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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17-20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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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B P GB 50217 - 20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cables of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2018 - 02 -08发布2018 - 09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cables of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GB 50217-2018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

2、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 8 年9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8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7-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二2007同时废止。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 cn) 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2月8日目Iji=i 本标准是根据住

3、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J189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共分7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电缆型式与截面选择、电缆附件及附属设备的选择与配置、电缆敷设、电缆的支持与固定、电缆防火与阻止延燃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修改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2)增加了核电厂常规岛及与生产有关的附属设施电缆敷设的有关规定;(3)修改了铜导体电缆、铝导体电缆的选用范围,增加了铝合金导体电缆的选用范围;

4、(4)修改了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采用内、外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三层共挤工艺适用范围;(5)增加了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未配出中性导体或回路不需要中性导体引至受电设备时电缆芯数选择的规定;(6)增加了移动式电气设备电缆芯数的选择要求;(7)修改了10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经济电流截面选择计算公式,给出了部分绝缘类型电缆经济电流曲线;(8)增加了熔断器回路电缆最小热稳定截面校验的规定;(9)增加了计算电力电缆最大短路电流的短路点选择的规定; 1 (10)修改了电力电缆金属屏蔽层有效截面计算用的最高温度取值;(11)修改了护层电压限制器工频感应过电压耐受时间。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

5、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政编码,61002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喜利得(

6、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李国荣胡振兴彭勇唐俊王苗杨东齐春杨毅伟丁唯乔楠罗晓康程长春李翔李论涛主要审查人:李瓶芳徐剑浩杜小军姚雯张欢畅王宗景庞芝碧叶凌李标周桂华胡吉磊罗志刚丁杰张振鹏聂涛廖宇孔志达王志强 2 目次1 ,总贝。(1 ) 2术语(2 ) 3 电缆型式与截面选择( 4 ) 3. 1 电力电缆导体材质(4 ) 3. 2 电力电缆绝缘水平I( 4 ) 3. 3 电力电缆绝缘类型(5 ) 3. 4 电力电缆护层类型(6 ) 3.5 电力电缆芯数(9 ) 3.6 电力电缆导体截面.( 10) 3. 7 控制电缆及其金属屏蔽(16 ) 4 电缆附件及附属设备

7、的选择与配置( 20 ) 4. 1 一般规定( 20 ) 4.2 自容式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 25 ) 5 电缆敷设( 2们5. 1 一般规定( 28 ) 5. 2 敷设方式选择(32 ) 5. 3 电缆直埋敷设(34 ) 5. 4 电缆保护管敷设(36 ) 5. 5 电缆沟敷设( 38 ) 5. 6 电缆隧道敷设.(39) 5.7 电缆夹层敷设(42 ) 5. 8 电缆竖井敷设. .(42) 5.9 其他公用设施中敷设(43 ) 5. 10 水下敷设 什们6 电缆的支持与固定6. 1 一般规定6. 2 电缆支架和桥架(49 ) 7 电缆防火与阻止延燃( 52 ) 附录A常用电力电缆导体的最高

8、允许温度(56 ) 附录BlokV及以下电力电缆经济电流截面选用方法和经济电流密度曲线附录C10kV及以下常用电力电缆100%持续允许载流量(66 ) 附录D敷设条件不同时电缆持续允许载流量的校正系数附录E按短路热稳定条件计算电缆导体允许最小截面的方法附录F交流系统单芯电缆金属套的正常感应电势计算方法附录G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 81 ) 附录H电缆穿管敷设时允许最大管长的计算方法(82 ) 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2 Contents 1 G enera l provlslons ( 1 ) 2 T erms ( 2 ) 3 Selecti_on of ca

9、ble type and cross-section ( 4 ) 3. 1 Material of power cable conductor ( 4 ) 3. 2 Power cable insulation level ( 4 ) 3. 3 Type of power cable insulation.( 5 ) 3. 4 Type of external sheath of power cable( 6 ) 3. 5 Number of power cable cores( 9 ) 3. 6 Cross-section of power cable conductor . (10) 3.

10、 7 Control cable and metal shielding ( 16 ) 4 Selection and configuration for cable accessories and accessorial devices( 20 )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0) 4. 2 Oil supply system of self-contained oil-filled cable ( 25 ) 5 Cable routing. (28)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8 ) 5. 2 Selection of layin

11、g mode( 32 ) 5. 3 Cable directly buried . (34) 5.4 Cable routing in protection conduits. (36) 5. 5 Cable routing in cable trench ( 38 ) 5. 6 Cable routing in cable tunnel . (39) 5. 7 Cable routing in cable mezzanine ( 42 ) 5. 8 Cable routing in cable shaft ( 42 ) 5. 9 Cable routing in other utilitie

12、s. (43) 5.10 Underwater cable laying ( 45 ) 3 6 Cable supports and ixings( 47 )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47) 6. 2 Cable supports and trays( 49 ) 7 Fire prevention and retardation of cables. (52) Appendix A Maximum allowable temperature of common power cable conductor. (56) App巳ndixB S巳lectio nmeth

13、ods and density curves for economic curren t cross-section of power cable rated 10kV and below ( 57 ) Appendix C Allowable 100 % continuous ampacity of common power cable rated 10kV and below ( 66 ) Appendix D Correction factors of allowable continuous ampacity of cables under different laying condi

14、tions . (72) Appendix E M巳thodsfor calculation of allowable mll1lmUm cross-section of cable conductor based on the short-ciruit thermal stability conditions( 75 ) Appendix F Calculation methods of normal induced potential o metallic layer of single-core cables of AC system( 78 ) Appendix G Additiona

15、l length of cables rated 35k V and below during laying m巳asurement(81 ) Appendix H Calculation methods for maximum allowable length of conduits in case of putting cables through conduits( 82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85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86 ) Addi tion: Explana tion of p

16、rovisions ( 87) 4 1总则1. 0.1 为使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标准。1. O. 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输变电、配用电等新建、扩建、改建的电力工程中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与敷设设计。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矿井井下;制造、适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等的环境;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核电厂核岛部分。1. O. 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2. 0.1 阻燃电缆flame retardant cables 具有规定的阻燃性能(如阻燃特性、

17、烟密度、烟气毒性、耐腐蚀性)的电缆。2.0.2 耐火 电缆fire resistive cables 具有规定的耐火性能(如线路完整性、烟密度、烟气毒性、耐腐蚀性)的电缆。2.0.3 金属塑料复合阻水层metallic-plastic composite water barrier 由铝或铅?自等薄金属套夹子塑料层中特制的复合带沿电缆纵向包围构成的阻水层。2. O. 4 热阻thermal resistance 计算电缆载流量采取热网分析法,以一维散热过程的热欧姆法则所定义的物理量。2.0.5 回流线auxiliary ground wire 配置平行于高压交流单芯电力电缆线路、以两端接地使感

18、应电流形成回路的导线。2. O. 6 直埋敷设direct burying 电缆敷设入地下嚎沟中沿沟底铺有垫层和电缆上铺有覆盖层,且加设保护板再埋齐地坪的敷设方式。2.0.7 浅槽channel 容纳电缆数量较少、未含支架的有盖槽式构筑物。2. O. 8 工作井manhole 专用于安置电缆接头等附件或供牵拉电缆作业所需的有盖坑式电缆构筑物。 2 2.0.9 电缆构筑物cable building 专供敷设电缆或安置附件的电缆沟、浅槽、排管、隧道、夹层、竖(斜井和工作井等构筑物的统称。2. 0.10 挠性固定slip fixing 使电缆随热胀冷缩可沿固定处辄l向角度变化或稍有横向移动的固定方

19、式。2. 0.11 刚性固定rigid fixing 使电缆不随热胀冷缩发生位移的夹紧固定方式。2. 0.12 电缆蛇形敷设snaking of cable 按定量参数要求减小电缆轴向热应力或有助自由伸缩量增大而使电缆呈蛇形状的敷设方式。 3 3 电缆型式与截面选择3.1 电力电缆导体材质3.1.1 用于下列情况的电力电缆,应采用铜导体:1 电机励磁、重要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等需保持连接具有高可靠性的回路;2 振动场所、有爆炸危险或对钥有腐蚀等工作环境;3 耐火电缆;4 紧靠高温设备布置;5 人员密集场所;6 核电厂常规岛及与生产有关的附属设施。3.1.2 除限于产品仅有铜导体和本标准第3.1

20、. 1条确定应选用铜导体外,电缆导体材质可选用铜导体、铝或铝合金导体。电压等级lkV以上的电缆不宜选用铝合金导体。3.1.3 电缆导体结构和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工铜圆线GB/T3953、电工圆铝线GB/T3955、电缆的导体GB/T3956、电缆导体用铝合金线GB/T30552等的规定。3.2 电力电缆绝缘水平3.2.1 交流系统中电力电缆导体的相间额定电压不得低于使用回路的工作线电压。3.2.2 交流系统中电力电缆导体与绝缘屏蔽或金属套之间额定电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低电阻接地系统,接地保护动作不超过1min切除故障时,不应低于100%的使用回路工作相电压;2

21、对于单相接地故障可能超过lmin的供电系统,不宜低于 4 133%的使用回路工作相电压;在单相接地故障可能持续8h以上,或发电机回路等安全性要求较高时,宜采用173%的使用回路工作相电压。3.2.3 交流系统中电缆的耐压水平应满足系统绝缘配合的要求。3.2.4 直流输电电缆绝缘水平应能承受极性反向、直流与冲击叠加等的耐压考核;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应具有抑制空间电荷积聚及其形成局部高场强等适应直流电场运行的特性。3.3 电力电缆绝缘类型3.3.1 电力电缆绝缘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符合工作电庄、工作电流及其特征和环境条件下,电缆绝缘寿命不应小于预期使用寿命;2 应根据运行可靠性、施工和维护

22、方便性以及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与造价等因素选择;3 应符合电缆耐火与阻燃的要求54 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3.3.2 常用电力电缆的绝缘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低压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或聚氯乙烯挤塑绝缘类型,当环境保护有要求时,不得选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2 高压交流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也可选用自容式充油电缆;3 500kV交流海底电缆线路可选用自容式充油电缆或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4 高压直流输电电缆可选用不滴流浸渍纸绝缘、自容式充油类型和适用高压直流电缆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不宜选用普通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3.3.3 移动式电气设备等经常弯曲移动或有较高柔软性要求的回路应选用橡皮绝缘

23、等电缆。3.3.4 放射线作用场所应按绝缘类型要求,选用交联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绝缘等耐射线辐照强度的电缆。3.3.5 60C以上高温场所应按经受高温及其持续时间和绝缘类型要求,选用耐热聚氯乙烯、交联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绝缘等耐热型电缆;lOOC以上高温环境宜选用矿物绝缘电缆。高、温场所不宜选用普通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3.6 年最低温度在15C以下应按低温条件和绝缘类型要求,选用交联聚乙烯、聚乙烯、耐寒橡皮绝缘电缆。低温环境不宜选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3.7 在人员密集场所或有低毒性要求的场所,应选用交联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等无卤绝缘电缆,不应选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3.8 对6kV及以上的交联聚乙

24、烯绝缘电缆,应选用内、外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三层共挤工艺 特征的型式。3.3.9 核电厂应选用交联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等低烟、元卤绝缘电缆。3.3.10 敷设在核电厂常规岛及与生产有关的附属设施内的核安全级(lE级)电缆绝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核电站用lE级电缆通用要求)GB/T22577的有关规定。3.4 电力电缆护层类型3.4.1 电力电缆护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交流系统单芯电力电缆,当需要增强电缆抗外力时,应选用非磁性金属铠装层,不得选用未经非磁性有效处理的钢制铠装;2 在潮盟、含化学腐蚀环境或易受水浸泡的电缆,其金属套、加强层、铠装上应有聚乙烯外护层,水中电缆的粗钢丝铠装应有挤塑外护层

25、;3 在人员密集场所或有低毒性要求的场所,应选用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等无卤外护层,不应选用聚氯乙烯外护层;4 核电厂用电缆应选用聚烯炬类低烟、无卤外护层;5 除年最低温度在1 5C以下低温环境或药用化学蔽体浸 6 泡场所,以及有低毒性要求的电缆挤塑外护层宜选用聚乙烯等低烟、无卤材料外,其他可选用聚氯乙烯外护层;6 用在有水或化学液体浸泡场所的3kV35kV重要回路或35kV以上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应具有符合使用要求的金属塑料复合阻水层、金属套等径向防水构造;海底电缆宜选用铅护套,也可选用铜护套作为径向防水措施;7 外护套材料应与电缆最高允许工作温度相适应;8 应符合电缆耐火与阻燃的要求。3. 4

26、.2 自容式充油电缆加强层类型,当线路未设置塞止式接头时,最高与最低点之间高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仅有铜带等径向加强层时,允许高差应为40m;当用于重要回路时,宜为30m;2 径向和纵向均有铜带等加强层时,允许高差应为80m;当用于重要回路时,宜为60m。3. 4. 3 直埋敷设时,电缆护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缆承受较大压力或有机械损伤危险时,应具有加强层或钢带铠装;2 在流砂层、回填土地带等可能出现位移的土壤中,电缆应具有钢丝铠装;3 白蚁严重危害地区用的挤塑电缆,应选用较高硬度的外护层,也可在普通外护层上挤包较高硬度的薄外护层,其材质可采用尼龙或特种聚烯;怪共聚物等,也可采用金属套或

27、钢带铠装;4 除本条第1款第3款规定的情况外,可选用不含铠装的外护层;5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选用聚乙烯外护层;6 35kV以上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应具有防水结构。3.4.4 空气中固定敷设时,电缆护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地下客运、商业设施等安全性要求高且鼠害严重的场所,塑料绝缘电缆应具有金属包带或钢带铠装; 7 2 电缆位于高落差的受力条件时,多芯电缆宜具有钢丝铠装,交流单芯电缆应符合本标准第3.4. 1条第1款的规定;3 敷设在桥架等支承较密集的电缆可不需要铠装;4 当环境保护有要求时,不得采用聚氯乙烯外护层;5 除应按本标准第3.4.1条第3款第5款和本条第4款的规定,以及60

28、C以上高温场所应选用聚乙烯等耐热外护层的电缆外,其他直选用聚氯乙烯外护层。3.4.5 移动式电气设备等经常弯曲移动或有较高柔软性要求回路的电缆,应选用橡皮外护层。3.4.6 放射线作用场所的电缆应具有适合耐受放射线辐照强度的聚氯乙烯、氯丁橡皮、氯磺化聚乙烯等外护层。3.4.7 保护管中敷设的电缆应具有挤塑外护层。3.4.8 水下敷设时,电缆护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沟渠、不通航小河等不需铠装层承受拉力的电缆可选用钢带铠装;2 在江河、湖海中敷设的电缆,选用的钢丝铠装型式应满足受力条件;当敷设条件有机械损伤等防护要求时,可选用符合防护、耐蚀性增强要求的外护层;3 海底电缆宜采用耐腐蚀性好的镀

29、饵,钢丝、不锈钢丝或铜铠装,不宜采用铝铠装。3.4.9 路径通过不同敷设条件时,电缆护层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 线路总长度未超过电缆制造长度时,宜选用满足全线条件的同一种或差别小的一种以上型式;2 线路总长度超过电缆制造长度时,可按相应区段分别选用不同型式。3.4.10 敷设在核电厂常规岛及与生产有关的附属设施内的核安全级(lE级)电缆外护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核电站用lE级电缆通用要求GB/T22577的有关规定。3.4.11 核电厂1kV以上电力电缆屏蔽设置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核电厂电缆系统设计及安装准则)E/T649的有关规定。3.5 电力电缆芯数3.5.1 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

30、接地时,三相回路的电缆芯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护导体与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位连接接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OTN一C系统,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合用同一导体时,应选用4芯电缆;2)TN -S系统,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各自独立时,宜选用5芯电缆;当满足本标准第5.1.16条的规定时,也可采用4芯电缆与另外紧靠相导体敷设的保护导体组成;3)TN -S系统,未配出中性导体或回路不需要中性导体引至受电设备时,宜选用4芯电缆;当满足本标准第5. 1. 16条的规定时,也可采用3芯电缆与另外紧靠相导体敷设的保护导体组成。2 TT系统,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的保护接地与电源系统中性点接地各自独立时,应选用4

31、芯电缆;未配出中性导体或回路不需要中性导体引至受电设备时,宜选用3芯电缆。3 TN系统,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可靠连接至分布在全厂、站内公用接地网时,固定安装且不需要中性导体的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宜选用3芯电缆。4 当相导体截面大于240mm2时,可选用单芯电缆,其回路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的截面应符合本标准第3.6.9条和第3.6.10条的规定。3.5.2 l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单相回路的电缆芯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护导体与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位连接接地时,应符 9 合下列规定:l)TN -C系统,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合用同一导体时,应选用2芯电缆;2)TN -S系统,保护导体与

32、中性导体各自独立时,宜选用3芯电缆;当满足本标准第5.1.16条的规定时,也可采用2芯电缆与另外紧靠相导体敷设的保护导体组成。2 TT系统,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的保护接地与电源系统中性点接地各自独立时,应选用2芯电缆。3 TN系统,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可靠连接至分布在全厂、站内公用接地网时,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宜选用2芯电缆。3. s. 3 3kV35kV三相供电回路的电缆芯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作电流较大的回路或电缆敷设于水下时,可选用单芯电缆;2 除本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外,应选用3芯电缆;3芯电缆可选用普通统包型,也可选用3根单芯电缆绞合构造型。3. S. 4 llOkV三相供电回

33、路,除敷设于水下时可选用3芯外,宜选用单芯电缆。llOkV以上三相供电回路宜选用单芯电缆。3.5.5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单相电源电缆应选用3芯软橡胶电缆,三相三线制电源电缆应选用4芯软橡胶电缆,三相四线制电源电缆应选用5芯软橡胶电缆。3. S. 6 直流供电回路的电缆芯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I 低压直流电源系统宜选用2芯电缆,也可选用单芯电缆;蓄电池组引出线为电缆时,宜选用单芯电缆,也可采用多芯电缆并联作为一极使用,蓄电池电缆的正极和负极不应共用1根电缆;2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宜选用单芯电缆,在水下敷设时,也可选用2芯电缆。3.6 电力电缆导体截面3. 6. 1 电力电缆导体截面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34、: 10 1 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电缆导体温度不得超过电缆绝缘最高允许值,持续工作回路的电缆导体工作温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2 最大短路电流和短路时间作用下的电缆导体温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3 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连接回路的电压降不得超过该回路允许值;4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截面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第3款的要求外,尚宜按电缆的初始投资与使用寿命期间的运行费用综合经济的原则选择;lokV及以下电力电缆经济电流截面选用方法和经济电流密度曲线宜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5 多芯电力电缆导体最小截面,铜导体不宜小于2.5m时,铝导体不宜小于4mmz;6 敷设于水下的电缆,当需导体承受拉力且

35、较合理时,可按抗拉要求选择截面;7 长距离电力电缆导体截面还应综合考虑输送的有功功率、电缆长度、高压并联电抗器补偿等因素确定。3.6.2 10kV及以下常用电缆按100%持续工作电流确定电缆导体允许最小截面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和附录D的规定,其载流量应考虑敷设方式的影响,并按照下列主要使用条件差异影响计入校正系数:1 环境温度差异;2 直埋敷设时土壤热阻系数差异;3 电缆多根井列的影响;4 户外架空敷设无遮阳时的日照影响。经校正后电缆载流量实际允许值应大于回路的工作电流。3.6.3 除本标准第3.6.2条规定外,按100%持续工作电流确定电缆导体允许最小截面时,应经计算或测试验证,并应符合下

36、列规定: 11 1 含有高次谐波负荷的供电回路电缆或中频负荷回路使用的非同轴电缆,应计入集肤效应和邻近效应增大等附加发热的影响;2 交叉互联接地的高压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单元系统中三个区段不等长时,应计入金属套的附加损耗发热的影响;3 敷设于保护管中的电缆应计入热阻影响,排管中不同孔位的电缆还应分别计入互热因素的影响;4 敷设于耐火电缆槽盒中的电缆应计入包含该型材质及其盒体厚度、尺寸等因素对热阻增大的影响;5 施加在电缆上的防火涂料、阻火包带等覆盖层厚度大于1.5mm时,应计入其热阻影响;6 电缆沟内电缆埋砂且元经常性水分补充时,应按砂质情况选取大于2.OK m/W的热阻系数计入电缆热阻增大的影

37、响;7 35kV及以上电缆载流量宜根据电缆使用环境条件,按现行行业标准电缆载流量计算)B/T10181的规定计算。3.6.4 电缆导体工作温度大于70.C的电缆,持续允许载流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数量较多的该类电缆敷设于未装机械通风的隧道、竖井时,应计入对环境温升的影响;2 电缆直埋敷设在干燥或潮湿土壤中,除实施换土处理能避免水分迁移的情况外,土壤热阻系数取值不直小于2.OK. m/W。3.6.5 电缆持续允许载流量的环境温度应按使用地区的气象温度多年平均值确定,并应符合表3.6. 5的规定。表3.6.5电缆持续允许载流量的环境温度电缆敷设场所土中直埋水下 12 有无机械通风选取的环境温度

38、埋深处的最热月平均地温最热月的日最高水温平均值续表3.6.5电缆敷设场所有无机械通风选取的环境温度户外空气中、电缆沟1ft热月的日段高温度平均值有通风设计温度有热源设备的厂房11115,且, 330.86 33.且,45。.86 45 1.0 注,1当预计有显著(大于10%)的9次、12次等高次谐波存在时,可用 一个较少的降低系数,2 当在相与相之间存在大于50%的不平衡电流时,可用更小的降低系数。3 除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情况外,中性导体截面不宜小于50%的相导体截面。3.6.10 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配置中性导体、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或保护导体系统的电缆导体截面选择,应符合下

39、列规定:1 中性导体、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截面应符合本标准第3.6.9条的规定。配电干线采用单芯电缆作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时,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铜导体,不应小于10mm2; 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2 采用多芯电缆的干线,其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合一的铜导体截面不应小于2.5mm2 0 3 保护导体截面应满足回路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要求,并应符合表3.6. 10-1的规定。表3.6.10-1按热稳定要求的保护导体允许最小截面(mm2)电缆相导体截丽l保护导体允许最小截面5,16 S 165二3516 15 续表3.6.10-1 电缆相导体截面保护导体允许最小截面35 5; ,lQ 0 5/

40、 2 400 800 5/ 4 注,5为电缆相导体截面.4 电缆外的保护导体或不与电缆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的保护导体最小截面应符合表3.6.10习的规定。表3.6.10-2保护导体允许最小截面(mm2)机械损伤防护保护导体材质有元铜2. 5 4 铝16 l6 3.6.11 交流供电回路由多根电缆并联组成时,各电缆宜等长,敷设方式宣一致,并应采用相同材质、相同截面的导体;具有金属套的电缆,金属材质和构造截面也应相同。3.6.12 电力电缆金属屏蔽层的有效截面应满足在可能的短路电流作用下最高温度不超过外护层的短路最高允许温度。3.6.13 敷设于水下的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应具有纵向阻水构造。3

41、.7 控制电缆及其金属屏蔽3.7.1 控制电缆应采用铜导体。3.7.2 控制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所接回路的工作电压,宜选用450/750V。3.7.3 控制电缆的绝缘类型和护层类型选择应符合敷设环境条件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3节和第3.4节的有关规定。 16 3.7.4 控制电缆芯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控制、信号电缆应选用多芯电缆。当芯线截面为1.5mm2 和2.5mm2时,电缆芯数不宜超过24芯。当芯线截面为4mm2和6mm2时,电缆芯数不宜超过10芯。2 控制电缆宜留有备用芯线。备用芯线宜结合电缆长度、芯线截面及电缆敷设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3 下列情况的回路,相互间不

42、应合用同一根控制电缆:1)交流电流和交流电压回路、交流和直流回路、强电和弱电回路;2)低电平信号与高电平信号回路;3)交流断路器双套跳闸线圈的控制回路以及分相操作的各相弱电控制回路;4)由配电装置至继电器室的同一电压互感器的星形接线和开口三角形接线回路。4 弱电回路的每一对往返导线应置于同一根控制电缆。5 来自同一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三相导体及其中性导体应置于同一根控制电缆。6 来自同一电压互感器星形接线二次绕组的三相导体及其中性导体应置于同一根控制电缆。来自同一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形接线二次绕组的2(或3)根导体应置于同一根控制电缆。3.7.5 控制电缆截面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护装置电流

43、回路截面应使电流互感器误差不超过规定值;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电压回路截面应按最大负荷时电缆的电压降不超过额定二次电压的3%;3 控制回路截面应按保护最大负荷时控制电源母线至被控设备间连接电缆的电压降不应超过额定二次电压的10%; 4 强电控制回路截面不应小于1.5mm2,弱电控制回路截面不应小于O.5mm2; 17 5 测量回路电缆截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的规定。3.7.6 控制电缆金属屏蔽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强电回路控制电缆,除位于高压配电装置或与高压电缆紧邻并行较长需抑制干扰外,可不含金属屏蔽;2 弱电信号、控制回路的控制电缆,当位于存

44、在干扰影响的环境又不具备有效抗干扰措施时,应具有金属屏蔽;3 微机型继电保护及计算机监控系统二次回路的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4 控制和保护设备的直流电源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3.7.7 控制电缆金属屏蔽类型选择,应按可能的电气干扰影响采取综合抑制干扰措施,并应满足降低干扰或过电压的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位于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的弱电控制电缆直选用总屏蔽或双层式总屏蔽。2 用于集成电路、微机保护的电流、电压和信号接点的控制电缆应选用屏蔽电缆。3 计算机监控系统信号回路控制电缆的屏蔽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关量信号可选用总屏蔽;2)高电平模拟信号宜选用对绞线芯总屏蔽,必要时也可选用对绞线

45、芯分屏蔽;3)低电平模拟信号或脉冲量信号宜选用对绞线芯分屏蔽,必要时也可选用对绞线芯分屏蔽复合总屏蔽。4 其他情况,应按电磁感应、静电感应和地电位升高等影响因素,选用适宜的屏蔽型式。5 电缆具有钢铠、金属套时,应充分利用其屏蔽功能。3.7.8 控制电缆金属屏蔽的接地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模拟信号回路控制电缆屏蔽层不得构成两点或多点接地,应集中式一点接地;2 集成电路、微机保护的电流、电压和信号的控制电缆屏蔽层应在开关安置场所与控制室同时接地;除本条第1款、第2款情况外的控制电缆屏蔽层,当电磁感应的干扰较大时,宜采用两点接地;静电感应的干扰较大时,可采用一点接地;3 双重屏蔽或

46、复合式总屏蔽宜对内、外屏蔽分别采用一点、两点接地;4 两点接地选择,尚宜在暂态电流作用下屏蔽层不被烧熔;5 不应使用电缆内的备用芯替代屏蔽层接地。19 4 电缆附件及附属设备的选择与配置4.1一般规定4.1.1 电缆终端的装置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缆与六氟化硫全封闭电器直接相连时,应采用封闭式GIS终端;2 电缆与高压变压器直接相连时,宜采用封闭式GIS终端,也可采用油浸终端;3 电缆与电器相连且具有整体式插接功能时,应采用插拔式终端,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的GIS终端和油浸终端宜采用插拔式;4 除本条第l款第3款规定的情况外,电缆与其他电器或导体相连时,应采用敞开式终端。4.1.

47、2 电缆终端构造类型选择应按满足工程所需可靠性、安装与维护方便和经济合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充油电缆相连的终端应耐受可能的最高工作油压;2 与六氟化硫全封闭电器相连的GIS终端,其接口应相互配合;GIS终端应具有与SF6气体完全隔离的密封结构;3 在易燃、易爆等不允许有火种场所的电缆终端应采用无明火作业的构造类型;4 在人员密集场所、多雨且污秽或盐雾较重地区的电缆终端宜具有硅橡胶或复合式套管;5 66kVllOkV交联聚乙躇绝缘电缆户外终端宜采用全干式预制型。4.1.3 电缆终端绝缘特性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终端的额定电压及其绝缘水平不得低于所连接电缆额定 20 电压及其要求

48、的绝缘水平;2 终端的外绝缘应符合安置处海拔高程、污秽环境条件所需爬电距离和空气间隙的要求。4.1.4 电缆终端的机械强度应满足安置处引线拉力、风力和地震力作用的要求。4.1.5 电缆接头的装置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自容式充油电缆线路高差超过本标准第3.4.2条的规定,且需分隔油路时,应采用塞止接头;2 单芯电缆线路较长以交叉互联接地的隔断金属套连接部位,除可在金属套上实施有效隔断及绝缘处理的方式外,应采用绝缘接头;3 电缆线路距离超过电缆制造长度,且除本条第2款情况外,应采用直通接头;4 电缆线路分支接出的部位,除带分支主干电缆或在电缆网络中应设置有分支箱、环网柜等情况外,应采用Y型接

49、头;5 3芯与单芯电缆直接相连的部位应采用转换接头;6 挤塑绝缘电缆与自容式充油电缆相连的部位应采用过渡接头。4.1.6 电缆接头构造类型选择应根据工程可靠性、安装与维护方便和经济合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海底等水下电缆宜采用无接头的整根电缆;条件不允许时宜采用工厂接头;用于抢修的接头应恢复铠装层纵向连续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2 在可能有水浸泡的设置场所,3kV及以上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接头应具有外包防水层;3 在不允许有火种的场所,电缆接头不得采用热缩型;4 66kVllO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线路可靠性要求较高时,不宜采用包带型接头。4.1.7 电缆接头的绝缘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50、21 1 接头的额定电压及其绝缘水平不得低于所连接电缆额定电压及其要求的绝缘水平;2 绝缘接头的绝缘环两侧耐受电压不得低于所连接电缆护层绝缘水平的2倍。4.1.8 电缆终端、接头布置应满足安装维修所需间距,并应符合电缆允许弯曲半径的伸缩节配置的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终端支架构成方式应利于电缆及其组件的安装;大于1500A的工作电流时,支架构造宜具有防止横向磁路闭合等附加发热措施;2 邻近电气化交通线路等对电缆金属套有侵蚀影响的地段,接头设置方式宜便于监察维护。4.1.9 220kV及以上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采用的终端和接头应由该型终端和接头与电缆连成整体的预鉴定试验确认。4.1.10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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