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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医院实验室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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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制定部门:检验科 适用范围:检验科 编码 CX-YY-2020-03 共4页 主题 实验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 茶心医院 章节条款: 实验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 1. 目的: 明确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及报告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及时快速处理意外 事故,尽量降低因意外事故产生的损失,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 3. 职责: 3.1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对于意外事故进行及 时处理及上报,并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4. 具体规定内容: 4.1. 少量的样本溅泼在工作台面或地面时,用卫生纸吸干,再用以0.5% 次氯酸钠或过氧乙酸覆盖1小时后洗去。 4.2. 标本离心时试管破裂,应戴手套,用镶子将试管碎片夹出,放入专用 黄色袋里。离心机内塑料套管用2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4小时; 用2%戊二醛或75%乙醇擦拭离心机,半小时后用清水擦净。 4.3. 手和足被样本本污染时,以0.2%过氧乙酸洗涤消毒;污染工作服应 立即更换,高压灭菌。 琴心m 章节条款: 余心任阮 4.4. 被大量烈性传染病的病原菌污染时,立即封闭现场,消毒处理,同时 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及省CDC作相应处理。 4.5. 误服微生物悬液者,立即用含漱,洗胃,催吐等方式处理;若标本溅 入或接触到皮肤上,立即用0.2%过氧乙酸浸泡消毒;溅入眼中者,以无 菌生理盐水冲洗后,每隔1小时用抗生素眼药水滴眼。视具体情况作针对 性的处理。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 处理。 4.6. 被针刺、刀割或其他形式的割伤,致伤与标本直接接触,或者带病 毒样本碰到皮肤,应在伤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 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清 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 给予必要的预防和相应的抗生素处理,同时对标本进行相关的病原菌检 测。对于毒性较强的病原体感染,必须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根据不同 病原体感染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治疗应急措施,并予以较详细的登记;同时 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4.7. 腐蚀物品大量溅泼于人身上、应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如溅泼在工作台 面或地面上,应及时冲洗台面或地面,执行者应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同时 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4.8. 易燃品引起火灾应使用CO2灭火机灭火,切断电源,除救火外,其他 人员按安全线路撤离,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 员会作相应处理。 4.9. 水银温度计断裂,用毛细管吸走水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处理; 章节条款: 茶心医院 4.10. 化学品进入眼睛的处理 必须立即紧急处理,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球,并送眼科医生处理;同时报告 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4.11. 吸入有毒物蒸气的处理 在实验室中如呼吸到有毒蒸气时,可能会感觉到头昏目眩,甚至昏倒。此 时应迅速离开实验室,到室外空气流通处休息。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对昏倒的患者其处理办法为: 将患者迅速抬到室外空气流通处; 解开患者的钮扣、领带等衣物束缚,平躺通风处; 如果呼吸微弱或已消失则要赶快进行对人工呼吸,并通知相 关科室医生。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 应处理。对昏倒的患者其处理办法为: 4.12. 化学灼伤的处理 任何化学药品(不论水溶性与否),当溅落在皮肤 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用肥皂清洗。当落在皮肤上的药品属强酸或 强碱时则立刻用大量冷水清洗,如大量药品喷洒到全身,则应马上除去衣 物并冲水浴。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 应处理。 4.13. 衣服着火时紧急处理 不可奔跑 用防火毯或实验衣包裹身体灭火 可在较大空地上翻滚以便灭火 用安全淋洗设备冲洗或用灭火器灭火 4.14触电时紧急处理 琴心m 章节条款: 余心任阮 症状较轻者:即神智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可就地平卧,严密 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将伤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 立即进行对人工呼吸; 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呼吸心跳均停止者: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对人工呼 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2比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2次,心脏按压 1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也应按2比15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 心脏按压。 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 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 以上情况(3.14.2-3.14.5),均需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医生及时处 理。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保卫科作相 应处理。 4.15.遇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时,视建筑物或实验室遭破坏程度, 隔离污染区和污染源,有效消毒、疏散工作人员,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保卫科作相应处理。 5. 相关文件记录 《生物安全手册》《检验科奖惩处罚条例》《意外事故处理条例》《意外事 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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