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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法学概论,主讲:潘毅,1,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1,、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1,)法制是国家所确立的法律和制度。这是对法制阶级本质的揭示。,2,)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的实施这是对法制内容的概括。,3,)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这是对法制的要求的集中表述。,4,)法制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所必不可少的法律秩序。这是建立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2,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2,、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1,)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2,),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3,),执法必严。,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4,),违法必究。,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3,第二节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概念,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的一种国家制。,(国体是民主的内容,政体是民主的形式),同资产阶级民主相比,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主要在于:,1)社会主义民主是供绝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2)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是极其广泛的,它不仅包括政治方面,而且还包括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3)社会主义民主是有物质保障的,因为它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4,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8,年,经济学人,透过,60,条问题,对世界,167,个国家及地区现时的民主状态进行调查,并以,0,至,10,分的民主指数(,Democracy Index,)表示各国现时的民主状况。下表列出首,20,名:,5,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台湾為了一個阿兵哥在軍中冤死而發動的大游行,6,7,8,9,10,11,12,13,请问:,为何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有如此多好色的贪官?,14,二、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它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生而产生的;,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看,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民主。,15,(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和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宪法和法律则是确认民主的基本手段和主要形式;,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向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指明,怎样做是符合民主要求的,怎样做是违反民主要求的,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实现;,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总之,必须把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结合起来。,离开民主讲法制,法制就失去依据;离开法制讲民主,民主就失去保障。,16,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义法制,一、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概念,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无产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人们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也包括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3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17,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法治的含义及其与法制的联系与区别,法治就是“依法治国“,指的是在民主国家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地位,而法律本身百反映社会正义的良好法律,全社会都必须认同和遵守法律,依照法律办事。,法制和法治的联系与区别,法制和法治作为法现象的社会上层建筑,都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而相同阶级本质的法制和法治,其经济基础也是相同的,并共同地服务于这个经济基础。,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表现在:,1)法制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条件。,2)法治本身反过来又要求有详备的、,反映社会正义的、良好的国家法律和制度。,18,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者的区别在于:,1),固有的属性不同。法制作为法律制度,是相对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的制度而言的,是横向的制度性的社会上层建筑结构的要素之一。法治则是相对于人而言的,是个纵向的、动态的社会调整过程。,2,)在治国中的地位不同。法制即“以法治国”人被置于首位。法治则是“法的统治”或“依法治国”法被置于治国的首位。,3,)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不同。,4,)经济条件的不同。,19,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二、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和方略的形成,经历了长期探索。,1.,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任务。,2.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把依法治国提升到治国方略的高度,它标志着党的治国理念和执政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20,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把这一治国方略载入了宪法,使之作为一项宪法原则被确定下来。,4.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为此提出了一系列任务及措施。,21,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依法治国的概念和必要性,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必要性,:,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22,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是法治经济,主要表现在:,1,)法律确定市场主体(角色)的资格(定位)。,2,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2,)法律要实现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失衡。,3,)法律要完善社会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4,)法律要建立有利于市场正常发育和成长的社会环境。,23,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rule by law,),,是一个法律原则,指在社会中,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不得轻慢。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任何人包括管治机构、法律制订者和执行者都必需遵守,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政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特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以确保法律符合人民的集体意愿。,亚里斯多德认为法治是良法之治,这有两条标准:,1,、法律是良善的法律(良法是法治的前提),2,、法律得到社会的普遍服从(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根本),24,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良法是法治的前提。,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是正义,(,公正或理性,),的体现,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法律是衡量是非曲直的“权衡”,遵从法律便是遵从正义,所以,衡量法律的良恶与否,其标准为是否合乎正义。因为人们可以遵从良法,亦可以遵从恶法,而遵从恶法不符合正义,也有违法治,遵从良法才符合法治。良法是法治的前提。同时,他还认为法律的良恶与政体有关,“法律的好与坏,公正与不公正,必然要与各种政体的情况相对应。有一点很明确,法律的制订必定会根据政体的需要。正确的政体必然就会有公正的法律,蜕变了的政体必然有不公正的法律。”正确的政体制定的法律就是合乎正义的良法,人们应该遵从;蜕变了的政体制订的法律是不公正的恶法,恶法非法。,这样,良法正是通过正确的政体制订出来,,以“使人们能够有最善良的行为和最快乐的生活。”,25,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且永恒的。,所以:自然法位于实体法之上,讨论:计划生育政策和劳动教养制度,,26,讨论:计划生育政策!,陕西省安康七个月孕妇被强制流产,河南郑州九个月胎儿强制流产,27,劳动教养制度存废!,如果有一天,你,11,岁的女儿在放学的路上失踪了。你疯狂的找,后来在一家妓院找到,已经被轮奸、殴打、虐待。即便这样,你得以死相逼,警察才管;你得去长沙百余次、去北京,23,次上访,绝食、下跪,历经六年,被数次刑拘、劳教,像狗一样乞求正义,才走完司法程序。最后,有人问你:你为什么给政府添乱?,28,孙志刚事件!,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孙志刚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于,3,月,20,日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2003,年,5,月,14,日三名法学博士俞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腾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许志永(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与中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相抵触,应予以改变或撤销。,29,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3,年,5,月,23,日,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5,位著名法学家以中国公民的名义,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事件发生及学者上书后,并未给予任何形式的违宪审查或调查程序甚至是回应,同年,6,月,20,日,在未公布详细程序的情况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6,月,22,日,经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30,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保留原则,指行政活动的作出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必须有法律的明文依据,否则不得为之。,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认识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基本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10,、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31,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立法法,第九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不合“法”的法为何层出不穷,如何依法治国?,32,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根本,“法律至上”,即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公民、团体、执政人员必须普遍地遵从法律,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统治者也要遵从法律,城邦执政人员必须根据法律正确行使其管理和裁判的权力,这种权力必须由法律规定,受法律支配。“政治机制的运行以法律为最高原则,并为法律所制约。”“法律理应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而各种官员只须对个别的特例进行裁决。”亚里士多德充分肯定了“法律至上”的重要性,公民恪守法律,法律至上,才能实行法治,“法律至上”也是我们目前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良法原则与法律至上原则是构成法治的基本要素,.,33,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如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何中国是一个关系社会?,34,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切入口和着力处是“依法”,而不是“以法”。,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治国”而不是“治民”。,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强化监督,要求我们党实现执政方式和治国方略的转变。,35,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笔者认为:,法治以承认人民主权、分权制衡、法律平等、利益多元为基础,以人权保障为终极目的。,实质:保障人权(保障权利人的利益),形式:法律的执行,法治依赖于:,合理的立法、执法、司法,严谨的法律职业体系,严明的权力控制体系,公正权利保障体系,理性的公民文化体系,36,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四、,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1维护法律的极大权威,2完善法律体系,3强化民主法治,4坚持依法行政,5保障公正司法,6搞好法律监督,37,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和人治。,如何看待仇和现象。,1998,年仇和到江苏沭阳县任县委书记。仇和深恨官员不作为,利用手中职权采取高压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招商引资仇和曾经给政府官员和教师这些吃财政饭的人,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给予招商引资的人一定奖励,一般不超过引资额的,5%,。“他曾经扣发职工的工资来修建一些交通设施,凑巧的是我也曾经是一名教师,也多次被镇、县各级机关以各种名义扣除过很多个月的工资,用来修路啊办学啊捐助希望工程等等。那时候我们每个月正常的工资通常只能发给国家规定工资标准的一半(原因是地方财政经费不够),而且常常拖欠一年后才能发放,自己的生存根本就没办法解决,没有办法了只好自己离开教师职业(那几年与我一样离开教职人也较多)”,沭阳老师,38,二、强制拆迁,以下为同某老师同一篇内的内容拆迁问题,报纸原文中是这样说的:“仇和望一望,拆到南关荡,仇和手一挥,拆到沂河堆。”“拆了你别哭,没拆你别笑,那是仇和没看到。”,“铲车、吊车开路,公检法,加上沭城居委会的干部,一共出动了,300,多人,居民限时必须搬完,书啊、被子用被单一裹,都被老百姓甩到门外,当时天下着雨,租板车的价格都涨到了,40,元一车。”我不知道被拆迁的人是否得到了足额的补偿。无独有偶,前些年听说一件征地与拆迁的事情,某乡镇为了修建公路,拆除了路边一家农户的房屋也征用了他的耕地,但是因为补偿无法到位,导致这家农户几乎是无家可归无地可种无饭可吃,甚至是告状无门。拆迁无可厚非,但必须依法,并应加强对受损害者或弱势者予以相应的保护,缺少了对具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权利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又将从何而来?,39,三、不尊重人权如小偷小摸,调戏妇女的,赌钱的,打麻将的,一些民事治安案件,一律电视台上暴光,这些人含羞含检讨书,然后交电视暴光费。在任宿迁市下属的沭阳县委书记期间,仇和给教师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引发集体罢课;仇和指示沭阳有关部门将小偷小摸者在电视上亮相、念检讨书;宿迁警方抓治安,采取给派出所下指标的方式;为整顿会议纪律,仇和不仅对迟到者罚款,还让其站在门外听讲;仇和推行小城镇建设,要求各乡镇沿街的房屋一律改建为二层楼房并贴白瓷砖,还规定房屋的用途;沭阳县财政赤字过亿元,仇和却以强行划扣干部教师工资和强令农民出工的方式筹资修路,一些干部工资连续数年被扣,,项目包括招商引资、修路架桥、路灯绿化等,9,项,他的这些措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已出现了很大的阻力。,40,法治优于人治,亚里士多德很明确地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这一论断不是纯粹的理论幻想,而是出于两个推论,即,一是以人性的弱点进行逻辑推论,二是以不受约束的势力是政体稳定潜在的祸患而进行实证推论。,首先,亚里士多德从人的本性相对于法律特性的局限性出发对法治优于人治进行论述。他说,:“,人在达到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离开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这是因为“法律是免于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祗和合理性的体现”,它是完全没有感情的,因而能够避免“一切情欲的影响”。而人类的本性使谁都难免有感情。也就是说,人具有罪恶的本性,失德的人会淫凶纵肆、贪婪无度,堕落而为最肮脏最残暴的野兽。大泽水多而不朽,小池水少则易朽;多数群众也比少数人为不易腐败在邦国,(,国家,),之中,自然而平等的人,人人具有同等的价值,应当配给同等权利。在平等的基础上“轮番为治”就是主张以法为治。,41,法治优于人治的理由,其次,亚氏从政体稳定性的需要方面推导了法治优于人治的理论。在城邦政体形式方面,他将政体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两种,而在其中他首推共和政体为理想的政体。这主要是由于他认为大多数人之治优于少数人或一人之治。少数人与一人之治在他的政体理论中分别属于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以及与之对应的变态政体、寡头政体和暨主政体,这两类统治的统治权掌握在少数人手里,难免因其内部的相互倾轧,或大多数人因不满等原因而推翻统治以取而代之,为政体的稳定埋下巨大的隐患。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最高的统治应寄托于群众整体。,42,练一练,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的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是(),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9年宪法修正案/C,43,练一练,名词解释:依法治国,论述:“法制”与“法治”之间的关系,44,45,46,47,48,49,50,51,52,53,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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