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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docx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213200 上传时间:2025-04-2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9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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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第六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暂行)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机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形成考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考勤 (一)坐班和签到 1. 学校设置专门的考勤员岗位,考勤由行政值班领导和考勤员共同负责。 2. 考勤方式:行政人员和专任教师按规定时间到传达室签到。 3. 考勤时间 (1)上午:上班(7: 50—8: 20),下班(11: 00— 11: 30); (2)下午:上班(冬季14: 00—14: 30,夏季14: 30—15: 00),下班(冬季 17: 00——17: 30,夏季 17: 30—18: 00); (3)当次签到时段内有课的人员可免予签到,由当天行政值班人员对照《教师课程安排表》注明; (4)当次签到时段内有公务在身的(如班主任接待家长,行政人员正在处理公务等),须通过内线电话告知行政值班领导或考勤员,由考勤员注明。 4. 考勤表的处理:每次签到之后,考勤员须将缺勤情况在考勤表相应栏目记录清楚,由行政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交校长室保管。 5. 考勤违规的认定及处置:(1)应签到而未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须在下一次签到时段,向考勤员和行政值班人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材料;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由考勤员在考勤表上说明原因;不签到、不说明情况的视情节轻重按 “擅自离岗”或“旷工”处理。(2)—律不准代替签到,一经发现代签现象,除批评教育外,对代签双方予以处罚。若未经本人要求擅自代替别人签到,对代签者施以双倍处罚。 6. 工作纪律及特殊情况: (1)迟到、早退的界定:不能按时上班、下班或在上班期间不能坚守岗位的分别视为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累计3次视为旷工半天。 (2)照顾对象的范围:对国家明文规定的照顾对象,按文件规定执行;处在孕期6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教职工,每天上、下午可延迟半小时签到,提前半小时签退。 (3)行政人员上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不得务私,不得在办公场所容留闲杂人员,因故要暂离岗位的,须报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履行请教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二)请假 1・不论病、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请假,个人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请假的,须在上班后当天主动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 .请病假的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的教师,须自行调课。 3. 请假程序: (1)行政人员:书记、校长请假由市教育局党委审批;副书记、副校长请假,由校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报校长签批;普通行政人员请假,须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签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校长签批。 (2)专职教师:须由教务主任(实行年级部管理的,由年级部分管教学的主任)审核;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签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校长签批。 (3)专任教师到所在校区教务处(或年级部)领取假条,行政人员到所在校区办公室领取假条。 4. 销假:假期结束,请假人须及时到审批人处销假,销假后的假条交由办公室(或教务处、年级部)保存,学期结束连同考勤情况存进本人工作业务档案。 5. 请假未获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及学校重大活动的考勤 1、全校性教职工大会及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由办公室(或承担活动的具体职能部门)安排专人集中考勤。会议考勤情况当场公布、会后不补。重大活动考勤情况,应及时公布。 2、教研组、处、室内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考勤,报办公室集中公布。 三、监督办法 (一)监督 1 .工作日期间,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巡查全校教职工上岗情况,对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等情况予以记录,报校长室核实处理。 2・校领导不定期检查监督。一经发现旷工或擅离岗位、缺岗、早退现象,除处罚当事人外,追究所在部门(或教研组)及学校分管领导的责任。 3、办公室根据考勤记录,按月、分校区汇总、公布考勤情况。 (二)奖励 1 .按《合肥六中成果绩效奖励办法》实行年终一次性奖励。 2. 设立月坐班考勤津贴,实行考勤绩效奖励,并与学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三)处罚 1. 岗位(课时)津贴 (1)对迟到或早退、擅离岗位、代签到者,每发现1次,扣发其当天岗位(课时)津贴一半。当月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累计达3次者,须作书面检查,并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的一半。 (2)教师旷课1节、行政人员旷工半天,扣当月岗位(课时)津贴的一半。 (3)履行请假手续的教职工,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岗位(课时)津贴。(教师以“课时”计,行政人员以“天”计) (4)全校性重大活动、会议等的缺席、迟到、早退者,扣除其应有津贴,并通报批评。 2. 职务补贴 (1)全年累计事假达到或超过3个月、病假达到或超过6个月者,扣发累计请假时间的职务补贴; (2)全年累计事假在1 — 3个月之间、病假在3-6个月之间的,扣发累计请假时间职务补贴的一半; 3. 午餐补贴 (1)事假7天以内,或病假15天以内的,按4元/天扣发午餐补贴;公假者,不扣发午餐补贴。) (2)事假7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午餐补贴。 4. 生活福利待遇 (1)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未达到3个月者或病 假超过3个月,未达到6个月,旷工3-7天者,享受学校的生活福利待遇的一半。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假超过6个月,或旷工7天以上的,不享受生活福利待遇。 5. 坐班津贴 (1) 病假、事假、婚嫁、产假、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坐班津贴。 (2) 迟到、早退的,按X元/次扣发坐班津贴,3次以上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3) 旷工半天的,扣发当天坐班津贴;旷工3天的,扣发当月坐班津贴的一半;旷工3天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坐班津贴;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达15天,实行聘用制人员一律予以解聘,其他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同时报送XXX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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