人承当合同责任。
5.8向监理处递交月施工进度施行,中应附有适当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图和图片,使监理工程师能有效地审议和对工程进度进展监视。
施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工程范围内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包括临建工程)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情况。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
〔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
〔5〕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
〔6〕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和克制这些因素以重新到达原方案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6) 水文、气象等资料。
(7) 记述意外事故,如质量问题、平安事故、停工及复工等情况。
(8) 其他必须申报或说明的事项。
6、合同工理
6.1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所造成的工延误,承包人均不能延长工的要求,发包人也不为此而给予费用.
(1) 承包人失误或违规/违约引起的,或因此而被监理处指的暂停施工;
(2) 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3) 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平安所必须的,或因此而被监理处指的暂停施工;
(4) 承包人未得到监理处批准的擅自停工;
(5) 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6.2工程施工暂停后,承包人在妥善保护、照工程和提供平安保障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创造早日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处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承包人应在复工送达的7天内复工。
6.3在施工过程中,假设造成工延误,属于发包人的合同与风险,承包人应立即发包人和监理处,并在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处提交一份详情,详细申诉发生工延误的细节和对工的影响程度。此后的14天内承包人可按合同规定和监理要求修订进度方案和编制赶工措施提交监理处审批。
假设承包人未能按施工合同所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向监理处提出顺延合同工申报的由承包人承当合同责任。
6.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施工进度方案的审查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变更或减轻承包人对合同工应承当的义务和责任。
6.5总工的计算和工延误及提早。
〔1〕总工的计算
总工从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要求进场之日起计算工即开工日为2002年10月28日完工日为2003年11月27日。
〔2〕工提早的奖励:
承包人提早完成总工所规定的目的发包人酌情进展奖励。
承包人逾完成总工所规定的目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但逾完工违约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