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项目代理购电补充协议请示 公司领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80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和加快建设发展,现要求所有工商业用户直接在电力市场购电或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电。为保证项目正常用电,现拟与深圳XX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局”)签订项目代理购电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 现根据通知要求,所有工商业用户直接在电力市场购电或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电。根据供电局回复,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必须满足10千伏及以上方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下同),目前公司项目用电量为1-10千伏,暂未达到该条件,故公司必须签署项目代理购电补充协议,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电。 二、请示事项 综上所述,为保证项目正常用电,现提起公司项目代理购电补充协议。 妥否,请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