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docx

上传人:紫*** 文档编号:10223190 上传时间:2025-04-28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47.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 目录 1.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实施方案 2 2.2023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9 3.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16 4.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 23 5.乡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7 6.镇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29 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县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由张增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指导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电话:XX。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方式分为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阶段、局安委办督查及市交通运输局督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17日为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自查自纠时间;9月17日起至9月21日为县交通运输局检查、督查,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和明察暗访时间(另行通知)。 三、大检查、大整改的工作范围 (一)全县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客运车辆、危运车辆、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全县辖区内管辖道路、桥梁、涵洞、公路危险路段和公路、桥梁在建工程。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情况。 四、大检查、大整改的具体内容 (一)综合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 2.和平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3.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东65条、河源70条和交通运输38条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4.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部署情况。 5.行业维稳、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重点场所安全宣传及提示提醒落实情况。 (二)道路运输企业方面。 1.企业是否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或应急工作方案。 2.企业是否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自查自改并报告。 3.企业是否自查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报告的,企业是否不熟悉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4.企业有关人员是否掌握、了解重大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 5.企业落实相关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硬规定、硬要求是否到位。 6.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至少每月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不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8.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9.企业是否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至少全面排查1次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开展1次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的全面排查,至少组织开展1次违规动火作业全员警示教育活动。 10.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深化“四个能力”建设的;是否在“粤商通”上完成自查自改和线上承诺。 1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1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按要求实施; (3)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如:企业安全经费投入、车辆维护、动态监控及智能视频监控情况以及是否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及时整改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7)是否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3.企业是否指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14.企业安全会议、教育与培训、驾驶人管理情况。 15.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情况。 16.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 (三)公路方面。 1.相关专项工程(包括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建设完成情况。 2.公路治超执法(包括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治超系统全国联网、源头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3.在役干线公路桥梁是否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 4.在役干线公路隧道是否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 5.干线公路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是否到位。 6.事故多发路段、四级督办路段治理完成情况。 7.临边临水临崖路段和标志标牌标线养护情况。 (四)交通工程建设方面。 1.是否按规定编制或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项目重大安全风险预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两区三场”(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场、拌和场、预制场)是否违规设置、特种作业人员有无持证上岗、是否违规动火作业。 3.满堂支架、挂篮等临时设施、大型设备违规安拆和使用情况。 4.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测是否到位,安全步距有无超标、仰拱是否及时封闭成环。 5.墩柱及盖(系)梁施工、围堰拼装等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是否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或使用登高设备。 6.围堰施工是否定期开展围堰监测监控,工况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7.施工现场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列支和使用、消防安全工作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五)应急救援物资方面。 1.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在2023年“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应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充分准备好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及时有效。 2.严格执行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和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十一”国庆黄金周道路运力保障应急预案》(和交字﹝2023﹞85号)应急指令。 3.签订好应急运输车辆,落实好应急驾驶员。 五、大检查、大整改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抓好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制订方案、预案,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要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放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决不能走过场,确保“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 (二)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监管到位。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局执法大队要加大打击全县范围内客运、货运、危运运输车辆等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运输管理股、公交股、交管总站负责所监管的县交通运输企业(含客、货、危)、驾培机构、机动车维修业户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公路事务中心、基建管理股、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负责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安委办负责对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在“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做到领导亲自带班,安排人员值班和做好这次行动的总结以及信息报送工作。2023年9月17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领导机构、人员值班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开展情况于2023年9月26日前以书面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安全法制股)。 2023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级领导工作部署,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防控,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镇政府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隐患的苗头掐灭,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XX镇“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向平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刘究副镇长担任。检查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郭学文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督促落实联合大检查。为切实加大检查力度,镇政府按照各安全领域,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三、检查范围 开展全方位的联合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旅游景区景点、交通运输、消防、非煤矿山、燃气、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用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紧扣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3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由各行业分管领导牵头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方面。按照“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要求,聚焦高层建筑、工贸企业、养老院幸福院、寺院、教堂、旅游景点、文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群租屋等火灾隐患大的重点场所,督促社会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敲门行动”、电动车违规充电和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森林防灭火方面。要严格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按照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要求,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加强林区周边巡查管控力度,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健全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坚持群防群治,强化警示宣传教育。要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燃气安全方面。要重点整治气站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和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四)烟花爆竹方面。要重点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要强化烟花爆竹流通运输过程监督管控,加大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积极推进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行动,推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 (五)交通运输(含水上)方面。临近春运,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整治渣土车跑、冒、滴、漏和违规违章行驶、事故频发现象及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严厉打击“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有效管控,加强通航密集区、施工作业区、事故多发区及桥区等重点水域巡航检查,严厉打击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强化非法采运砂及“非标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六)旅游安全方面。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整治方案,组织对旅游景区和热门景点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非景区景点,要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逻巡查、宣传教育和警示牌的设立,严防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措施,抓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有序。 (七)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冬季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八)工贸行业方面。要重点突出钢铁、粉尘涉爆、船舶、电机以及有限空间作业整治,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解决中毒窒息、高处作业、有限空间违规作业、粉尘防爆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要重点整治项目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建筑施工方面。要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严查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引发高空坠落事故、车辆管理不到位引发工程车辆事故;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生态文明建设及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指挥部及住建、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对正在推进的全市民房立面及屋顶违规搭建彩钢瓦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及安全施工监管,严厉打击整治工程中的违规施工行为,对施工中的违法违规用电用气切割、高空作业等要坚决杜绝。 (十)校园周边安全方面。加强校园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配齐配强校园保安,加强校园防御器械、监控等设施的(陈滨主任配备,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建立校园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工作制度,对消防、用电、危险品、校舍、特种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不留死角和隐患。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强化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管理。清理整顿校园周边违章建筑,规范校园周边建筑施工环境。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加油站、天然气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单位的管控,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规范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对重要地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识,确保校园门口道路畅通、交通有序、通行安全。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抓好工作部署。此次安全大检查镇安委办要统筹部署好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思路,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联合大检查协调领导机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狠抓隐患整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安委办,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四不两直”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XX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3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以下简称“两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标要求 集中开展“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按照“检查全覆盖、问题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彻底排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各室办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季节和节日特点以及省、市和区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东65条、肇庆68条及高要区71条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5x10”工作清单,对我街道辖区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危化品爆炸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对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专人专柜制度,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风险。 (二)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智能监控预警工作,以及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面整治,严查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超员载客、逆行、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规划办要聚焦农村道路交通和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农用车违法载人、超限超载、客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巡查和隐患排查,并在农村公路、机耕道路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加强针对性执法,落实“两站两员”工作,完善安全道路设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三)水上交通安全。要针对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气候及汛期水上航行安全的特点,加强重点水域和船舶的安全检查,逐一排查渔船火灾隐患,逐一检查渔船电路、油路、蓄电池等易燃部位,确保“不安全不出海”。切实加强渡运安全管理,大力整顿存在安全隐患的渡船,严厉打击内河船从事海上运输、船舶超载、擅自拆卸或故意关闭AIS、“三无”船舶从事捕捞、运输、休闲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水上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安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施工升降机、塔吊、高大模板、脚手架、沟槽开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加强对在建房屋、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督检查;要严查施工企业超能力超强度施工、边坡超设计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规动火作业、层层转包、无证作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严密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施工坍塌等事故,确保“排查不漏一房、整改不漏一处”,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城镇燃气安全。要结合《肇庆市高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肇庆市高要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2023〕9号)要求,针对燃气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打击“黑气源”、“黑气站”,严禁充装翻新的“黑气瓶”流入市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专人跟踪落实整改,落实防范措施,限时完成整改,并组织人员进行“回头看”,实现闭环管理。 (六)非煤矿山安全。加大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防炮烟中毒、防溃坝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等非法违法行为。对爆破作业、采空区、排土场、露天矿山边坡等,要加强动态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七)消防安全。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抓好重点消防单位,特别是高层建筑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整治违规住人、电器线路辐射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行为,严防火灾事故。针对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工厂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八)工贸企业安全。开展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等高风险作业场所的检查,切实落实“粉六条”、“铝七条”、“钢八条”、有限空间“七不准”和动火作业“三个一律”等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警示标志设置、个体防护佩戴、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等情况,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作业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违章违规等危险作业行为。 其他方面,学校、水利、农机、通信、冶金、陶瓷、建材、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地下管网、供水、电力等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和企业也要根据各自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和防风防汛防旱三防工作,确保我街道安全形势稳定。 三、时间和方式 本次大检查从9月12日起至9月底,采取企业自查、部门行业(领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9月12日至9月15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排查消除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室办要迅速将本方案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所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迅速开展自查自纠。 (二)9月14日至9月21日,各室办组织对本辖区的单位和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办、规划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农林水办、教育结算中心等有关室办要依据各自职责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9月21日至9月27日,迎接区督查组对我街道和有关室办开展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查方式为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查阅相关佐证资料和督查不少于2家重点企业、单位或场所,督查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高安委办〔2023〕56号文件要求,组织学习国务院两个事故调查报告情况。 2、部署组织开展“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建立台账并按时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情况;督促企业组织“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等。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情况,是否落实《肇庆市高要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高安委〔2023〕7号)和肇庆市高要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高安委办〔2023〕34号)要求,是否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是否落实整改到位,形成闭环;是否建立双向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台账并按时上报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室办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值守,保障信息畅通。各室办要加强“两节”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同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各有关室办中秋国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总结和检查统计表(见附件)请于9月24日前书面(盖章)报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风险,扎实开展好“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管好“一扇门”配好“一根绳”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阶段性工作,结合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在市社范围内开展中秋节、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5日-9月28日。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的督导和统筹协调,市社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社党委书记、主任林津担任,副组长由市社其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合作指导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日常工作。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社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检查重点项目和标准要求 (一)检查重点项目 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幼儿园、商场、超市、网吧、餐饮小吃店、服装批发市场、旧货交易市场、象园携城茶都)、危旧房屋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电气线路老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餐饮小吃店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问题。“店家合一”或“三合一”、违规住人,使用燃气餐饮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三证”(操作人员培训证书、燃气报警器按照证明、购气凭证)挂牌公示制度是否落实;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等违规停放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检查标准要求 检查标准要求详见附表。 四、检查方法 采取各直属单位自查和市社督查相结合,自查由各直属单位组织,督查由市社安排。督查小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带队领导XX 工作人员: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合作指导处、机关党委人员 检查单位:随机抽取 第二组:带队领导XX(XX协助) 工作人员:财务会计处、农业生产服务处人员。 检查单位:市资产公司、市土产公司、市回收公司、市农资公司。 第三组:带队领导林秀萍 工作人员:办公室、经济发展处人员。 检查单位:市日杂公司(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市干鲜果公司、投资公司。 第四组:带队领导XX(XX协助) 工作人员:人事教育处、合作指导处、机关党委人员。 检查单位:新店社、洪山社、建新社、鼓山社、岳峰社、北峰社。 第五组:带队领导XX 工作人员:监察审计室人员 检查单位:XX社、XX社、XX社、XX社、XX社、XX社。 五、工作要求 中秋节、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要与管好“一扇门”配好“一根绳”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检查、同要求、同落实、同时间上报检查情况。 1.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企业稳定的关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职责,认真开展检查,落实整改,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2.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完善安全检查档案,加强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对检查的具体情况要记录在案,对企业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要随时跟踪,整改后进行销案。要找准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重点时间、重点部位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 3.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加强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对挂钩联系的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乡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杭州亚运会胜利召开保驾护航,结合实际,决定在我乡实施《XX乡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联合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XX乡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乡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居)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魏新龙同志兼任,由周建华、孔伟、朱子健三位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业务。 三、检查范围 开展全方位的联合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领域、特种设备、电力和天然气管道、集镇燃气、食品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确保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一个不漏,检查覆盖面100%;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解决问题隐患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紧扣中秋、国庆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检查。 四、时间安排 XX乡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时间从2023年9月19日开始至2023年9月底结束。按自查、检查、整改的程序实施,全面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2023年9月24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检查,2023年9月29日前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落实闭环管理,并将检查表反馈乡党政办办公室。 镇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因放假时间长,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和旅游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村(居)、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的职责,严格督促落实所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排查深入、整改彻底。各村(居)、各单位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和目标要求,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要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力度,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两节期间,企业负责人必须在岗带班,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巡查检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强化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 二、严格安全监管,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村(居)、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公共安全监管。派出所以超市、宾馆、饭店、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两节”安全检查;加强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要对辖区内企业生产安全开展监管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村建办)要继续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五)燃气安全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村建办)要持续开展燃气全链条全覆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供气企业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 (六)消防安全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所)要对“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并对各类场所负责人及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培训,提升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七)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