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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税收筹划”的法律依据.ppt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0276895 上传时间:2025-05-12 格式:PPT 页数:17 大小:3.3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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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人寿保险,“,税收筹划,”,的,法律依据,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人寿保险可以,“,避税,”,。事实上,不存在所谓绝对的,“,避税,”,,一切以比税收为目的而设计的架构都是,“,耍流氓,”,。人寿保险的,“,避税,”,亦不例外。我们所称的,“,避税,”,,是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利用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的特殊性,结合保险法律工具的特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富安全,传承及节省或延递税收进行,“,一揽子,”,的筹划。,01,03,04,02,CONTANTS,人寿保险理赔金,“,规避,”,遗产税的问题,人寿保险理赔金与所得税问题,人寿保险领取的年金,分红是否可以免征所得税,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收益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05,06,个人缴纳人寿保险的保费是否可以税前列支,企业替员工缴纳人寿保险是否可以税前列支,01,人寿保险理赔金,“,规避,”,遗产税的问题,(一)我国遗产税,征与不征,这是个问题,人寿保险是一份非常特殊的合同,它以被保险人(被继承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希望照顾的人为身故受益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往往都有很密切的关系,譬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他们之间无论从经济上还是感情上都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当一方死亡时,对另一方就是经济和感情上的双重损失。为了弥补受益人在经济和感情上的损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受益人以财产上的补偿,这就是人寿保险金。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保险赔偿金是保险公司给予受益人的补偿,并非被保险人的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当然不用缴纳遗产税。,那么将来中国会不会开征遗税呢?笔者认为具有一定可能性,原因有三点:,首先,,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全国基尼系数为,0,469,。如何提升财富品质,如何实现财富的质变,也就是如何让国家的财富集中在最大多数人的手中,而不是过度集中于少数人,遗产税的开征,也是考虑的调节工具之一;,其次,中国的,“,富一代,”,大部分已经五十岁到七十岁,即将进入传承的高发期,从这一点上看遗产税的开征具有一定的迫切性;,最后,随着财产实名制和登记制的完善,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的 统计和掌握能力大大加强,特别是物权法的颁布,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完善,公民统一纳税号制度的建立等,税务局已经基本具备遗产税开征的硬件要求。,(二)遗产税之,“,他山之石,”,台湾地区的,“,中华名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保险金额约定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于其所指定之受益者,其金额不得作为被保险之遗产。,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不意味加拿大认得遗产税不需要缴税,而且恰恰相反,加拿大高净值人去世时,往往会有很重的税收负担,这就是所谓的,“,最后一次缴税,”,,主要是,“,资本利得税,”,美国对人寿保险赔偿金是否需要计入被保险认的遗产有着非常特殊的规定,如果在被保险人死亡时,被保险人还持有这份保单,择期保险赔偿金就将计入被保险人的遗产,02,人寿保险理赔金与所得税问题,除遗产税外,人寿保险赔偿金要面临的就是另外一大税即所得税,在中国,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保险赔款免交个人所得税这其中就当然包括人寿保险的赔款。,03,人寿保险领取的年金,分红是否可以免征所得税,人寿保险除了有赔偿金外,还有很多其他的保险金给付形式,如年金,两全保险到期生存金,分红的累积生息,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收益,这些收益是否可以免征所得税呢?在这方面,我国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保险的年金,分红,收益等目前没有缴征的明确规定,04,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收益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万能寿险投资连结保险与普通的保险不同,其具有明确的投资属性,无论是保险的结构,保险资产的流动性,保险资产的可投资性都和一般终身寿险有区别。在国内,其收益目前虽然暂时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也存在争议。在国外,也只有领取现金价值会牵涉所得税。,05,个人缴纳人寿保险的保费是否可以税前列支,2015,年,12,月,财政部,国税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及各省,自治区各选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城市进行试点。在这些试点城市中,个人若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予以扣除。,个人购买健康保险之外的其他人寿保险,我国目前不能税前列支。在国际上,一般也只有购买健康保险才能享受税收优惠。,06,企业替员工缴纳人寿保险是否可以税前列支,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2009,年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可见我国仅对企业给全体员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范围内允许税前列支。而对企业给员工个人都买人寿保险是没收税收优惠的。,T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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