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村民公约内容.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212961 上传时间:2025-04-2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8.60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村民公约内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村民公约内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村民公约内容   为切实推动美丽沙坪清洁乡村工作,改变我双六村委脏、乱、差的卫生环境,打造优美村庄,加快推动新乡村建设步伐,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如下:   1、美好家园大家建,美好家园大家享,全体村民都是搞好卫生、爱护环境的主体,人人都要积极参加,大力宣扬搞好村庄环境卫生的重要意义,营造家园清洁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优良氛围,通过不懈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幸福美好。   2、养成优良卫生习惯,不乱丢乱扔乱倒垃圾,自觉清除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做到房前屋后庭院坚持整洁卫生,无垃圾、杂物堆积。各家各户自觉分类处理自己的生活垃圾,能焚烧的焚烧(布质、纸质、木质等垃圾),能填埋的填埋(能腐解的动物尸体、蔬菜等垃圾),能回收的收回(金属、塑料、玻璃、纸质、布质等垃圾),减少垃圾的排放,力争做到垃圾不出户。   3、坚持村场环境整洁,定期清理村道等公共场所的杂草、污水等卫生死角,灭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消除其滋生场所,不占道种植农作物。不在村道两旁、公共场所长期堆放柴草、建筑材料以及其他杂物。执行定点堆放垃圾,不得在公路沿线、村道、河溪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   4、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不得向垃圾池倒放,垃圾池要有人及时清理。垃圾池的清理采用村民轮次义务清理或专人有偿清理的形式。保洁员(垃圾清理人员)报酬由村民代表商量决定,其资金来自于集体经济收入或村民捐资等。   5、村卫生保洁员要认真履行清扫管理责任,村民要积极支持卫生保洁员的工作。村民有责任、有义务对村保洁员提出建议和批评,保洁员需认真听取建议及批评,并及时改善自身工作质量。同时,保洁员有责任、有义务对村民提出建议和批评,村民需认真听取,并自觉提升或改正自身的环境卫生保洁意识和作为。   6、大力实施改水改厕。彻底清除露天厕所,采纳卫生旱厕、水冲厕。生活废水做到集中排放,逐步清除露天排水沟,不准向排水沟倒放垃圾,禁止向排水沟倾倒有毒的固体、液体。   7、强化禽畜粪便管理,禽畜应执行圈养,不乱搭乱建棚舍,不乱排禽畜粪便,不在公共场所晾晒或堆放禽畜粪便,不使用未通过充分发酵腐熟的农家肥,贮粪池、化粪池和沼气池等要做好防护,并定期清掏。   8、自觉维护田园环境资源,选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自觉回收农药瓶,不乱扔农药瓶、肥料袋。   9、达成共识,互相监督,共同进步,掌握逐步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村民要自觉强化环保知识、技术的学习,提升环保技能,村民之间要强化交流,对不良的生活习惯、不正确的垃圾处理方式要敢于提出批评。对别人的批评看法要虚心接受,并加以改正,不得持以怀恨心理。   10、本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从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协商决定。   沙坪镇双六村委   村民公约内容   为提升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力、保证执行村民自治,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依据法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征求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本村规民。   第一章村民及村组织结构   第一条凡户口在本村的人均属本村村民,其社会地位一律平等。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条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选举单位,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有村民委员会召集,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汇报有关行政管理、农业承包管理、资产经营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第四条依据村民会议授权,涉及村民利益的以下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需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二)本年度财务收支予决算报告;   (三)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宗开支;   (四)集体资产经营的重大决策及收益状况;   五)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   (六)其他需要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对全村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执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村民委员会应即使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看法、要求和建议,协助镇人民政府完成各项任务。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按上级有关规定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即使,村民对公开事项提出的看法应即使予以答复。   第二章经济合同和企业等方面管理   第八条股份制企业和个私企业是乡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委员会应积极支持其健康发展,并为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第九条企业必需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金,应积极主动交纳村及上级部门规定的有关应交款项。   第十条村经济合作社和农户每年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并严格履行。村民应自觉完成农业税和村公益事业资金和排灌费等服务性款项。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按月对村的财务收支进行民主理财活动,对原始凭证逐章检察,并将理财状况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村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年初由村三套班子对当年的收入、支出、主要资金使用等项目作出预算,编制计划、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二)年中由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半年来财务收支执行状况。必要是,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对年初的财务预算作适当的调整。   (三)年终进行收支预算,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全年收支状况。   (四)各种预领款,领款人须填写领款单。包明用途经社长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出差回来或业务结束后须在七天内结清。   (五)会计出纳每月结帐一次,核对现金和存款。   第四章土地管理   第十三条本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以外,均属村集体所有。各农户对承包田、自留地、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权,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经村民委员会同意,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切实保护耕地,严禁抛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未通过村经济合作社批准,未取得"取土许可证'的不得在承包田或自留地上取土或卖泥。   第十五条村民建房,必需服从本村规划,并事前写出申请,由村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批手续,须调地的由建房户与土地承包户协商解决,建房前,必需就房屋的宅基,楼层凹凸等与左邻右舍签好协议,经村土管员放样定桩,才干施工。   第十六条村进行经济和公益事业建设,需使用农户承包田的农户应积极给予支持和服从。   第十七条凡发现未通过批准擅自建房和不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建房的,村民有权向村或上级土管部门汇报,村民委员会应即予以制止施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章治安管理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应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创建"平安社区'组织开展护村、护厂、护校活动。村民应自觉搞好门户联防,人人关怀安全防范。   第十九条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鼓动群众到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寻衅滋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十条不拖拿国家、集体、他人财务,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损坏、移动指示标志。不得损坏村组道路、排灌渠道、不乱扔杂物,坚持排灌畅通、违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提倡村民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十二条村民家庭或邻里间发生纠纷,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节。调解不成的,可向镇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外来人员留宿本村农户或企业的,由农户或企业主报村民委员会,做好外来人口登记及办理暂住证和管理工作。房东或企业发现外来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可疑行迹的,应即使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做好"归正'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落实帮教责任制,促使其遵纪遵守法律,改过自新。   第六章婚姻、家庭   第二十五条提倡晚婚,推行晚育,婚事俭办,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第二十六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哺乳期满三个月后,应采用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的育龄妇女,一方应做好绝育手续。   第二十七条村对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结扎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凡育龄夫妇,应采用节育或绝育措施的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应节育或绝育的而不采用节育或绝育的采用有效措施知道节育或绝育为止。   (二)经市级医院证实不宜放环者应采用其他避孕措施。   (三)放环妇女如脱环或带环怀孕的,应采用相应的补救措施。   (四)寄住本村的外来妇女,有怀孕现象的,该农户应即使向村汇报或镇计生办汇报。   第七章收养、护养、赡养   第二十八条凡须收养他人子女的村民,必需符合"收养法'条件,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讲明收养理由,经村民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村出具证实,然后,到民政、公证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第二十九条父母、继养母对未成年人的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必需依法履行护养义务,自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反对歧视,对精神病患者的少年儿童,应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看护。   第三十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配偶,对基本丧失劳作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需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有老人的家庭,因子女成年等状况而主张分家折产时,子女应写出赡养协议书,多子女赡养份额,可依据各人的经济状况协商确定,并写好赡养协议书。第三十一条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   第八章教育与卫生   第三十二条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父母或监护人应确保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并积极配合学校和社会做好被监护人的思想品德教育。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三十四条自觉参加市大病统筹,由村对参加人员进行一定额度的补助。   第三十五条村民去死后,一律执行火化,并执行火化补助80元。   第三十六条积极参加"双整治'活动,搞好庭院内外卫生,常常做好灭害工作,深埋死亡畜巩固洁厕覆盖率、坚持环境卫生。   第三十七条绿化植树是全民的义务,村民应自觉爱护树木,无故损坏集体或他人树木的,应补植或作价赔偿。   第九章服兵役   第三十八条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凡符合上级机关当年征兵的应征青年,都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   第三十九条应征青年拒绝逃避服兵役义务的,由村民委员会报上级兵役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第四十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村民,除应征服现役以外,都应积极参加民兵组织或服预备役。   第十条其他   第四十一条村民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在积极缴纳农业税和村公益事业资金的同时(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的的户除外),村民可享受:村民去死的火化费补助由80元提升到280元。   第四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和勇于揭穿坏人坏事的村民,就应予表扬和奖励,对打击报复者,作严正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村地域内的企业及外来人员参照本村村规民约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村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属于村民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20__年x月x日起施行。   村民公约内容   为了推动我村"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深入"十星'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工作,将我村建设成为"十星级'文明示范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1、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远大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十星光荣'的价值理念,自觉参加"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和村级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拒绝挂牌、不损坏十星牌、不偷星。   2、倡导爱国遵守法律。爱国、爱村、爱家、爱业,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拥军优属。不损坏、偷盗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偷采绿松石,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不传播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等邪教组织,不阻碍公务,不非法同居、不未婚先孕、不遗弃婴儿。   3、倡导保护环境。积极参加治"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和环保行动,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和宜居村庄环境。不在房前圈养牲畜,养狗、蛇等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要向村委会申报备案,并做好看管,出现伤人事件要主动履行尽责赔偿义务。   4、倡导文明新风。厉行节约,保持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祭扫、文明用餐、文明过节,积极参加全民健身运动。待客或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不在室外打牌、不聚众赌博,不随意带火种上山或乱扔烟头,不乱拉乱接电线。   5、倡导团结邻里。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合法宗教信仰,提倡邻里和谐。不排斥、刁难移民和外来人口,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6、倡导先进文化。尊师重教,积极捐资助学;耕读传家,打造书香门第;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不让适龄子女中途辍学、务工。   7、倡导诚信经营。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借款。在生产销售绿松石、茶叶等产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夹杂使假。   8、倡导孝老爱亲。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多抽时间陪伴父母。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9、倡导志愿服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科普、文化传播、关爱留守群体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当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10、倡导集体主义。树立"村盛我荣、村衰我耻'和"八荣八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一事一议'等集体建设,积极参加森林防火灭火等活动,自觉保护集体财产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应以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先。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将在全村予以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整改无效的,不得评为"十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和其他荣誉,同时取消该户享受相关惠农政策的资格。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