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流程.ppt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0288502 上传时间:2025-05-16 格式:PPT 页数:9 大小:1.1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流程.ppt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流程.ppt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浏阳市人民医院 老干科,2017,年,11,月,13,日,处理流程,医疗废物分类,及,医疗废物分类,类 别,特 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医疗废物分类,损伤性,废 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医用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医疗废物处理流程,一、医务人员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但包装物和容器应符合.,三、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四、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并附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六、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七、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 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八、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九、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十、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社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注:,1、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2、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3、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5、隔离的传染并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T,H,A,N,K,S,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医学/心理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