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 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全体员工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及xxxx有限公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对于员工个人或班组奖励的种类:
(一)表扬和给予1 ~5元的一次性嘉奖;
(二)记功和给予5 0 0〜10元的一次性嘉奖.
第四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或班组,给予表扬和10 0〜5元的一次性嘉奖:
(一)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够杜绝重大事故的;
(二)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第五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或班组,给予记功和5 0 0〜10元的一次性嘉奖:
(一)发生事故时,有效采取恰当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其他 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二)忠于职守,在日常工作中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
的。
第六条 对于在一个年度中无人身伤害、设备事故的班组给
予年度嘉奖。
第三章处罚
第七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种类:
(一)警告和1~5 0 0元的一次性处罚;
(二)记过、记大过和10〜5 0元的一次性处罚;
三)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
(四)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警告和1~5 0 0
元的一次性处罚;
(一)导致轻伤以上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二)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10元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三)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的间接责任者;
(四)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1 0 0元以上事故的间接责任者;
(五)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者;
六)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1 0 0元以上事故的管理责任者。
第九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记过、记大过和10~
1 0 0元的一次性处罚;
(一)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二)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1 0 0 0 0元以上火灾的直接责任者;
(三)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的第一间接责任者;
(四)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1 0 0元以上火灾的第一间接责
任者.
第十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开
除的处罚;
(一)导致死亡以上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二)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10元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第十一条违章行为的分类:
(一)一般违章行为(A级):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判定为一般违章行为(A级).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及不规范
戴安全帽;
2、穿高跟鞋、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赤膊进入车
间生产作业区域;
3、电焊作业未戴电焊手套;
4、下班不关窗户;
5、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以及清理割、焊渣飞
溅时不戴防护眼镜;
6、旋转机床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带手套作业;
7、现场配电箱未关闭箱门;
8、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插座有缺陷仍然继续使用;
9、作业现场混乱;
1 0、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收效不好的;
11、高处作业时,随手扔掷工器具、材料等物体;
12、酒后进入作业现场;
13、在工作时间内,利用公司材料,在车间内做私活的;
14、未在规定区域内放置设备(电焊机、空压机等);
1 5、安全通道未保持畅通或电线电缆跨越安全通道时不加防
护的;
16、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7、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接头铜芯裸露未包缠绝缘胶布,
电源线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的;
18、在电源线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
业,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19、厂内机动车行驶时违章带人;
2 0、用铁丝绑定各类气管;
20、其他类似违章行为。
(二)严重违章行为(B级):
有下列行为之一或有三种以上一般违章行为(A级)的可判定为
严重违章行为(B级);
1、新员工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
2、对《隐患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3、上下梯子时未经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上下梯子
时不用手扶;在高处进行打斗的;
4、电动工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5、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6、气瓶的减压阀或压力表坏损,乙焕气瓶减压阀及丙烷气体管
道用气端阀门后不接回火防止器的;
7、丙烷、氧气瓶的间距小于5米,丙烷、氧气胶管混用,气
瓶在阳光下暴晒的;
8、非工作时间不关电源、气源;
9、在厂房主结构上加装附属结构和利用厂房钢结构做电焊接
地线的;
10、容器内焊接作业没有通风设施,密闭容器内作业时,外部
无人监护;
11、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后不及时组织对事故进调查、分析;
12、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13、操作剪板机、卷板机时超负荷工作的;
14、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15、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 于12伏;
16、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未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17、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未经批准且未采取安全措施动用明 火的。
(三)特别严重违章行为(C级):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或有二种以上严重违章行为(B级)的,可判 定为特别严重违章行为(C级)。
1、非电工从事电气安装作业;
2、起重工盲目指挥;吊物捆绑、吊装方法不当和绳索与吊物不 匹配;使用报废钢丝绳或吊具;带棱角的物体未包、垫起吊;天车司 机不按指挥要求随意动车的;
3、非天车司机操作起重机,起吊超过额定负荷或歪拉、斜吊, 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置有不牢固物品时起吊,用天车吊运氧气瓶、 丙烷瓶和易燃易爆危险品;
4、非厂内机动车司机驾驶厂内机动车。
5、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未检查 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6、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跨越卷板机上辊;
7、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施救,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事后不
认真吸取教训,不做出整改,致使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
8、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9、脚手架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质量不能 满足高空作业要求,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攀登脚手架手 拿工具、物品等;
10、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11、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桥吊未切断电源、龙门吊未将锚定锁 牢,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距轨道小于1米;
第十二条对违章行为的处罚:
(一)对一般违章行为(A级)进行50〜1 0。元的处罚;
(二)对严重违章行为(B级)进行1〜5元的处罚;
(三)对特别严重违章行为(C级)进行5〜5 0元的处罚;
第四章奖罚程序
第十三条对于员工个人嘉奖,奖励金额在5 0 0元以下的,由 安全员提出奖励,报请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对于员工个人嘉奖, 奖励金额在5 0 0元以上的,报请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批准。
第十四条 对于班组年度嘉奖,由安全员提出书面材料,综合 管理部经理审核,报请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五条 对于事故直接责任者处罚在5 元以下的,由安
全员提出书面材料,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在5 元以上的,报请 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六条 对于事故间接责任者的处罚,由安全员提出书面材 料,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请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批准。
第十七条对于一般违章行为(A级)由安全员直接进行处罚; 严重违章行为(B级)的处罚,或由安全员提出,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 后进行;
第十八条 对于特别严重违章行为(C级)的处罚,由安全 员提出书面材料,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请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九条须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的奖(罚),由安全领导小 组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所有奖(罚)单据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 被奖(罚)的部门(个人),一份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审核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有关数量的表达中,“以上”含本数,“以 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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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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