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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调研报告集锦(3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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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调研报告集锦(精选33篇) 网络调研报告集锦(精选33篇) 网络调研报告集锦篇1 为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应急防范处置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和重要网站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提高我区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确保我区基础网络、电子政务系统与其他重要信息系统能够连续运行和数据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政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5、《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框架指南》; 6、《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 7、《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8、《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积极防御、综合防范。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协调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 3、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 4、科学决策、果断处置。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5、依靠科学、平战结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适应于我区范围内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专项预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内部人为失误或破坏、黑客攻击和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破坏,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对国内信息网络或设施、重要网站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活动等原因,严重影响到我区各级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泄密或窃密等,从而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公众利益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主要是指国家事务处理信息系统(党政机关办公系统);财政、税务、工商、审计、劳动保障、卫生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网络与信息系统;教育、科研等单位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公用通信、广播电视传播等基础信息网络中的信息系统;重要网站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其他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及承载这些信息系统的网络系统。 (五)分级分类 1、事件分类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事故灾难。指管道建设、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者是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3)人为破坏。是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主义活动、反动宣传和恶意煽动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事件分级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I级(特别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区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区政府和区级主管部门的控制能力,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 (2)II级(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区性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要全区多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III级(较大):某一区域或部门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IV级(一般):除上述情形外,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区政府设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1、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为我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由区长和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610办、工信局、公安分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文化广电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由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2、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区工信局、公安分局、政府办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委办(保密局、机要局)、区政府办(应急办、信息股)、区工信局、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财政局、文化广电局、区委610办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家小组,建立社会应急支援体系。区公安分局为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信息通报与预警监测机构。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 1、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研究制订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发生I、II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和处理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指挥部决定事项的落实。 (2)研究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和督促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 (3)负责区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4)指导全区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5)负责对区级各部门、各乡镇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工作,并组织力量进行援救。 (6)及时收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区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I级或II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向区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相关单位职责 (1)当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突发公共事件时,各主管部门为本系统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 (2)区公安分局为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通报单位,接收来自各成员单位和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上报的信息,负责信息汇总、分析、研判、报告和通报,必要时受区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向社会预警信息。在应急期间会同有关部门维持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监督、检查、落实网上安全技术措施,处置网上病毒等各类有害信息,重要通信设施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3)区工信局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及有关部门,负责在应急期间指挥系统的通信保障和基础通信设施的保障、修复,对基础信息网络事故的调研、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审核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并列入年度区级财政预算。 (5)区文广局负责组织监测发现影响和可能影响广播电视传播网络正常运行的事件,并组织开展处置恢复工作,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监测发现无线干扰广播电视信号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处置恢复工作;组织监测发现卫星干扰广播电视信号事件,并进行处置;组织监测网上有害、敏感视听节目,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和管控;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信息传输通畅。 (6)区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安全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和管理工作;对互联网时政新闻信息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手机时政类新闻信息进行管理;通知相关部门或网站及时删除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依法关闭严重违规的网站;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重大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会议期间重点网站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回答公众与各新闻媒体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询问。 (7)区委办(保密局、机要局)、区政府办:负责组织查处互联网失泄密事件,对互联网失泄密案件有关材料进行密级鉴定;负责互联网失泄密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各部门、重要业务系统的密码、密钥管理和推广应用,保证密码、密钥安全。 (8)本预案未规定具体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应制订部门应急预案,服从区协调小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4、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小组职责 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小组由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广电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等社会重要信息系统的主管科室负责人组成。 专家组职责: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参与重要信息的研判,参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和先期处置 (一)信息监控与报告 1、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制度。要落实责任制,制定本单位信息通报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单位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按紧急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向区公安分局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区公安分局应整合现有的应急服务报警接警资源,实行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接警,保证信息通报和联系渠道畅通。 3、各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员应确立两个以上的即时联系方式,公众可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进行报警,避免因信息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的信息通报与指挥协调通信渠道中断。 4、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单位),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区公安分局报告: ⑴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⑵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⑶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⑷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二)预警处理与预警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在2小时内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事件等级并在本系统预警。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区公安分局通报情况。 2、公众发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或事故时,可向区公安分局报告。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向相关的责任部门(单位)通报情况。各单位接到通报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救助,查明事件状态及原因,并反馈给区公安分局。 3、召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特殊重要时期,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指示,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Ⅲ级/预警”安全事件处理要求和流程做好应急准备;当发生或可能发生“Ⅲ级/预警”及以上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按提高一级安全事件的处理要求和流程进行各项应急处理。 4、对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和地区应当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处置程序处置,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报级别,并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报送区指挥部,同时对重大信息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5、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信息作出判断,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生和可能发生I级或Ⅱ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应迅速召开区指挥部会议,研究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确定指挥人员。 6、对需要向社会预警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指挥部授权区公安分局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分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的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7、各相关应急联动机构应根据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8、各相关应急联动机构应根据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程序 当我区可能发生或已发生“Ⅳ级/预警”、“Ⅲ级/预警”、“Ⅰ、Ⅱ级/紧急”级别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紧急报告时,立即报告区指挥部。经指挥部批准,指示事发单位和相关部门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二)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Ⅰ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在1小时内立即将安全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电话报告至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 (1)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进入Ⅰ级响应状态。紧急安排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安全事件信息和汇总,并派出联络员参加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同时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的机理、原因和造成的危害,严密监测、监控和跟踪事件发展态势。 (2)按照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指挥部组织公安、保密、通信等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和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小组,按照本案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条款控制事态发展。 (3)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现场应急处置规定和要求,负责对事件进行监测、监控、跟踪和应急处置,并根据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事件动态及发生的机理、原因和造成的危害。指挥部每小时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的发展和工作进展。 2、Ⅱ级响应 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Ⅱ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在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按照本案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条款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示事发单位进入Ⅱ级应急处置程序。 (1)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Ⅱ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各成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区指挥部办公室安排24小时值班,收集和汇总事件信息,每小时向指挥部报告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进展情况。 (2)事发单位的应急机构进入紧急状态,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负责本单位应急事件处置和支援保障工作。 (3)事发单位及时组织力量,监测、跟踪和收集事件信息,分析、研判事件特点、机理和危害,每小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进展情况。 (4)各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全面了解、分析和研判主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是否受到事件的波及或影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 (5)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事件变化和处理情况,有关重大事项及时报区指挥部,并通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6)指挥部组织公安、保密、通信等职能部门以及技术支撑保障队伍,采取技术措施,尽快控制事态;组织、督促相关运行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事件蔓延和升级。对于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要及时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扩散。 (7)事发单位根据事件发生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恢复受破坏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要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和数据信息,有必要时要组织公安部门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8)区委宣传部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做好向社会有关单位的信息工作,对受灾单位和个人进行解释、疏导,未经批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相关信息。 (9)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发展和进展情况,提出是否需要救援和进行跨部门协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需要跨部门协作的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3、Ⅲ级响应 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Ⅲ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由事发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情况确定。 (1)事发单位的应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事发单位在4小时内将事态发生变化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重大事项报指挥部,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置中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和支持的,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协调。公安、保密、通信等技术支撑部门应积极提供配合和支持。 (4)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指挥部办公室的通报,结合本系统网络与信息系统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固本网和采取防范措施,防止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和损失。 4、Ⅳ级响应 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Ⅳ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自行做应急处置,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现场应急处置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在启动本级预案或报经指挥部批准启动区预案的同时,须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正确定位威胁和安全事件的来源,缩短响应时间。 (2)检查威胁造成的结果:如检查系统、服务、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或可用性,检查攻击者是否侵入了系统,再次侵入的可能性,损失的程度,确定暴露出的主要危险等。 (3)抑制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可能的抑制策略一般包括:关闭服务或关闭所有的系统,从网络上断开相关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录账号,阻断可疑用户得以进入网络的通道,提高系统或网络行为的监控级别,设置陷阱,启用紧急事件下的接管系统,实行特殊防卫状态安全警戒,反击攻击者的系统等。 (4)根除。在事件被抑制之后,通过对有关恶意代码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与此同时,对攻击源进行定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将其中断。 (5)恢复信息。恢复数据、程序、服务、系统。清理系统,把所有被攻破的系统和网络设备彻底还原到正常的任务状态。恢复中涉及机密数据,遵照机密系统恢复的相关要求。 (四)应急结束 1、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根据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预案建议。 2、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终止应急预案建议后,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预警级别做出决定,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总结。回顾并整理发生事件的各种相关信息,详细记录所有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级上报调查报告。 五、事后工作 (一)事后处置 1、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2、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援助,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自救互助。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 (二)调查和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应经区指挥部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必要时采取新闻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 六、保障措施 区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一)积极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抗毁性与灾难恢复,制订并不断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处理流程。 (二)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和信息安全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 (三)建立应急处理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置、通报等多个环节和不同的网络、系统、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 (四)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准备,建立备份系统和紧急保障措施,形成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微波和卫星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通信系统。 (五)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业主单位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一定的应急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库。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调用。 (六)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各容灾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七)加强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强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信息安全核心人才及管理队伍,提高全社会网络与信息安全防御意识。 (八)大力发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业,增强全社会应急支援能力。 (九)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保障和经费保障,优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的物质保障条件。 (十)明确监督主体和责任,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预案实施有效。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预防、预警、自救、互救和减灾等知识的宣讲活动,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关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教育材料,普遍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有关信息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等。 制订严格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增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组织能力。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 (二)预案演练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监督检查和奖惩 各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与任务,区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检查预案的落实情况,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物资等进行实地验证,并以演练的评定结果作为是否有效落实预案的依据。对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有效落实预案各项规定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保障不力、瞒报漏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工作由区工信局负责,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有关部门、重要信息系统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报区工信局备案。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网络调研报告集锦篇2 全面探索中国统计调查网络建设对于国家调查机构顺利开展抽样调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本文拟通过对陕西调查队系统调查网络建设的探索,共同探寻国家调查机构调查网络建设的出路和对策。 一、国家调查机构在实施统计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组建以来,在原有调查业务基础上,增加了服务业抽样调查和正在酝酿中的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及资质以外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物业管理及中介服务业等抽样调查工作。随着业务范围的逐渐扩大和业务量的增加,约束调查工作开展的内外在因素却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和改善,调查工作难度成倍增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原三支调查队网络建设参差不齐 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成立之前,农村调查网络以县为轴心建队联网,城市调查网络以少数中心城市和少数市县区为轴心建队联网,企业调查网络以中心城市为轴心建队联网。合并后的调查队以市和县(市、区)为轴心建队联网,县级调查网络有所收缩,市级调查网络有所扩张,形成了“一扩一缩”的调查网络体系。连接调查网络末端的城乡住户和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等基本上沿用了原来的调查网络系统,在实施调查过程中由专职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包户入村采集数据;规模以下工业等其他一些抽样调查,则需要地方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等抽样调查企业分布面广,统计基础差,企业法人配合程度差,调查难度大,尤其是以村为单位的整群调查企业,企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方式陈旧,信息渠道不畅,调查比较困难,在地方统计局的代管下,因费用、装备等因素影响,建网相当困难。国家调查队在抽中整群村的调查中,直接采集数据的能力处于弱势地位。 (二)建立调查网络的环境亟待改善 1、外部环境不理想。目前,各省(市、区)政府提出了对各地、市政府及部门工作进行考核后,地方统计部门抓住机遇纷纷组建地方调查机构,利用健全的县、乡、村级组织机构,利用行政手段组织采集数据,就城乡居民收入等问题纷纷开展了抽样调查工作,调查的频率、规模等与国家调查网点重叠。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环境下,国家调查队开展抽样调查的路子怎么走,对统计资源调查归属管理渠道的问题存在不同看法。 2、内部环境较差。一是现有调查队伍机制不灵活,知识老化;二是人员少,承担的任务偏重。组建后的县级调查队也只有7—8人,是县级统计局人员的一半。从其行政职能来看,要承担原三支调查队和国家统计局新布置的各项抽样调查任务,压力可想而知;三是统计市场环境复杂。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差,调查对象不配合调查的现象经常出现。四是调查网点少,全面完成各项调查任务难度加大。以陕西为例,陕西共有35个县级调查队、10个市级调查队,调查网络仅覆盖全省11个市区和107个县市区的38%,也就是三分之一多一点,而调查样本却覆盖着全省11个市区和106个县市区。因此,在组织各种调查活动中,因调查网络不健全,遇到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 二、建立国家调查网络面临的机遇 目前,国家调查队在建立健全调查网络方面虽然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但也面临着难得的建网机遇。 (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调查信息的需求为建网带来新的机遇 首先,按照国家统计局对统计局与调查队的业务分工原则来看,统计局以全面统计为主,调查队则以抽样调查为主。这一分工是明确的。我国在统计上实施的是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并轨运行的统计管理体制。两种不同的统计调查方法将统计调查的领域大大拓展,极大地满足了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的需要,也为统计调查事业的共同发展创造了机遇;其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给统计调查业务的划分提供了基本定位。国家统计局把农产品生产领域、居民消费品领域、规模以下工业生产领域、资质以外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领域、物业、中介、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经营领域、部分行业的服务业等抽样调查工作交给了调查队,而这些领域正是全面统计比较困难,涉及范围较广的新领域,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领域,对党政领导及有关决策部门研究市场经济问题,正确决策非常重要,但在不健全的市场统计中,这些领域的资料采集非常困难。因而,必须站在统计就是服务的理念上解决有关采集调查资料的网络问题,只有调查网络健全了,采集数据的渠道畅通了,才能全面、及时、准确的采集数据,这是一次难得的建网机遇;第三,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考核力度的加大,将全面改善统计工作的环境,抽样调查工作的环境也将进一步改善。这些都为建立健全统计调查网络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市级调查队为地方党委政府服务的呼声给调查队系统建网带来新的机遇 目前,全国多数省份已将城乡居民两个收入、价格等重要统计指标纳入了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范围,各市级调查队也有围绕这一机遇,想为政府服务,但没有统一指导市级调查队完成考核工作的调查方案,市级调查队难以实施。各市两个收入如何规范管理,这就是个问题,但也为建立健全调查网络,统一组织开展调查工作,为地方政府服务提供了新的机遇。国家调查机构抓住这个机遇,就会有所作为,失掉机遇就失去了机会。城乡居民收入是反映各级政府关注民生和民声的两个重要指标,如果不规范管理也会出现如同gdp核算的问题。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等都需要规范管理,这对统计调查系统来说是难得发展的机遇。 三、建立健全国家调查网络建设的思考 当前,全国经济正在实施又好又快发展和加紧实施经济结构调整,降低能耗的重大战略,为统计调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和挑战。国家调查机构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在经济加速发展的过程中主动出击,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把调查网络建起来。 (一)原三队建网的经验与启示 原农调队面向农业、农村、农户的.调查,采取了队工作人员包村、农户记账和聘请调查员收账的办法,成功解决了联网问题;城调队面向城镇住户和价格调查,采取了队工作人员包户和聘请调查员包片采价的办法,成功解决了联网问题;企调队面向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采取了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的办法,在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中,在网络建设上曾做过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认为在整群抽样调查村聘请调查员作为选聘调查员初期的过渡形式是可行的;二是建立畅通的运作机制来源于当地统计部门和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配合,这种运作机制在调查中取得了成功;三是在构建调查网络建设服务体系上取得突破。 (二)全面推进调查网络建设和完善制度建设 全面推进统计调查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网络建设和制度建设,前者是行政行为,后者是部门专业行为,只有在两种建网行为同步并举时,调查网络建设才有可能走上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寻求国家统计局和各级政府支持及经费支持是陕西建网的立足点。 1、推进调查网络建设应树立大调查网络意识 目前,陕西调查系统全面聘请调查员制度的面较窄,需要在建网上加快步伐和提高质量,建网和聘请调查员切忌做表面文章,不要与统计机构重叠。建立调查网络必须要有大调查网络意识,既要考虑到以省为总体开展抽样调查工作建网的需要,也要考虑到以市为总体开展抽样调查工作和国家开展多项抽样调查工作建网的需要。在调查网络的管理上一定要体现出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完善报酬兑现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信息传递制度、上下联系制度等。在外部管理上,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这样建立的大调查网络,基本可以满足以盛市为总体开展抽样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满足对新经济增长点变化因素监测的需要,满足国家在新开展统计调查领域抽样调查工作的需要,满足快速调查的需要和对调查数据宏观和微观管理的需要。 2、实现在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建立大调查网络系统 陕西共有村民委员会28857个,街道办事处167个,乡级政府677个,镇政府903个。按人口计算每个村民委员会约为860人左右,若考虑到经济活动与人口的关系,应该在1500人以上的村民委员会和所有街道办事处中建立调查工作站,考虑到市级队为地方政府服务建网的需要,陕西需要建立14000个―15000个调查工作站,在调查工作站的领导之下聘请调查员,调查工作站对聘请调查员的业务和调查资料负责,在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建立调查工作站需要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应看作是一项政府行为,需要政府发文批准方可执行。建立调查网络需要的经费应该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3、对目录调查企业和规模以上调查企业坚持网上直报 目录调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管理规范,统计基础较强,统计力量比较雄厚,统计意识较强,统计手段比较先进,应该充分利用国家调查网络优势,扩大对目录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网上直报范围,既减轻企业的负担,也减少调查队系统的报表负担。目前,调查总队已具备了企业网上直报的硬件条件,国家统计局应该在软件等条件方面,包括发文布置、制度修订、程序研制、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企业从复杂的纸介质报表中走出来,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报表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统计调查市场环境的治理势在必行 国家统计局应该在理顺国家与地方关系方面制定相关措施,包括业务划分、调查领域的划分、对外提供资料的管理等,合理确定各自统计调查工作领域,扩大市级调查队为地方政府服务的范围,推动国家调查队和地方统计部门共同繁荣发展,有效治理统计市场环境势在必行。从调查队开展的各项抽样调查工作中也看到,调查资料难以同时满足盛地核算gdp增长和研究经济领域热点问题的需要,有些调查资料不能分行业和分组,因而难以赢得自身的发展。全面统计、地方建队开展抽样调查、国家建队开展抽样调查多轨运行的局面就必然形成。致使统计改革陷入困境。这一问题应该纳入统计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修订《统计法》来解决。 (三)发挥国家统计调查系统与地方统计系统两个优势,实现在区域调查统计中统计信息互补,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服务 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是地方统计机构和国家调查机构共同面对的重要任务,这是我国经济运行体制决定的。比较而言,统计系统基础较好,网络比较健全,是政府决策资源的重要渠道,调查队系统提供的调查信息也是政府系统决策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某些重要信息在市县级党委、政府系统决策中没有代表性,也没有发言权,面对一些全面统计的难点领域,比如,城乡居民收入、价格、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部分服务业、农户住宅建设、物业管理、社会中介服务业等统计领域,涉及统计量大、统计品种多、产品规格多,开展全面统计困难重重,实施抽样调查却能发挥它独特的优势,并能提供准确的数据。因此,只有二者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面对党委和政府决策的需要,才能形成互相配合的服务支撑体系或完整的统计体系,这不仅是中国统计特色而且是中国统计对世界统计的贡献。 网络调研报告集锦篇3 为加快我市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六部委《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通知精神,市交通运输协会、市交通局综合运输处、市公管处组成课题调研组,对如何加快我市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全市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进程加快,农村物流框架体系初步建立,物流网络框架格局基本形成,农民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初步解决了农民“买难、卖难”问题。 (一)农村物流网络建设情况 1、交通运输、站场设施情况。截至20xx年底,我市农村公路里程已达8345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7.2%,农村公路密度为104.41公里/百平方公里,100%的行政村通上路,城乡一体的交通网络初具雏形。 目前,全市拥有等级客运站62个,四级以下乡镇级客运站33个(其中简易站18个),港湾式停靠站4389个;随着“1515”货运市场三级网络体系全面建成使用,一个以xx市老三区为中心、各县(市)、区和中心镇为节点的便捷快速的立体式货运站场网络逐渐成型。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35个建成投入运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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