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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精选5篇)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精选5篇)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篇1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安排,县政协自8月中旬起,组织开展了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尧渡、东流、香隅等地,实地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座谈的形式听取了3个乡镇和县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介绍和工作意见,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据调查统计,截至到目前,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6万人,占总人口的15.8%;65岁以上老年人口5.8万人,占总人口的10.7%。预计到20xx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9.5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7%;65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6.6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2%。比例远高于现行国际通行的老龄化社会标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说明我县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引起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县政协委员多份提案、社情民意涉及养老服务业,县政府积极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60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池政〔〕4号)文件精神,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养老福利政策,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东至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政〔〕15号),对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的体系框架、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并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时序进度,为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加快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夕阳红工程”建设机遇,通过财政投入、福彩公益金资助、上级项目支持等途径,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新建或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116张;投资2400万元在县城新建一所社会福利中心,占地10亩,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拥有床位168张。公办养老机构已形成一定规模。
(三)探索了多样化养老服务
一是拓展敬老院社会化养老。xx年以来,先后在尧渡、东流等13个乡镇敬老院,利用空置床位,划设一个院落或一个区域,开展社会化养老,共收养老人50余人;二是探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在东流镇菊江社区、大渡口镇渡口社区、尧渡镇梅林社区建设社区日间照料站,可添置日托床位190张;三是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利用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和中医院的医疗资源,成立了“东至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四是鼓励社会民间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目前有3家民办养老所正在申请和建设之中。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篇2
xx市作为全省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如何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市政协将这一问题作为常委会重点调研课题,今年6-8月,由市政协主席黄加忠挂帅,副主席徐德华带队,市政协社法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协参加,并邀请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就这一课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人口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xx年末,我市共有人口484.2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75.96万,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5.6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54.5万,占总人口的11.25%;70-79岁老年人23.3万,占总人口的4.81%;80-89岁以上老年人10.9万,占总人口的2.25%;90-99岁老年人2.34万,占总人口的0.48%。全市有百岁老人187人。根据目前60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地区总人口的10%以上称为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的国际标准,我市在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总的来看,我市人口老龄化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增长快。近三年来,全市老年人口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xx年,将达91.72万人,约占总人口17%以上。二是高龄化。至xx年底,我市70岁以上高龄老人36.56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8.1%;到20xx年全市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超过45万人。三是空巢化。作为劳务输出大市,众多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空巢化现象日益突出。目前全市有60岁以上空巢老人25.68万,占到全市老年人口的33.9%。四是失能严重。目前全市有失能半失能老人19.06万,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25%。
针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搞好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养老事业发展政策保障机制逐步建立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政策。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xx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也相应出台了老龄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抓好老龄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老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全市老龄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是逐年增加项目建设投入。—xx年,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12925万元,其中上级投入857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福利中心(福利院)、敬老院、居家养老示范点、农村幸福院、老年公寓、光荣院建设,用于民营养老机构培训及运营补贴(省下拨资金)、百岁老人生活费、老年机构活动经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近几年来,南县每年投入300多万元资金用于敬老院的建设和运转,特别是县福利院,两年共向上争取资金1.2亿元,建成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集医疗与养老于一体的高标准公办养老机构。
三是逐一健全工作机构。全市7个区县(市)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有老龄专职干部12人,其中6个县(区)配备了老龄办主任。
(二)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增加
据统计,截止xx年7月底,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245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所、床位440张,乡镇敬老院119所和村级“五保之家”93个、床位10792张。全市有民办养老机构30所,床位2533张。另外,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9个,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幸福院258个,设置床位1708张。我市养老床位总数已达到15473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0张。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一些地方还配套建设了老年学校、老年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健身房和门球场等活动场所。部分社区建立了老年医疗、康复中心,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护理、保健服务。
(三)养老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实施贫困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市有享受城镇低保老年人27691人,月人均救助水平270元;享受农村低保老年人41170人,月人均救助水平120元。二是注重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通过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广老年健康教育,对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各区县(市)中心医院都设立了老年病门诊、病房和家庭病床,积极为老年病患者开展救治和护理服务。三是保障五保户基本生活。全市有五保户42879人,五保供养对象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1%,其中:集中供养10593人,占五保户总人数的25.4%,年人均供养水平达5900元;分散供养32286人,年人均供养水平达2900元。四是对高龄老人给予了更多关怀。各区县(市)对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长寿补贴400元。五是城镇、农村养老保险逐步建立和扩大。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已建立统一规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以土地保障、家庭赡养、政府经办为一体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形成了养老保险与低保补助、特困救助、临时性生活救助等救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规划不够完善,监管机制尚未健全
目前,市县两级缺少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整体规划。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机构布局不太合理,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机构的种类、数量、规模等标准不明确。特别是没有土地使用规划,使得需要建养老机构的地方建不了,想投资建的也不能建。如桃江县有民营企业想在县城周边建一所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养老院,但因土地无规划而批不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服务标准、评估体系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对养老机构,民政机关虽然有养老机构登记审批权,但对不进行登记许可的机构(如部分家庭式养老服务中心)并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除此之外,全市对养老服务业普遍缺少准入标准和量化的综合评价体系,既无法从源头上进行监管,也无法对其跟踪管理,对其服务质量等也没有判定标准。
(二)服务体系基础薄弱,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我市在居家养老为基础、依托社区(村)提供养老服务方面还比较薄弱。一是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大部分形同摆设。目前,全市农村幸福院、家庭式养老服务及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站点只有400多个。由于这些站点投入资金有限,场地狭窄,房屋设施陈旧,消防设施跟不上。有的位置偏远,行走不便,许多老年人难以到这些中心(站点)参加活动,这些中心(站点)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主要依靠社区(村)干部,而社区(村)承担了过多行政职能,工作任务重,加之经费紧张等问题,制约了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发挥。在服务项目上只有少数地方提供就餐、娱乐休闲等最基本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需求,所以社区和农村的绝大部分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福利院难以正常运转。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手段落后。从河南安阳、经验来看,构建多元的养老服务体系,均以强大的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为支撑。而我市至今为止仅仅只是依靠人社平台,建立了基本的数据台账,功能单一,仅能掌握基础情况,而无法通过平台及时掌握和了解老年人的动态需求,提供适合的服务产品。同时,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偏窄(65岁以上、家庭生活在保障线以下、失能半失能老人),标准偏低(每人每月20元),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三是服务产业发展缓慢。全市提供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的企业为数不多,提供的老年服务产品较少,服务内容单一,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标准的要求。
(三)投入主体单一,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主要靠各级政府,特别是依靠福利彩票公益金和项目资金的争取。由于我市财政比较困难,投入仍然偏低。同时,市场资源整合不够,也制约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一是床位总量不够。我市目前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0张,距省政府提出的到20xx年全省每千名老人达到35张床位的目标还相差较远。乡镇敬老院的五保户集中供养率25.24%,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5—40%)。二是乡镇敬老院运转困难。目前,全市只有赫山、桃江、南县和高新区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他地方由于工作经费无保障,运转相当困难。三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因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投入大,风险高,回报率低。特别是缺乏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员培训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稀少,发展不平衡,安化、南县、大通湖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还是空白。四是养老护理员待遇偏低。目前,我市养老护理人员不足,招聘困难,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工作苦累脏、社会地位低、工资待遇低(普遍在月工资600—1000元),队伍不稳定,直接影响了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影响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认识缺乏紧迫感,工作驱动力不够
在个人层面,受传统以家庭为主养老观念的束缚,绝大部分老年人不愿到养老机构去,子女们也不愿送老人到养老机构养老。在社会层面,由于对养老的责任主体缺乏明晰的认识,没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没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南县福利院一期100个床位运营3年后,通过多方宣传,入住率才达到73%。
在政府和部门层面对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识还不足,起点不高,发展不平衡。
(二)政策扶持落实乏力,相关优惠难到位
xx年来,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在土地、资金、补贴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有关政策都属于指导性文件,操作性不强。目前,我市在统筹规划、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等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部分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原则和鼓励办法,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政策的研究和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社会关注度不高,制约了我市民间力量对养老服务业的参与。
(三)综合协调力量薄弱,工作协同不够
养老服务工作量大、面宽,关系全市70多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民政、国土、财政、规划、公安消防、科教文卫等诸多部门,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部门进行全面统筹协调。但实际中,虽然各级设立有老龄委,但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开展老年服务工作仍是民政、老龄部门热,其他部门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强。特别是承担具体综合协调职能的老龄办仅仅作为民政部门内设科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人员严重不足,没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对各部门相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与老龄服务工作的要求及不匹配。
四、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养老是关系千家万户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修订完善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根据我市人口年龄结构状况,把握老龄化趋势,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市县两级要尽快制定“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要明确各类养老事业的项目、地点、面积、功能等。特别是要根据(湘政发〔〕22号)文件提出的“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的,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做好新建成区和新居住(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土地规划。要整合原有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市政府对《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重点建立养老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经费及其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公办养老机构资金运转问题;要提高敬老院建设的补助资金,要明确规定市县两级对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人员培训补贴等补贴标准。(见附件:湘政发〔〕22号文件摘要)
(二)夯实服务基础,着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可借鉴模式的先进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社区建立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实施“菜单式”服务,开发“亲情呼叫系统”,扩展“一键通”服务模式、“电子保姆”等高科技服务项目。首先,在中心城区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试点,试点成功后再逐步推广,力争到20xx年,全市城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量达到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二是逐步完善养老服务功能。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先进的交通设施建设,进而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鼓励创办家庭护理院、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探索成立老年服务公司,切实将社区互助与提供有偿服务结合起来。抓住国家、省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资金上扶持的机会,加大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要拓展养老服务载体,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便捷实用的社区老人服务网络。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加快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老年福利中心(站),农村福利院、农村五保户之家和养老服务示范点等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做好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低收入特困老人、五保老人的救助工作。
探索以房养老和以地养老的办法,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养老三者相结合,建立一种开放型的养老保障制度。
(三)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养老服务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办事原则。一是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养老机构。综合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财政贴息、购买服务等多元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到20xx年,全市动员社会力量举办一批符合实际,适合各层次养老服务需要的养老机构。二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符合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要纳入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强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三是积极推进金融业与养老服务业互动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信贷、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养老服务业,支持金融保险业大力开发有利于提高民众养老水平的金融保险产品,完善相关服务,切实加强金融业与养老服务业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一是要建设一支专业的服务队伍。完善强化职能管理机制,在设立专门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事业经费上给予倾斜;建立服务准入、竞争及监管机制,通过招标竞争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公司企业加盟服务队伍。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建设,着力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比例,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二是建设一支公益性服务队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配强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配齐专职管理人员,设置公益性社工岗位;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合理设置管护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障。三是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师生定期定点开展义工活动,为养老服务机构老人或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文化、精神等方面的服务,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社会福利服务群体。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篇3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如何应对老龄社会的到来,做到老有所养,越来越成为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期待解决的新课题,是我市未来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紧迫问题。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姜之厚、孟广武两位副主席带领下,对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及东昌府区、高唐、冠县三个县市区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介绍,实地考察了部分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并进行了深入地座谈讨论。调研中,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市社会化养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老龄人口基本情况
截止xx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93万人,占总人口的15.2%,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4万人,占总人口的9%,预计到xx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05万人,占总人口的16.5%以上。按联合国的评判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时,即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以上数据表明,我市老年人口比例明显高于世界标准,处于老龄化阶段,并且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人口老龄化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市情,也必将对我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人民生活等领域,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另外,随着家庭小型化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越来越多的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目前,我市近40%的老年人口生活在纯老年人家庭,“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及生活照料问题日益显现。
(二)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社会化养老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创新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为主线,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社会化养老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社会化养老事业获得长足发展。
1、建立健全养老事业发展政策体系。一是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市政府于xx年2月16日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抓手,明确了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并规定了其他建设及运营一系列税费的减免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二是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我市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400元长寿津贴;xx年,实现9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和村(居)按照年龄阶段对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三是落实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子或双女户老年家庭奖励和扶助,仅—xx年间,全市共有53428人享受奖励扶助。四是继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上半年共有148661人参保,投保总额305万元,理赔409起,赔付总额113万元。
2、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截止xx年底,全市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87家,床位197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0张,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的1.5%。其中,国办68家,床位17830张;民办19家,床位1870张。全市“五保”老人1774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3%。此外,今年全市计划新(改)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38处。截至目前,已投入使用10处,在建20处,正在筹备的8处。
3、社会化养老举措不断创新。我市在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一是多元化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我市采取“投资多元化、建设多类化、经营多样化”的灵活模式,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形成了“不拘一格建设,灵活多样运营”的亮点。二是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养老主要采取整合利用社会和社区各类场所、设施等资源,合理布局日间照料中心,通过社区和养老服务实体互设服务点、互派联络员的方法,把多类型的养老服务送至千家万户。
二、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在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养老事业的观念和认识还有待提高
目前,各级政府和部门甚至整个社会对养老事业的认识还不足。一是对养老事业的观念仍然陈旧。在工作部门上,基本局限于民政部门;在服务对象上,基本集中在由政府供养的“三无”人员、“五保老人”、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在工作方式上,基本停留在社会救济层面,社会化养老服务覆盖面还很小。而且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不习惯到养老机构养老。人们对传统文化中“孝”的理解也存在一些误区,许多人认为“住养老院,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二是对养老事业的认识出现偏差。对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养老事业的关注不够,有的认为养老问题不是显性问题,短期内难以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产生直接影响,养老服务无碍大局。
(二)养老设施尚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我市养老机构建设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城乡各类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3%以上”,参照其他省市“9073”养老发展战略,即实现90%的老年人家庭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我市目前有90多万老年人,共需2.7万张床位,现有2万张左右,尚有0.7万张床位缺口,任务仍然很艰巨。
(三)民营资本没有实质性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一是兴办养老机构投资大、回报低、周期长、风险高,大资金不愿进入,小资金不敢进入。近年来各级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但效果仍不理想。二是维持日常经营难。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投入资金有限,周转困难,多数处于保本经营。我市民办养老机构中,除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条件、设施比较好外,其他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档次低、规模小、条件差等特点。三是项目申报环节多与政策时间紧的矛盾突出。建设养老机构办理各种手续的时间太长,项目要经过立项、征地、规划、施工等多个环节,周期长与任务紧的矛盾比较突出。但省、市的补助政策只到xx年底,如果时间抓的不紧,优惠政策将一晃而过,届时推动社会化养老建设将更加困难。
(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推进缓慢
社会化居家养老推广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缺乏场地。新的社区没有规划场地、老旧社区又拿不出闲置场地用来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托老所或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二是功能不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目前的`主要对象是由政府买单的生活困难、需要照顾的“五保”老人,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无法适应全社会老年人多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三是经费不足。工作经费、人员经费没有来源,难以为继。
(五)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薄弱
现有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一是专业化的管理和护理人员缺乏。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就近招收的年龄较大的退休下岗职工或农民工,且女性较多,男性很少,他们基本没有接受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以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老年人社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不足。二是社区低偿和志愿服务人员少。现有志愿服务活动常常具有阶段性、临时性特点,缺乏长期运行的制度保证。三是社会化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以高唐为例,全县60名社会化养老服务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0元,最低为500元,其他县市区工资水平也相差不多。低收入致使社会化养老机构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
三、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对策
社会化养老事业关系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项事关当前、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应加快发展、协力推进。
(一)转变思想观念,推动养老事业社会化
一是要树立抓养老事业就是抓发展的观点。要清醒地认识到抓好养老事业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是保稳定、促发展的需要,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发挥养老事业在扩大就业、拉动内需上的重要作用,把发展养老事业与开发“银发产业”结合起来,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这项新兴的朝阳产业。建议把养老服务产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通过与国内外经济组织、慈善机构或其它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二是要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职业的认识。通过表彰、宣传等方式,提高从事养老服务职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树立从事养老服务职业是光荣的职业、崇高的职业、受社会尊重的职业的观念,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建立政府主导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是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要把社会化养老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制定好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设立好社会化养老事业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确保社会化养老事业持续有序发展。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中,应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项目用地、规划原则和建设标准,并做好相关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要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逐年加大对社会化养老事业的投入力度。
(三)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实现养老事业投入多元化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引导和措施扶持的力度,大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化养老事业,推进养老事业多元化、市场化、社会化。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形式参与社会化养老事业,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设施建设差异化,区域分布合理化、服务功能标准化,覆盖城乡的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制定一个全面系统、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优惠政策,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方式多样化
一是在城区(镇)社区普遍推进居家养老+社区专业化服务的模式。每个社区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组建一支专业化服务队伍,由政府提供财力支持,整合养老服务、卫生医疗、物业管理等资源,就近提供上门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二是在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普及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鼓励利用集体闲置房舍,选择在留守老人较多、交通便利的村落改建、扩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也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将农村独居、空巢老人集中托养。根据情况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五)加强人才选拔和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专业化一是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教育培训。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培训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社会工作人才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公益性服务岗位,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制度。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让更多的人员参与到为老服务中来。三是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
(六)建立健全评审机制,实现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标准化研究出台我市社会化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及评估评审制度,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和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资格、财政资金补助对象资格等开展动态考核、评估评审。不断完善公开信息查询、服务质量投诉,收费标准监督和绩效考核奖励机制,从而使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提档升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建立更加积极灵活的行业准入制度和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养老事业的发展。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篇4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安排,县政协自8月中旬起,组织开展了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香隅等地,实地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座谈的形式听取了3个乡镇和县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介绍和工作意见,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据调查统计,截至到目前,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6万人,占总人口的15.8%;65岁以上老年人口5.8万人,占总人口的10.7%。预计到20xx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9.5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7%;65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6.6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2%。比例远高于现行国际通行的老龄化社会标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说明我县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引起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县政协委员多份提案、社情民意涉及养老服务业,县政府积极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60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池政〔〕4号)文件精神,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养老福利政策,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东至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政〔〕15号),对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的体系框架、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并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时序进度,为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加快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夕阳红工程”建设机遇,通过财政投入、福彩公益金资助、上级项目支持等途径,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新建或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116张;投资2400万元在县城新建一所社会福利中心,占地10亩,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拥有床位168张。公办养老机构已形成一定规模。
(三)探索了多样化养老服务
一是拓展敬老院社会化养老。xx年以来,先后在、等13个乡镇敬老院,利用空置床位,划设一个院落或一个区域,开展社会化养老,共收养老人50余人;二是探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在xx镇菊江社区、大渡口镇渡口社区、xx镇梅林社区建设社区日间照料站,可添置日托床位190张;三是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利用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和中医院的医疗资源,成立了“东至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四是鼓励社会民间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目前有3家民办养老所正在申请和建设之中。
二、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处于起步和低水平阶段,与中央和省、市要求比,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比,与先进地区比都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对养老服务业发展没有形成共识与合力多数老年人及其子女养老观念比较传统落后,普遍希望在家里养老。不愿选择在机构养老,认为“住养老院,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导致养老机构推行社会化养老艰难,床位闲置现象明显。虽然养老服务业是“朝阳产业”,具有涉及面广、产业链长和发展潜力巨大等特点,但因其前期投入多、专业人才需求大、回报周期长,加之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消费支付能力有限,使得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业的意愿不强。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体制机制也不健全,基本上是由民政部门“一龙治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工作基础较弱。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单一、服务功能弱
社会化服务尚未进入家庭,社区养老正处在启步探索阶段,养老机构基本上都属公办,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院,只有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一家,其余均为敬老院。由于敬老院的经费、人员、管理服务能力跟不上,服务功能弱,服务内容单一,多数只管老人吃住,能同步提供医疗服务的很少。从3100多张床位和3520余“五保”老人数字对比,敬老院床位看似不足,实际情况却是敬老院的床位仍有47%处于空置状态,“五保”老人未能实现应进尽进,散养“五保”老人中,存在着应进不愿进,个别想进进不了的现象。在一些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敬老院,带有明显的选择倾向,不愿接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社会办养老机构因准入要求严、审批手续复杂,社会力量难以顺畅进入,加上发展规划滞后,扶持激励政策难以落地,资本投入大、风险高、利润薄等,一些有志于兴办养老机构的人望而却步。现有的民办养老所建设尚未达到主管部门认可的规范程度,目前社会办养老机构实际上是空白。
(三)养老服务业专业人才紧缺
我县养老服务现有从业人员,突出表现为“两低一少”,即专业素质低、工资水平低、护理人员少。管理人员大多来自退下来的村干部,护理人员多来自于下岗或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年龄结构偏大,缺乏必要的管理、护理知识。工资多在千元左右,致使我县养老机构对专业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难招又难留,很多敬老院工勤服务人员兼作护理人员,或采用“院民护理院民”的方式以缓解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这势必影响我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对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尚不到位。
除了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外,全县农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所基本上都因无建设用地指标问题,而未能获得消防验收合格凭证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件。尤其是已经营的小规模民办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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