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学作品发行协议甲方:(行为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乙方:(行为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鉴于甲方为一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代表作品(以下简称“作品”)的所有权人,愿意将该作品进行发行。乙方具备相应的发行资源、能力和经验,并愿意接受甲方授权并进行作品的发行。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甲方授权乙方以(作品名称)为主题的文学作品进行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发行、电子出版、网络发布等形式。1.2 乙方在进行作品发行过程中,应确保作品的传播途径合法、无违法内容,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二条 作品权利
2、授权2.1 甲方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并将该著作权授权给乙方,使其在协议期限内独占地展开作品的发行活动。2.2 甲方同意乙方对作品进行合理的编辑、排版、制作、传播等必要措施,并保证授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三条 作品权益分配3.1 甲方同意乙方在作品发行行为中获得的收益,按照双方友好协商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比例为:(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协商确定)。3.2 甲方同意乙方对作品发行过程中的费用进行垫付,并在作品获得收益后优先返还相应的费用支出。第四条 发行期限与终止4.1 双方约定的发行期限为(具体期限)。发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友好协商续约。4.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非追诉或法院判决确定,
3、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互相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双方商业利益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如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正本一式(具体文档数),双方各持(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目的完成后终止。甲方(签名): 日期: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