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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系列115--办文办会制度汇编(1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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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 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 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 查情况。 2. 拟不公开的公文,应当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 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办公室审查。各处室、各单位起草的 政策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中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 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局办公室可按审核规定要求其补充 说明公开属性;对不按规定说明政策文件公开属性的,局办公室 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 公文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策文件,印发时应当注明“此件公开 发布”字样。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其他公文,按照办理 答复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三) 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制定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起 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对不 按规定配备政策解读文件的,局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办会程序 (一)公开范围 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专题会议。 (二) 方案确定 各处室、各单位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 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 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 况的说明。 (三) 公开方式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会议,应当通过电视 (网络)直播、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新闻报道等方式予以公 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或其他 可以广泛公开的重要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 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机关 办文办会制度4 网络 制度办文办会机关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文审核、流转和会务承办等工作,提 高办文办事办会质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市 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x厅做法, 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等有关工 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呈文办理 市局机关各单位呈局领导的文件,包括代局草拟的需局领导 审签的正式公文和以本单位名义呈局领导的请示、报告、方案、 汇报材料、领导讲话等非正式公文。 (一) 规范报送方式 非涉密件(含领导讲话稿)通过X办公系统(0A系统)呈报 (特殊情形除外),按程序审批;涉密件通过纸质文件呈报,并 填写《X市X局文件处理笺》或《X市X局发文稿纸》。呈局领 导的纸质文件按照轻重缓急程度,规范使用特急件、急件和呈批 件、呈阅件、密码电报文件夹。 (二) 规范起草责任 局领导在全市X机关业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或在市委、市政 府、X厅有关会议上的发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 主要涉及部门代拟讲话稿或发言稿,不得以方案、请示等形式直 接将起草任务分给市局办公室。涉及局领导的访谈、专访稿件由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三) 规范征求意见程序 报送局领导的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或需其 他部门落实任务分工的,必须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以适当方式 说明。内容涉及人事、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内容的,必须相 应征求政工、党委办、计财、后勤、审计、法制等部门意见;内 容涉及综合性材料、会务,确需市局办公室配合协调的,必须征 求市局办公室意见。对未征求意见的文件,市局办公室一律作退 文处理。 (四) 规范审签程序 报送局领导审签的正式公文必须送本单位综合室(办公室)、 本单位负责同志审签后(上行文和重要下行文需经单位主要领导 审签,特殊情况可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或指定的负责人审签,但 需作出说明)方可提交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代拟的局领导讲话 稿,必须送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方可提交局领导(特殊情况除 外)。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局或市一级层面临时工作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由X局牵头的,在向批准成立的机关行文请示工作、 报告情况、上报意见建议以及向小组成员单位行文时,必须送市 局办公室领导审核。市局机关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报送非正式文 件,不需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 (五) 规范报送时限 承办单位应严格办文时限,为领导留足研究、决策和审批时 间。请示、报告及其他重要材料送审,预留时间不得少于X个工 作日;一般通知、通报类文稿送审,预留时间不得少于X个工作 日;紧急文稿送审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 (六) 规范文件篇幅 呈局领导的文件(含正式文件和非正式文件),请示性公文 正文控制在X字以内(不含附件);一般性公文控制在X字以内; 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X字。 二、进一步规范来文办理 凡报送市X局的公文、信函均由市局办公室统一签收并分类 登记、编号、分办。 市局办公室根据来文内容和业务分工确定承办部门,承办部 门原则上不得拒收。来文内容仅涉及单个部门的,由市局办公室 直接转该部门承办。来文内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市 局办公室指定涉及业务多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涉及业务较平均 的,以来文第一项内容涉及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根据来文内容 和业务分工难以确定承办部门的,以来文部门(来文文号)确定 —27 — 相应的承办部门。必要时可由市局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确定。 承办部门接到市局办公室分办的文件、信函后,应及时办理。 有办理时限和格式等其他要求的,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承办部门 对公文、信函分办有异议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及时退回市局办公 室,由市局办公室重新分办。在未重新确定新的承办部门之前, 原承办部门不得终止文件办理。不允许协商未达成一致强行退文, 不允许不协商直接退文给市局办公室,不允许不报备直接转其他 部门办理。 三、 进一步规范发文办理 市局机关各单位代X局草拟的公文,依据《X市X局行政公 文处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由承办人严格按照公文的拟制、审 核、签发、校对、印制、发送、归档等环节办理。同时,要严格 执行市局精简文件相关规定,各单位能通过本业务系统发文解决 的事项,不得以市X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印发。 X局为联合发文主办单位的,由承办单位主办,呈签文稿时 使用《X市X局发文稿纸》,按照市局公文审签程序办理完毕后, 送其他联合发文单位征求意见、审签同意,再由市局办公室编号、 印发。X局为联合发文会签单位的,统一送市局办公室备案,承 办单位代市局提会签意见并呈局领导审签同意后,交还主办单位 办理。 四、 进一步规范公文文稿审核 (一) 规范审核流程 以X局名义或X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一般实行七核制, 即承办单位审核、局办公室审核、办公室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 审核、局长审批、送印前复核、印前终核。特殊情况可以适当简 化审核流程,但必须严格执行送印前复核和印前终核制度。 (二) 规范审核重点 主要审核公文行文是否必要、是否符合现有政策规定、是否 符合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范格式、是否有语言文字错误。在审 核中推行读校制度,每份公文至少要经过“两人一组”读校,字 斟句酌,仔细推敲,最大限度减少差错。 (三) 规范审核时限 审核单位对公文应当及时审核,对急件在X个工作日内、特 急件在X个工作日内、一般件在X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长 篇或多篇公文一起送审的,审核时间不超过X个工作日。 (四) 规范送印前复核和印前终核 公文经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局领导或办公室领导签发后,由文 件主办单位对文件进行送印前复核和印前终核(上行文和重要下 行文可会同市局办公室进行印前终核)。送印前复核和印前终核 的重点是:文字是否有错误(含多字、漏字、错别字、地名人名 数据错误等),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 格式是否规范等。印前终核后的公文方可交付印刷。 —29 — (五) 规范退文制度 市局办公室对以市X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起草的公文实行严 格的退文制度。审核发现各单位以市X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起草 的公文存在发文理由不充分、行文明显不规范、文字粗糙拖沓等 严重情况的,公文退回该单位重新起草。各单位未经局办公室审 核的、拟以市X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市局办公室不 予编号、用印。对各单位未经市局办公室审核、已以市X局或市 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一律按违反办文程序规定视作无效公 文处理并通报,其中内容存在违反政策性、原则性、法规性错误, 造成影响上级决策、拖延重大工作开展、涉警负面舆情、给X机 关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等严重后果的,该公文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向 局党委作书面检查,并视情追究该公文承办单位当事民警、分管 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 规范公文差错通报制度 市局办公室定期对公文起草审核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予以通 报。公文差错频繁的部门,由局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经约谈后仍出现严重不规范或频繁出现明显差错的,在一定范围 内通报;对因公文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 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规范市局领导政务活动保障 (一)规范材料准备 市局领导参加的政务活动(含市委市政府会议、全市性X专 项工作会议、会见X厅或各地市局级领导、开展专题调研等), 需要发言或讲话的,承办单位或牵头单位至少提前X天将发言提 纲或讲话稿及活动方案、背景资料等材料呈送审核。遇有紧急情 况的,提前联系市局办公室,及时呈送审核。 (二) 规范会务保障 有市局领导参加的会议,严格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 则做好会务保障工作。涉及全市性的、有局领导和多个部门警种 负责同志参加的重要会议,确需市局办公室协调配合的,会议方 案呈送市局领导审批之前,必须先征求市局办公室意见。 (三) 规范代会报告制度 分管局领导无法参加会议或活动,由其他局领导代会或受局 领导指派由其他同志代参加的专题会议,如会议允许,承办单位 应安排熟悉业务的本单位同志同时参会,并由业务部门参会同志 撰写会议情况报告(含会议的基本情况、参加领导、涉及我局的 工作任务、下步工作建议等;无我局具体任务,报告会议基本情 况和参加领导),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于会议次日书面呈 代会局领导并报分管局领导,抄送市局办公室和有关责任单位。 情况或任务紧急的,应第一时间口头汇报,再整理书面报告。 (四)规范跟踪反馈 分管局领导在本单位呈报的政务活动情况报告上有批示的, 承办单位应做好传达、跟踪、反馈等工作;分管局领导批示转其 他部门办理的,由承办单位转办相关材料,并将局领导批示抄送 市局办公室综合室。 六、相关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的高度,把 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事办会工作,作为转变作风、端正文风、改进 会风的重要措施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 人的责任,做表率、负总责,亲自把关、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 综合部门、承办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落实“谁承办、谁负责” 的原则,确保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顺畅有序。 (二) 健全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优化办文办事办会流程,探 索建立差错预警和通报机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逐级传导压力, 做到环环相扣,层层压实,不断提高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质量。 市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办文办事办会情况定期通报,纳入年度 绩效考评。 (三) 强化业务培训 各单位要注重把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文 字功底扎实的同志充实到文秘队伍中,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教育 —32 — 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升能力素质,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差错发 生。 机关 办文办会制度5 网络 制度办文办会机关 一、文件分类办理工作制度 (一) 文件分类 根据我局收文的内容,文件分为“阅件”和“办件”。“阅 件”是指未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仅供相关局领导及业 务处室阅知的文件;“办件”是指要求制定规划、提出贯彻意见、 措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直接执行的或者文件未要求但 市领导有明确要求我局制定实施意见、措施、方案的文件。 (二) 办件分类 根据文件贯彻方式的不同,“办件”主要分为四类: 1. 行业规划类,指需要通过制定行业规划进行落实的; 2. 宏观指导类,指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的或文件未 要求但市领导明确要求我局制定实施意见、措施、方案的文件; 3. 任务分工类,指我局需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任务分解 落实的文件; 4. 直接执行类,指我局需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落实的文 件。 (三) 办理流程 5. 收件登记: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类收文进行登记,具体包括 收件时间、文件名称和文号、来文单位等; 6. 拟办建议:局办公室对文件提出办理部门的建议,对涉及 多处室的,提出牵头办理部门的建议,报局领导签批; 7. 领导批办:局领导对办公室的办理建议进行批示; 8. 公文传递:办公室按局领导批办意见,通过局OA内网将公 文传达给相关处室办; 9. 文件办理:承办处室办理并形成办理意见报局分管领导签 批后执行; 10. 办理反馈:承办处室通过局OA内网反馈文件办理结果。 (四) 办件时限 “办件”文件有明确办结时限的,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 间节点完成。未明确办结时限的,按以下不同贯彻方式限时办结: 1. 行业规划类,原则上在X个月内出台文件或制定工作措施; 2. 宏观指导类,原则上在X个月内出台贯彻文件或制定工作 措施; 3. 任务分工类,在X个工作日内制定出台贯彻文件或制定工 作措施; 4. 直接执行类,在X个工作日内报告执行情况。 责任处室应当加强发文审核把关,减少转发和重复下发无实 —35 — 质内容的文件。对上级已公开发布或我局没有深化贯彻要求的文 件,不再予以转发。 (五)阅件时限 “阅件”应在X个工作日内阅毕(不含外出公务时间)。 二、 事项台帐管理制度 (一) 收发台帐 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文件收发台帐,做到逐份登记,确保文件 来源动向清晰明确。 (二) 办文台帐 各业务处办负责建立办文台帐,细化工作任务,主动靠前服 务协调,确保按时办结文件。 (三) 督办台帐 局办公室负责细化督办台帐,做好动态跟踪、及时提醒、强 化落实。 三、 定性定量评价制度 (一) 督办范围 我局定性定量评价的重点督办事项如下:省政府主要工作内 容、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市政府工作报告事项、人大建 议、政协提案、省市为民办实事事项、市委市政府督办件、局长 办公会议定事项、局务会议定事项等。 (二) 职责分工 各承办处室负责按要求办理文件,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的办 理情况进行跟踪汇总评价。 (三) 时限要求 “办件”办理的起计时间为上级部门交办时间,办结时间为 相关贯彻落实政策成文日期或执行日期。文件办理中因客观原因 延误的,按期顺延计算。 (四) 跟踪处理 局办公室将督办“办件”批转相关处室办理时,应建立工作 台帐,明确办结时限,在行业规划类、宏观指导类、任务分工类 等X类“办件”办结日前X天或者直接执行类“办件”办结日前 X天,及时对责任处室进行提醒催办、督办。 局领导对“阅件"的签阅情况,局办公室应主动跟踪并按时 限要求提醒尽快签阅。 (五) 情况通报 局办公室每季度对纳入督查的文件或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 通报。 (六) 定量考核 在文件办理过程中,对因报送文稿质量不高(被市委市政府 相关处室退稿修改超过X次)或推诿责任、贯彻拖拉、执行不力 而导致文件未如期办结被市效能办扣分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置。 机关 办文办会制度6 网络 制度办文办会机关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 保政令畅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 现就办文办会办事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办文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各种公文必须严 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办理,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一)收文办理 1. 收文。通过0A系统或纸质形式发给局的公文、函电、资料、 领导批示和机要文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初审,做好登记工 作,并严格按照收文处理流程图进行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1) 各处室和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自行收到的公文,需 由局办理的应交局办公室签收,未经签收的公文,不予办理。各 处室向局请示报告工作,除局领导直接交办事项或确需直接报送 的涉密敏感事项外,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 2. 批办。阅知性公文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公文内容、要 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由办公室在收文当日(如当日16: 00 后收文的,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办理)分送。批办性公文统一送 局长批办或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各处室职能在收文当日分送 各处室办理或相关局领导批办。 3. 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办公室及时送交相关处室 承办落实,需局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将局领导的批 办意见在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 催办。在公文承办过程中,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工作, 直至办结。一般性公文及事项,承办处室需在X个工作日内办毕, 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文单位。重要公文及事项由各处室主要负责 人在X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示。 5. 协商办理。由局两个以上处室承办事项,处室间如有分歧 意见,主办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达成一致;不能取得 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示。 6. 归档。公文办结后,由办公室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 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集中收集、保管整理, 按文书归档标准立卷、归档。 (二)发文办理 7. 流程。主办处室拟稿一处室主要负责人初审一办公室审核 一处室校对一签发一盖章一分发。 8. 拟稿。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负责起草本处室 职责范围内的公文。 9. 审核。各处室起草的、拟以局名义印发的公文,由处室主 要负责人负责初审,审核的重点是确保文稿数据、事实准确和所 提措施切实可行。以局名义发文,一律经局办公室核稿,对不符 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公文,说明理由退回拟 文处室;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根据办 公室修改意见,由起草处室修改后重新报送。 10. 签发。以局党组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局党组书记签发。以 局行政名义发出的公文视情处理,一般事项按分工由分管局领导 签发;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部署、规章制度、人事任免公文,经 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签发。 11. 印制、归档。公文的印制由办公室负责。实行“谁呈报, 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初校、盖印、分发,办公室负责复 校。印发公文由办公室及时立卷、归档。 12. 上行文规则。局报送上级机关和局属单位报送局的公文,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适用“请 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适用“报告”。 请示应一事一文,“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局根据工作需要 向其他党政部门行文一律用“函”。行文应使用规范全称或简称。 二、办会 13. 会议类别: 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是局决策性的会议,由局党组 —40 — 书记或局长主持。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 由局党组书记确定列席人员。局长办公会议由副局长参加,根据 工作需要由局长确定列席人员。局办公室负责发布通知、组织和 会议记录。 局工作例会或党员学习会:每月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 托的副局长主持,主要是听取工作汇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协 调讲评当月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参加人员主要是局领导 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党员干部。 局专题会议:主要是协调落实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的 决定、局长交办的重要专项工作,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局专题 会议组织工作由相关职能处室承担,必要时可由局办公室协助。 以局名义、局领导指定或局有关会议决定要召开的专题会,由局 分管领导主持,需局长出席的要事前及时请示报告。局专题会议 纪要由职能处室起草,办公室会签,会议主持人签发,重要事项 报局长签发。 14. 会议组织。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 开,原则上每月末的最后一周;各处室应提前X天将需要提交会 议讨论的议题、文件材料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办公 室将会议议题、文件材料汇总后,报局长审定;办公室应提前X 天将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材料报送参加会议的局领导,并 通知列席人员做好相应准备。局工作例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和组 —41 — 织;党员学习会由局机关党委提出,并负责通知和组织。 15. 会议通知。局门户网站平台为会议通知统一发布平台,除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紧急会议采取电话通 知外,其它在门户网站平台发文通知。 16. 会议材料归档。承办处室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 简讯撰写工作,并在会议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移交局办公室。局 机关工作人员在外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回局后,要及时将会议或 活动情况向其上一级领导汇报;参加会议、活动带回的重要材料, 需存档的要及时交局办公室。 三、办事 17. 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按照分工负责制履行职责, 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勇于负责。 18. 落实“即办制”。已纳入局《即办事项一览表》的工作事 项,严格规定时限办结,其他工作事项按相关规定办理。 19. 迎接上级综合性检查考核活动,由办公室承办,各处室协 助、配合。专项性检查考核,由职能处室承办,办公室协办。以 局名义组织的各项具体活动,由各处室牵头负责拟定实施方案, 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20. 实行工作落实督办制。办公室负责全局督办工作,重点对 市委、市政府交办件、市领导批示件、局领导批示件及局党组会 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办理情况,局领导交办事项的落 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督 办和催办,并适时通报督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21. 请示事项的办理。各处室请示局决策的事项,要留出足够 的研究、决策时间。办公室收到请示件后,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 拟办意见,送分管领导审办或主要领导批办。一般事项不少于X 个工作日,紧急事项即送即办。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经 会签后方可报送,否则予以退回。 22.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照市有关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要 求,对发生在本处室的紧急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 告,最迟不得晩于事件发生后X小时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的进 展和处理,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23. 凡需外出考察学习,无论是局领导、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 人员,都必须提前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 24. 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严格按X 规定执行。上级领导以及地市级单位局长来访接待工作由办公室 负责,包括会议、材料、参观、食宿等事项;地市级单位分管领 导来访接待工作由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办理,会议、食宿安排由 办公室负责,材料、参观等安排由相关处室负责;各县(市、区) 局来访由办公室根据来访目的确定相关处室负责接待。 25. 公务用车。局领导调研、考察、学习等公务用车统一由办 公室负责联系安排。 26. 经费报销。按照《X》执行。 27. 办公用品申领与购买。按照《X》执行。 28. 印章使用。按照《X》执行。 29. 文印邮寄。按照《X》执行。 30.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一一办文办会制度 网络 制度办文办会市 根据《X》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 切实规范全市办公系统办文办会办事相关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 能、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同 意,现将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严格规范全市办公系 统办文办会办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办文质量 (一) 精简文件内容 一是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 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言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 格式规范、准确无误。二是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减少一般性论述, 不穿靴戴帽,力戒空话、套话、大话。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 件稿一般不超过X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 超过X字。 (二) 减少发文数量 一是凡法律、法规和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 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除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 部署外,一般一年内不就同一个工作发两次以上文件;加强统筹 协调,内容相近的发文,能归并的尽量归并。二是对上级印发的 文件,应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得照搬照抄印发和层层转发。文 件一般不发送与其内容无关的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文件, 一般不予普发。三是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编号印发 的文件(不含请示、报告等),按近X年发文平均数控制,原则 上每年发文数量只减不增,保持文件总量适度。四是各部门报送 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X种。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市政府。各部门需向X市政府办公厅报送的 简报,需在市政府办统一要求下方可上报。应急信息、重大紧急 信息的报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规定执行。 (三)控制发文规格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确需发文的,一般比照来文确定发文 字号;除确有工作需要外,原则上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会议形 成的纪要不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能以市政府办公室 名义发文的,不以市政府名义发文。能以便函形式解决问题的, 不发编文号的文件。二是上级业务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发的文件, 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落实措施的,原则上由对应的市 直部门单独或联合发文。三是各部门常规性、年度性的工作安排 以及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各部门自行发文。 二、规范办文程序 (一) 遵守行文规则 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越级 行文。全市各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应以部门名义报市 政府,除市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单独向领导同 志个人行文。请示公文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 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不得以“呈阅件”、“请阅件”、信函等非 正式公文形式报送。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 提高文件协商会签效率 文件内容涉及其它部门职权范围的,一律由主办部门先征求 有关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上报市政府。部门之间征 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情况下 应当在X个工作日内回复;涉及财政、国土、规划以及情况复杂 的公文,应当在X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涉及报文单位再次征求 意见的公文,应当在X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如因特殊情况不能 回复,相关部门应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衔接,商定回复时限及方 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而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该 部门承担相应责任。部门之间意见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 人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主办部门应将有关部 门的意见及理据列明,提出倾向性意见,并将有关部门的正式意 见或协商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会签后报市政府协调或决定。 (三) 强化合法性审查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报批前 须由本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领导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到财政税 收、土地规划、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法律法规等内容时,应充分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保与中央大政方针不违背、与国家法律法 规不冲突、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政策规定不抵触,维护政 府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精简会议活动 (一) 清理、减少会议活动 一是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不举办的活动坚决不办,内 容相关、参加人员基本一致的能合并的合并,能套开的套开,能 由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和举办。 二是将市政府常务会议与市长办公会议合并召开,不再召开市政 府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见“无 会周”(原则上每月第一周),顺延至下周召开,有重要精神传达、 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突发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二) 严格执行“无会周”制度 在“无会周”期间,除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重 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明确要求召开的会议,以及重大紧急 情况需要立即部署的会议外,一般不召开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不举办大型活动,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各类专 题工作会议。明确在“无会周”内举办和承办的会议、活动,需 —48 — 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举办的各类活动, 要严格控制规模,不请与会议活动内容无直接关系的单位和人员 参加,要压缩会议时间,会期一般不超过X天,会议活动方案需 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二是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 议的工作,会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市政府办副主任研究 成熟后方可列入议题。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严格控 制列席范围,与议题内容无直接关系单位不列入列席范围。国家、 省的部门会议等有关精神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和以新闻媒体通报 进行贯彻学习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三是提倡召 开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市政府专题会议, 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专题会议。 四、严格办会流程 (一) 专项工作调度会议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调度会议,主办部门准备会议 筹备方案及相关材料,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前X天报送 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申请进行统一安排, 提出会议的初步意见,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二) 全市性业务方面工作会议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 —49 — 承办,负责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并做好会议通知、会议签 到、会议记录、会议组织等各项会务工作,必要时由市政府办公 室予以协助、指导和把关。 (三)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省、X市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有市领导 参加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做好会场 布置、会议签到、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各项会务工作。 五、 严肃会议纪律 (一) 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 单位或个人接到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 要求按时参会。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参会 人员因外出学习、参加上级会议、考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 假的,应向参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市政府 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经批准可由其 他人顶替的,会后要及时了解会议精神,尽快贯彻落实。 (二)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要切实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其设 置为振动、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不得在会场来回走动, 随意交头接耳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随意离开会场 或早退。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六、 提高办事效率 (一) 承办工作及时高效 一是市有关单位在接到领导批示件、公文转办单或市政府电 话交办任务后,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办理,在规定期限内 完成交办任务,并反馈办理情况。反馈结果无特殊情况的,要以 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办理时限 根据事项的难易、急缓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X个工作日,复杂 的可适当延长时间。二是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和协办单位、各部 门之间要加强协商沟通。承办单位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 能按期完成时,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说明情况,以免贻误工作, 对办理不及时造成工作贻误的,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同时,承 办部门不得随意变更已经领导审定的事项。三是交办事项下达后, 市督办督查局要及时跟踪了解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一些重要 的事项,市督办督查局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直接督办。对未及时 办理经电话催办后仍无结果的,由督办督查局下发《X》,督促办 理单位按要求限期办结。 (二) 协办工作积极配合 一是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要深入分析, 明确规定办理程序、相关部门办理时限及责任,及时提出拟办意 见。协办部门要按照主办部门提出的办理意见和要求,积极配合 有关协办事项的办理。二是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事项, 按规定时限给予办理,并向主办部门回复办理结果;对法律法规 —51 — 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应结合实际支持主办部门的意见,也可提 出积极可行的合理建议;对协办部门不同意协商达不成共识时, 由主办部门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县区一一办文办会制度1 网络 制度办文办会县区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现结合我区实际及相关规定, 就以区委、区委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下发的文件,作出以下 补充规定。 一、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 (一)发文具体要求 1. 减少文件数量。为进一步减少文件发文数量,今后没有实 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凡贯彻上级文件需要发文的规格与上级 文件对应;凡区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再以区委或区委办公室 名义发文;凡部门职权范围内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事 项不再以区委、政府或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除书 记、副书记讲话外,其他区级领导就专项工作发表的讲话一般不 以《党办通报》形式印发。 2. 提高文件质量。涉及全区性工作必须要以区委或区委办公 室名义下发的文件,要层层审批,严格按照文件签发流程进行, 未经过区委领导签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要做到制文发文切合实际, 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语言精练、格式规范,不得照抄照搬、 层层转发,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部门拟文文稿,部门负责人要 认真审核核对后报区委办公室复核,凡不合格文稿一律退回并在 全区范围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逐级追责。 3. 严格规范文件资料报送程序。各部门、各单位以本机关名 义向区委(办公室)报送的各类文件通知(包括工作情况报告、 专题调研报告)、简报信息、客情通报、会议通知等,应通过X 系统或直接送到区委办公室文书室,按照公文流转程序办理。除 紧急重大事项或领导同志要求向其本人报送的专刊外,一般不得 将文件直接送呈领导个人。主送区委(办公室)的文件不得抄送 区委领导个人。紧急或敏感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 传真报送(通过邮箱、X系统报送的须电话告知)至区委办公室。 4. 推行电子政务。今后凡能通过短信平台通知事项,不再发 文通知;以区委或区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能以电子政务内 网(X平台)发文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除党办存档文件外)。 凡通过X系统下发的各类文件,区委办公室不再单独提供电子版 和纸质文件,请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存档工作。 (二)发文具体流程 1. 各部门、各单位拟提请以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发文的, 应提交区委办公室审核把关,经审核确有必要发文、内容成熟的 再履行发文手续。文件内容涉及重大项目、财政资金、机构编制、 队伍建设、表彰奖励、任务分工等方面内容或政策措施的,拟稿 —54 — 部门要充分征求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拟提请区委 常委会审议的文件实行前置审核,文稿比较成熟且相关部门意见 一致的,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文稿经协调仍存在实质性分歧的, 须报请区委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交会议审议;文稿尚不成熟的, 报请区委领导同意,退回拟稿部门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2. 发文时,拟稿部门要认真起草文件,严格把关,确保内容 准确无误,填写《X》,注明拟稿单位、拟稿人、标题等信息。起 草部门的负责人要认真审定并在“初核”栏签字。以区委、区委 办名义下发的文件,先交区委办公室分管政务副主任复核,再交 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提交分管领导会签(签发);以区委、政 府或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须呈报分管区委 办、政府办相应领导审定。文件中存在格式不符合《党政机关公 文格式》要求的,一律退回起草部门重新拟定、修改完善。 二、进一步严格办会程序 1. 办会需坚持原则:可开可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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