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制定部门:检验科
适用范围:检验科
编码
CX-YY-2020-03
共4页
主题
实验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
茶心医院
章节条款:
实验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
1. 目的:
明确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及报告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及时快速处理意外
事故,尽量降低因意外事故产生的损失,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
3. 职责:
3.1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对于意外事故进行及
时处理及上报,并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4. 具体规定内容:
4.1. 少量的样本溅泼在工作台面或地面时,用卫生纸吸干,再用以0.5%
次氯酸钠或过氧乙酸覆盖1小时后洗去。
4.2. 标本离心时试管破裂,应戴手套,用镶子将试管碎片夹出,放入专用
黄色袋里。离心机内塑料套管用2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4小时;
用2%戊二醛或75%乙醇擦拭离心机,半小时后用清水擦净。
4.3. 手和足被样本本污染时,以0.2%过氧乙酸洗涤消毒;污染工作服应
立即更换,高压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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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心任阮
4.4. 被大量烈性传染病的病原菌污染时,立即封闭现场,消毒处理,同时
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及省CDC作相应处理。
4.5. 误服微生物悬液者,立即用含漱,洗胃,催吐等方式处理;若标本溅
入或接触到皮肤上,立即用0.2%过氧乙酸浸泡消毒;溅入眼中者,以无
菌生理盐水冲洗后,每隔1小时用抗生素眼药水滴眼。视具体情况作针对
性的处理。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
处理。
4.6. 被针刺、刀割或其他形式的割伤,致伤与标本直接接触,或者带病
毒样本碰到皮肤,应在伤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
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清
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
给予必要的预防和相应的抗生素处理,同时对标本进行相关的病原菌检
测。对于毒性较强的病原体感染,必须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根据不同
病原体感染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治疗应急措施,并予以较详细的登记;同时
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4.7. 腐蚀物品大量溅泼于人身上、应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如溅泼在工作台
面或地面上,应及时冲洗台面或地面,执行者应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同时
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4.8. 易燃品引起火灾应使用CO2灭火机灭火,切断电源,除救火外,其他
人员按安全线路撤离,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
员会作相应处理。
4.9. 水银温度计断裂,用毛细管吸走水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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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化学品进入眼睛的处理
必须立即紧急处理,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球,并送眼科医生处理;同时报告
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4.11. 吸入有毒物蒸气的处理
在实验室中如呼吸到有毒蒸气时,可能会感觉到头昏目眩,甚至昏倒。此
时应迅速离开实验室,到室外空气流通处休息。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对昏倒的患者其处理办法为:
将患者迅速抬到室外空气流通处;
解开患者的钮扣、领带等衣物束缚,平躺通风处;
如果呼吸微弱或已消失则要赶快进行对人工呼吸,并通知相
关科室医生。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
应处理。对昏倒的患者其处理办法为:
4.12. 化学灼伤的处理 任何化学药品(不论水溶性与否),当溅落在皮肤
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用肥皂清洗。当落在皮肤上的药品属强酸或
强碱时则立刻用大量冷水清洗,如大量药品喷洒到全身,则应马上除去衣
物并冲水浴。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
应处理。
4.13. 衣服着火时紧急处理
不可奔跑
用防火毯或实验衣包裹身体灭火
可在较大空地上翻滚以便灭火
用安全淋洗设备冲洗或用灭火器灭火
4.14触电时紧急处理
琴心m 章节条款:
余心任阮
症状较轻者:即神智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可就地平卧,严密
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将伤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
立即进行对人工呼吸;
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呼吸心跳均停止者: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对人工呼
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2比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2次,心脏按压
1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也应按2比15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
心脏按压。
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
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
以上情况(3.14.2-3.14.5),均需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医生及时处
理。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保卫科作相
应处理。
4.15.遇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时,视建筑物或实验室遭破坏程度,
隔离污染区和污染源,有效消毒、疏散工作人员,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保卫科作相应处理。
5. 相关文件记录
《生物安全手册》《检验科奖惩处罚条例》《意外事故处理条例》《意外事
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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