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及有关规定,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2.组织工程项目的季度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日常巡查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伍不得分包工程。
9.会同机电部、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进行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10. 应积极参加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会议,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与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火、防尘、防毒、防触电、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等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安全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安全(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季度检查:
由公司安全部、项目经理部、项目安全部及项目工程部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于每季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依据,检查结果评比如下:
a. 优良:汇总表得分在80分及其以上;
b. 合格:汇总表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
c. 不合格:汇总表得分不足70分;
评比:得分优良的班组由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并与工程款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等挂钩。
不合格者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达2次不合格者,对该班组作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可做退场处理。
检查组成员机构如下:
公司安全部经理:王金灿
项目经理:王富月
项目安全主任:李科发
工程部负责人:黄和昌
项目安全部
全
体
项目工程部
负责人
项目机电部
负责人
2、安全月检:
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部与工程部实施,于每月定期对整个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标准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评比、总结依据,将检查结果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交项目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检查组成员机构如下:
项目经理:王富月
工程部负责人:黄和昌
安全部负责人:李科发
安全部
全
体
技术部
负责人
工程部
负责人
机电部
负责人
劳务部
负责人
3、安全周检:
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部与工程部实施,于每周定期对整个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其检查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标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总,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定出整改意见,对整改结果要有复查签字,对好的班组要进行表扬、奖励,差的班组要提出批评,屡次不进行整改的班组可向项目部提出做退场处理意见。
检查组成员架构如下:
项目经理:王富月
工程部负责人:黄和昌
项目安全主任:李科发
安全部
全
体
技术部
负责人
施工部
负责人
质量部
负责人
设备部
负责人
4、不定期检查(安全巡检):
具体由项目安全部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其主要检查内容为:“三宝”、“四口”、“五临边”,施工用电,操作架等现场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要求整改,如滞后整改或有意拖延,则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要求按期限整改完善,再不能按要求整改及完善的,除按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进行处罚外,对屡教不改的,将上报项目领导或公司,建议对其班组进行辞退处理,不得再在我项目进行施工作业。
安全部责任机构图:
安全主任: 李科发
(全面负责)
安全员(分项负责)
冯
辉
城
现场综
合负责
武
茜
临 时
用 电
蔡
英
坚
施 工
机 械
各安全员应加强现场巡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纠正,并督促班组(个人)整改,对不能处理或有重大隐患时,要及时向上汇报,来不及向上汇报时,要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及时责令停止作业,待隐患消除后方能准许继续作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